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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6 09:16: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礦山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礦山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礦山管理制度

礦山管理制度1

  一、兼職救護隊員都必須對自己所佩帶的氧氣呼吸器,做到認真保養(yǎng)和維護,礦長每月對小隊裝備進行全面的抽查。小隊在值班、待機前必須對自己保養(yǎng)的小隊裝備及個人裝備進行全面檢查,達到100%標準要求。

  二、救護器材和裝備(包括個人裝備)平時要精心保養(yǎng),認真檢查,有問題及時處理,保證作戰(zhàn)時的'正常使用,并按規(guī)定,干凈、整齊地放在指定地點。

  三、兼職救護隊員必須按自己的編號使用氧氣瓶,禁止亂拿亂用,對使用后的氧氣瓶,要用粉筆注明,有問題的要清楚地寫明,并及時處理,禁止私自處理和亂丟亂放。

  四、小隊長要對小隊的技術裝備和隊員佩用的儀器進行全面的檢查,以掌握小隊全部裝備的情況,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必須全部要求整改合格。

  五、煤礦礦級領導負責對技術裝備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和抽查,抽查結果進行認真記錄,并對不合格的儀器、裝備責令其立即要求整改合格。

  六、兼職救護隊員必須做到勵行節(jié)約,不得浪費藥品、配件和氧氣,對不認真愛護、保養(yǎng)儀器及裝備;對故意損壞裝備及配件,造成浪費的,按《獎懲制度》處罰。

  七、處理事故或演習訓練結束后,無論疲勞程度如何,必須檢查、整理好一切救援裝備,使之達到戰(zhàn)備標準要求。

礦山管理制度2

  一、日常安全檢查:

  1、安全員、生產管理員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作業(yè)過程中巡回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2、安全員每天必須對礦區(qū)安全生產現場檢查一次,發(fā)現隱患,規(guī)定時間督促整改。

  3、安全員檢查過程中發(fā)現隱患書面通知,限期整改。

  二、定期安全檢查(專業(yè)性):

  1、每月應對空壓機、拖拉機、裝載機、礦倉、電器設備、電線、管道、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隨時進行單項檢查或全面檢查。

  3、對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作好記錄,登好臺帳,拿出整改意見,寫出書面情況,交礦部或上級主管部門。

  4、檢查人員必須2人以上,在安全領導小組指揮下,對礦內不漏礦點(井口),不留盲區(qū)地進行檢查。

  三、季節(jié)性檢查,根據各季節(jié)氣候的不同特點進行全面檢查的督查,主要檢查車、管、線、路、房、水、火、雷、凍、毒等,防止突發(fā)性事故和隱形違章事故發(fā)生。

  四、月、季、半年、年終全面檢查,檢查后,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重大險情要進行徹底的整改,達到一、二、三、四、五的要求:

  1、每次檢查后召開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或事故整改現場會。

  2、始終堅持學習二個法律:《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

  3、實施三項硬措施,對重大險情、安全隱患制定周密地整改方案,定專人負責、定經費投入、定期改時限。

  4、做到四個不交:班組能解決的不交科室;科室能解決的不交礦部(公司);礦部(公司)能解決的不交主管部門;礦部(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能解決的不越級上交。

  5、達到五不放過:違章作業(yè)不罰款不放過;小型事故不受到教育(處罰)不放過;中型事故不賠償經濟損失不放過;重大事故不追究責任不放過;礦區(qū)內的事故隱患、事故苗頭、重大險情不消除不放過,安全事故實現零報告。

  五、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做到四、五、六。嚴把四關、檢查五層安全防護網、認真貫徹六落實,即進人關、合格關、素質關、培訓關;自我防護避險層、爆破排險層、查險壓頂排險層、檢查限時排險層、查險排險層;做到思想、時間、措施、責任、制度、行動六落實。

  事故及重大隱患分析管理制度

  一、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后轉移物資,保護好現場,須移動的物品,必須做好標記,并派人監(jiān)視險情,防止事故蔓延,立即向單位法人匯報。

  二、礦山發(fā)生輕傷事故,報公司由公司組織人員調查處理解決。

  三、礦山發(fā)生重傷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向企業(yè)主管部門報告。

  四、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各班組長、當事人必須積極協助主管部門的工作,如實匯報和反映事故的真象,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方案,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四不放過內容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五、企業(yè)所發(fā)生的一切事故,要登記建檔。

  職業(yè)危害預防制度

  一、為防止職業(yè)危害因素對生產勞動過程中的職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預防職業(yè)病發(fā)生,制定以下預防措施。

  二、有效地控制或盡量消除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發(fā)生,即消除或減少職業(yè)危害源。

  三、降低生產過程中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使之達到規(guī)定標準。

  四、采用低毒或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

  五、建立健全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生產衛(wèi)生設施。

  六、做好衛(wèi)生健康標準統(tǒng)計和作業(yè)環(huán)境監(jiān)測工作。

  七、開展經常性安全工作教育,提高職工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八、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職業(yè)衛(wèi)生制度。

  九、加強個體防護,及時正確佩戴各種防護用品。

  安全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努力實現安全生產零事故目標,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遵照集團公司有關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科長、安全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制度

  1、堅持跟班作業(yè),監(jiān)督班組長隨班制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狠抓三超三違行為。上班期間不得與所屬單位民工或他人賭博、酗酒以及干其他與本質工作無關的事。

  2、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安全隱患檢查臺帳、工作總結,每天以文字形式向安全科匯報。

  3、認真搞好新工人崗前年齡、培訓考核、監(jiān)督健康體檢、簽訂責任書、簽訂勞動合同、入保、勞保發(fā)放、辭退勞動關系、嚴格執(zhí)行持證上崗制度、出入井管理登記制度、隱患整改通知、隱患整改驗收、人員變更等軟件管理,確保有證可查,有據可依。

  4、監(jiān)督分管礦點搞好勞動保護、質量控制、環(huán)境衛(wèi)生、確保各崗位證件齊全。

  5、加強交接班制度的管理,以及各作業(yè)人員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情況。

  6、監(jiān)督巷道內的排險工作。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如頂板、邊幫、炸材、爆破、勞動保護等)并做好記錄,現場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其作業(yè)人員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要書面向安全科報告。因隱患檢查、發(fā)現不及時或無記錄、無整改方案、無整改措施、無整改驗收的,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格執(zhí)行爆破技術標準,監(jiān)督、檢查爆破員證件情況,做到持證上崗。

  8、嚴格監(jiān)督爆破員在爆破過程中的全部程序,必須由安全員、爆破員同時簽字在倉庫領取炸材,建立炸材領用、消耗臺賬。

  9、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制度。

  10、對隱患、危險源要定人、定責、定措施、定整改期限,下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驗收后下達復工通知書。

  11、制定管理措施,爆破時,提前做好警戒,布好崗,確認安全無誤后再通知爆破員進行爆破。

  12、對爆破員有監(jiān)督、管理、處罰權。

  13、組織所在班組學習培訓,并有學習內容、學習記錄、學習考核記錄。

  14、按技術指令施工。

  15、參加落實公司安全大檢查和安全列會制度。‘

  16、對生產現場在緊急情況下有下達人員撤退的指揮權和決策權。

  17、分管礦點嚴把礦石質量關。

  18、發(fā)生事故按程序申報。

  19、搞好班組計生工作。 20、臨時工作必須服從安排。

 。ǘ┆剳娃k法

  對地下開采的礦山企業(yè)的一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月度安全獎勵,獎勵標準按級別確定,按考核成績兌現。

  各企業(yè)按3:4:3比例對現有安全管理人員確定級別,一級400元,二級500元,三級600元,新進安全員和上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員一律定為最低級別(一級)。

  根據每月考核成績兌現安全生產獎,考核為95分以上者兌現100%獎勵;考核為90分以上者兌現80%獎勵;考核為85分以上者兌現6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上者兌現40%獎勵;考核為80分以下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發(fā)生輕傷以上事故,取消當月安全生產獎勵。

  二、班組長考核制度

 。ㄒ唬┕芾碇贫

  1、認真執(zhí)行和落實公司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履行生產班組長崗位職責。

  2、強化勞動紀律,班長離開礦井必須履行請銷假手續(xù),請假半天由安全科審批,一天由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審批,并且以委托書的形式委托本班組跟班安全員代理跟班,并且明確安全責任,否則不得批假。一天以上的本井口停止生產。

  3、每班必經跟班作業(yè),與生產工人同進出巡回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報告,配合當日帶班領導搞好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對不跟班作業(yè),遙控指揮的班長按馬橋鎮(zhèn)政府處罰公約進行處罰。

  4、認真搞好本班組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fā)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嚴格加強從業(yè)人員管理,凡進入本班務工的人員由班組長或委派專人陪同進行職業(yè)健康崗前和離崗檢查,防止弄虛作假,讓不健康的人員流入本班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加強本班治安防范和計劃生育管理。

  6、炸材管理不當,造成流失,發(fā)生一切后果的除公安機關處罰外,公司根據事態(tài)發(fā)展后果進行處罰,一切經濟損失由班組自己承擔。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

 。ǘ┛己宿k法

  1、實行年度考核的方式,逐月由安全生產督查科負責對班長進行督查,違反本制度的下達督查通知書,登記匯總年度考核。

  2、班長違反本管理制度任何一款,合同約定的獎勵實行一票否決,不予兌現。

  3、未跟班作業(yè)、離崗不履行請銷假、違章指揮,隱患整改治理不及時、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班長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從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不加強從業(yè)人員管理,職業(yè)健康弄虛作假,患有職業(yè)病的人員進入公司務工后,班長承擔80%責任,所發(fā)生的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支付,保證金不足支付的從開采費中扣除。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械設備要逐一進行登記,建立礦山機械設備管理檔案。機械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專人負責。安裝、調試要有專業(yè)人員按照機械設備的安裝規(guī)定進行。

  二、不準酒后操作。不準無證操作。

  三、不準在配電房、空壓機房、變壓器房周圍(30米以內)及礦山運輸車輛內存放爆炸器材和易爆物品。

  四、不準轉運礦車輛(拖拉機、汽車等)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礦區(qū)機動車輛客貨混裝。

  五、對機電設備及防護裝臵、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并建立技術檔案,保證使用安全。每個季度檢查配電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臵的整定情況和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變壓器等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的理化性能及耐壓實驗。

  六、不準私拉亂接,擅自搭火接線,明閘刀明接頭送電,以保證線路及配電設施的安全,杜絕超負荷運行。不準用鐵絲、銅絲、鋁線代替溶斷絲或保險絲使用,以防突發(fā)事故。

  七、不準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或空壓機房。機修工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工作期間要認真觀察機械運行的負荷承載出現的故障,對于人為造成的機械損壞,一切損失由責任人全部賠償。

  八、不準在各種安全閥及附件或手上、工具上沾有油脂時操作氣瓶。

  九、機械設備維修要在停止作業(yè)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機械設備非停止狀態(tài)下進行檢修,特別是電器設備的維修要先停電后檢修,并在閘刀旁掛有人檢修,嚴禁合閘的警示牌。

  十、礦山使用的下列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查儀器,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1、采據、支護、裝載、運輸、提升、通風、排水、壓縮空氣和起重設備。

  2、電動機、變壓器、配電柜、電器開關、電控裝臵。

  3、爆破器材、通訊器材、礦燈、電纜、鋼絲繩、支護材料、防火材料。

  4、各種安全衛(wèi)生檢測儀器儀表。

  5、自救器、安全帽、防塵防毒口罩或口罩、防護服、防護鞋等防護用品和救護設備。

  6、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和器材。

礦山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卸載礦(巖)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人員、設備安全,避免事故發(fā)生,結合卸載礦(巖)實際情況,依照gb16423-20xx《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制定本規(guī)定:

  二內容

  第二條指揮調度對卸載礦(巖)的安全有序卸載工作全面負責。對卸載點存在的事故隱患,要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車輛安全卸載。

  第三條指揮調度上崗前必須穿戴安全帽、反光防護服等勞動保護用品,指揮信號(旗、燈)完好無損,嚴格按照《養(yǎng)路隊指揮工指揮車輛卸載信號標準》要求,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指揮車輛卸載。

  第四條卸載礦(巖)當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當班人員睡崗、脫崗。

  第五條卸載礦(巖)當班人員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時對安全擋墻及反向坡度是否合格,作業(yè)面是否有無挖空、裂縫、塌陷、塌方等情況進行安全確認,并當面交接,同時做好書面交接班紀錄。

  第六條接班人員在指揮車輛卸載前要先觀察安全擋墻及反向坡度是否合格,作業(yè)區(qū)域是否存在下部挖空,出現傘檐、裂縫、下陷、塌方等情況,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指揮車輛卸載。

  第七條指揮調度在作業(yè)過程中,要隨時觀察卸載區(qū)域變化情況,若出現邊沿沉降、塌方或安全擋墻及反向坡度不合格時,要及時指揮修補。危險區(qū)域要及時擺放明顯“禁止卸載”標志。

  第八條卸載礦(巖)區(qū)域入口處、作業(yè)面邊坡下方50m外應設警示標牌,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卸載點作業(yè)區(qū)域,進入作業(yè)區(qū)域內的工作人員、車輛、工程機械必須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

  第九條卸載作業(yè)面要保持整體平整,邊沿要整體均衡推進,作業(yè)面向邊沿方向必須留有2%-5%的.反向坡度,坡頂線推修安全防護擋墻,擋墻高度不低于1m,頂寬和底寬分別不小于0.5m和1.5m。照明設施規(guī)范,照度良好。

  第十條排土(泥沙)作業(yè)時,應選擇排廢場內側坡面落差較低的作業(yè)面作業(yè),同時適當加高增寬安全擋墻,以較干土質做為推進排量,若土質水分較大,則在坡面排放,以便風干。若存在塌陷滑坡隱患,要轉移卸載地點。

  第十一條卸載點安全擋墻和反向坡度不符合規(guī)定,坡頂線內側30米范圍內有大面積裂縫(縫寬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時,車輛不準進入該危險區(qū)域作業(yè)。作業(yè)區(qū)域內煙霧、粉塵、照明等因素導致視距小于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風等惡劣天氣時,停止卸載作業(yè)。

  第十二條在同一卸載礦(巖)進行卸載和推排作業(yè)時,設備之間要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推土機在作業(yè)過程中,不準沿平行坡頂線方向溜邊推進,作業(yè)完畢必須把設備停放在距邊沿擋墻10m以外的安全位置。

  第十三條車輛駛入卸載礦(巖),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倒車時,車速不得超過5km/h,并仔細觀察周圍情況,注意車輛、人員和周圍環(huán)境變化,應在車輛后輪軸心線距邊沿垂直距離3m以上安全位置停車卸載,卸載后待車箱完全落下方可駛出卸載地點。

  第十四條車輛駛入卸載礦(巖),必須嚴格執(zhí)行“四不翻”原則:遇有傘檐不翻、無人指揮不翻、擋墻不合格不翻、對著電鏟不翻。

  第十五條車輛駛入卸載礦(巖)必須服從指揮人員指揮,依次進行卸載,排隊等待卸載時,兩車之間要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后車不得停在前車視線盲區(qū)。

  第十六條嚴禁車輛“帶病”作業(yè)。對無制動或存在嚴重制動問題的車輛,指揮工不得指揮其卸載。

  第十七條對不服從指揮、擅自卸載、不依次卸載或辱罵、毆打、威脅指揮工的有關人員,礦有關部門將視情況對其從嚴處理。

  第十八條本規(guī)定所稱卸載礦(巖)是指露天礦山的排土場和水冶廠的干礦平臺及儲礦平臺。如果卸載礦(巖)發(fā)生變化,本規(guī)定所稱卸載礦(巖)含義不變,即仍指卸載(貧)礦、(土)廢的地點。

礦山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露天礦山的安全管理,規(guī)范露天礦山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關聯法規(guī):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非煤露天礦山(以下簡稱采石場)開采的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采石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

  采石場所在地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實際,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市和縣(市)、區(qū)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職責:

 。ㄒ唬┌踩a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綜合監(jiān)督管理;

 。ǘ﹪临Y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fā)利用和保護的管理監(jiān)督工作;

  (三)公安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采石場爆炸物品的確良安全管理監(jiān)督工作;

 。ㄋ模┉h(huán)境保護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采石場環(huán)境保護管理監(jiān)督工作;

 。ㄎ澹┝謽I(yè)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采石場林地使用和生態(tài)環(huán)境治理的管理監(jiān)督工作。

  第五條新建采石場的年產量一般應當在20萬噸以上。

  單位和個人要求新建采石場的,應當先向當地縣(市)、區(qū)國土資源(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國土資源(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公安、環(huán)境保護、林業(yè)等部門,對擬建采石場的地點進行實地踏勘,并對開采后可能會對周邊自然環(huán)境、居民、建筑物及重要設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聯合提出可行性意見。

  第六條對經過實地踏勘認為可以新建采石場的,申請人應當提供《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方案》、《礦山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wèi)生專篇》、《開采礦產資源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報告》、《使用林地現狀調查報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等材料,按照審批權限,對依法屬于市或縣(市)、區(qū)審批的采石場,由國土資源(礦產資源)主管部門牽頭,聯合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公安、環(huán)境保護、林業(yè)等部門,對有關材料進行會審,出具書面的評審意見。對符合新建采石場條件的,再由申請人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

  現有的采石場在礦產資源有償出讓后,受讓人應當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材料,方可從事采礦作業(yè)。

  第七條為工程建設配套新建的采礦點,采礦權人應當將工程建設項目的石料需要量、

  采礦點的開采期限、開采能力等情況向當地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采石場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礦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ㄒ唬┙、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ǘ┙M織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ㄈ┍WC本單位安全生產需要的設備、設施有效的正常運行;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ㄎ澹┌l(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如實報告,并立即組織實施搶救工作。

  第九條采石場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條采石場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采石場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專職。

  第十一條采石場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要求,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并應當依法定期檢測。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名。采石場機械設備外露的傳動裝置必須安裝防護罩(防護欄)。

  第十二條采石場配電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用電安全規(guī)范。安全保護裝置應當依法定期檢查、檢測,確?煽、有效。

  第十三條采石場必須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育、督促從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使用。

  進入作業(yè)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第十四條采石場從業(yè)人員使用安全繩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

 。ㄒ唬┰诰嚯x地面超過3米或坡度超過30度的臺階坡面上從事作業(yè)的人員,必須使用安全繩;

 。ǘ┌踩K必須拴在牢固地點,并在使用前認真檢查;

  (三)安全繩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5(承重400公斤),尾繩長度不得大于1米;

 。ㄋ模┓排跁r安全繩必須收起;

 。ㄎ澹┎坏脙扇嘶騼扇艘陨贤瑫r使用一條安全繩。

  第十五條采石場作業(yè)必須遵守自上而下開采的原則,嚴禁違反規(guī)定掏底開采作業(yè)和擴壺爆破作業(yè)。

  逐步淘汰藥壺爆破法作業(yè)。至20xx年底止,所有采石場必須采用中深孔爆破法或淺眼爆破法(又稱淺孔排炮不規(guī)則臺階開采法)作業(yè)。

  第十六條采石場采用中深孔爆破法作業(yè)的,在鉆孔作業(yè)前,應當先對宕面進行觀察,防止山體滑坡等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作業(yè)安全。

  采石場采用淺眼爆破法作業(yè)的,在鉆孔作業(yè)前,應當先對宕面進行全面清理,將險石、危石、浮石等容易墜落的石塊清除。從事排險作業(yè)時,同一宕面不得從事其他作業(yè)。

  第十七條采石場應當嚴格控制宕面開采的高度與坡度,禁止超高度超坡度開采。

  采用中深孔爆破法開采的,臺階的高度一般控制在12米至18米之間,最高不得超過20米;采用淺眼爆破法開采的,臺階的高度一般控制在4米至6米之間。宕面開采坡度最大不超過75度。

  遇暴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應當停止作業(yè)。在恢復作業(yè)前應當先對宕面進行檢查,防止塌方、滑坡等事故發(fā)生。

  第十八條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儲存、運輸、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采石場的爆破作業(yè)必須由經過考核合格的爆破員擔任。爆破員必須持有縣(市)、區(qū)公安部門頒發(fā)的《爆破員作業(yè)證》。

  爆破員從事中深孔爆破和淺眼爆破作業(yè)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

  第二十條爆破作業(yè)實行定時爆破制度,并應當明確警戒范圍;在危險區(qū)的邊界或通道上,應當設立警戒崗哨和標志。

  爆破前應當發(fā)出信號,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使危險區(qū)的人員及時撤至安全地點。信號分預告、爆破、解除警戒三種。

  爆破結束15分鐘后,方能進入現場檢查,經確認爆破點安全后,才準許采石作業(yè)。禁止在雷雨天、七級以上大風天、夜間和霧天進行爆破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爆破時所有人員必須撤至個別飛石最小安全距離外,個別飛石最小安全距離分別為:

 。ㄒ唬┲猩羁妆谱钚“踩嚯x按設計要求確定,但不得小于200米;

 。ǘ\眼爆破法最小安全距離為300米;

 。ㄈ┢扑榇髩K巖礦采用裸露藥包爆破法的,最小安全距離為400米。

  第二十二條采石場采用中深孔爆破作業(yè)的,應當編制爆破設計書;采用淺眼爆破作業(yè)的,應當編制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yè)應當按照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進行。

  采石場應當將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向當地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公安部門備案;實行循環(huán)爆破作業(yè)的,采石場應當在第一次爆破作業(yè)時將爆破設計書或爆破說明書備案。采石場采用中深孔爆破作業(yè)的,一次爆破炸藥用量一般控制在20xx公斤以下。

  第二十三條采石場進行大型爆破作業(yè),應當事先將爆破作業(yè)方案報縣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征得所在地縣或市公安部門同意后,方準爆破作業(yè)。大型爆破作業(yè)的定義按照《大爆破安全規(guī)程》(GB13533—92)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礦山管理制度5

  第一部分總則

 、艦榱松钊胴瀼芈鋵崱秲让晒琶旱V安全監(jiān)察局文件》(內煤安辦字[20xx]75號),關于印發(fā)內蒙古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內附《內蒙古自治區(qū)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及《內蒙古李家塔煤礦文件》(內李礦字【20xx】44號)關于印發(fā)《李家塔煤礦輔助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加強兼職救護隊的戰(zhàn)斗準備,促進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技術水平、準備水平,建立裝備先進、組織嚴密、作風過硬、素質良好、協調有效、快速反應、能夠協同專業(yè)礦山救護隊一起作戰(zhàn)的應急救援隊伍。

  2、保證兼職救護隊具有良好的戰(zhàn)斗力,以保護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礦山事故的搶險,搶救遇險、遇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迅速有效地處理井下瓦斯、煤塵、水、火和頂板等災害事故,為企業(yè)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第二部分使用范圍

  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內蒙古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

  本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規(guī)了內蒙古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的工作內容、隊組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等各項內容制度。

  第三部分引用文件

  本規(guī)章制度中的一些法律、法規(guī)、內容、制度條款引用來自《內蒙古李家塔煤礦文件[20xx]44號》、《內蒙古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文件》內煤安辦字【20xx】75號關于印發(fā)內蒙古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辦法的通知、《礦山救護規(guī)程》(20xx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xx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第四部分

  煤礦兼職救護隊的宗旨、職責、任務

  一、宗旨

  服務宗旨:

  保護國家資源、企業(yè)財產、礦工生命的安全。

  救援宗旨:

  先活后死,先重后輕,先易后難。

  二、職責

  1.受礦長直接領導,業(yè)務上由安檢科指導并開展各項工作。

  2.自覺參加救援技術理論學習,接受技能培訓和戰(zhàn)備訓練。

  3.必須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設備使用要求及參數等相關技術。

  4.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并參與組織實施。

  5.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qū),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6.協助專業(yè)礦山救護隊完成礦井事故處理工作。

  7.對救援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障所有設備的完好可用。

  8.堅持“加強戰(zhàn)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救援”的原則,不斷提升戰(zhàn)斗力,使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任務

  1.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災區(qū),協助專業(yè)礦山救護隊積極搶救遇險遇難人員。

  2.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控制和處理礦山初期事故。

  3.參加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yè)的安全技術工作。

  4.協助做好礦山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5.保護煤礦職工和救護人員的生命安全,減少國家資源和財產損失。

  第五部分組織機構及職責

  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編制為2支小隊,每支小隊10名隊員,總共22名隊員。

  隊長:

  高志忠

  副隊長:

  田海軍,孫子云

  技術員:

  鄭國偉

  設備管理員:

  楊海瑞

  一小隊隊長:

  吳曉琪

  一小隊隊員:

  范強,王強,吳波,姚麗宏,趙鵬,張飛

  楊海瑞,姚東偉,黃曉君。

  二小隊隊長:

  張曉宇

  二小隊隊員:

  薛文柱,鄭國偉,李磊,韓超,馮宏瑞,

  王如興,賀瑞卿,王肥

  考核組:

  考核組負責新隊員入隊考核,及組織各類活動的考核。

  考核組長:

  劉偉。

  考核成員:

  高志忠,田海軍,孫子云,吳曉琪,張曉宇。

  第六部分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1.兼職救護隊隊長職責:

  ⑴自覺遵守《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救護規(guī)程》等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救護過程中,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

 、圃诘V長領導下,在總工業(yè)務指導下,負責兼職救護隊的全面工作。

  ⑶每年年初制定兼職救護隊年度培訓計劃、訓練計劃,并組織落實。

  ⑷搞好日常管理和戰(zhàn)斗準備工作,帶領救護隊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蓞⒓訉彶榈V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礦井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煤礦搞好安全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拭看闻嘤枴⒂柧毥Y束后,組織進行總結;每次演練、救災任務結束后,將所開展的工作進行總結一起歸整存檔,同時做好隊內軟件資料的整理和臺賬管理工作。

  2.兼職救護隊副隊長職責:

 、艆f助隊長負責管理兼職救護隊工作。

 、茀f助隊長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⑶制定兼職救護隊隊內管理考核規(guī)章制度。

  ⑷監(jiān)督、執(zhí)行救護隊員業(yè)務技能考核工作。

  ⑸隊長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負責本隊作戰(zhàn)任務的指揮責任。

  3.兼職救護隊技術員職責:

 、旁陉犻L領導下,負責兼職救護隊的技術工作。

 、茀f助隊長做好事故處理技術措施的制訂工作。

 、怯涗浭鹿侍幚斫涍^及采取的一切措施。

 、攘私馐鹿实奶幚砬闆r并提出整改意見。

  ⑸正、副隊長不在時,擔負本隊作戰(zhàn)工作的指揮責任。

  4.設備維修管理員職責:

  ⑴認真鉆研業(yè)務,熟練掌握各種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故障排除維修保養(yǎng)等知識,努力提高業(yè)務技能水平。

  ⑵經常對救護隊的設備進行檢驗,并保持完好。

 、菍ρ鯕獬涮畋们诒pB(yǎng),并保持完好。

 、茸龊镁茸o隊設備設施的臺帳記錄。

  ⑸對故障設備進行登記,并及時匯報隊長,進行處理。

 、始皶r對救護隊損耗的物資進行記錄,并將采購計劃上報隊長。

  5.兼職救護隊員職責:

 、抛袷丶o律,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領導分配的各項任務。

  ⑵積極參加學習、技術培訓和體能訓練,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操作技能和身體素質。

 、窃谔幚硎鹿蕰r,應迅速正確完成指揮員命令,并及時匯報。

 、确e極救助遇險人員和消滅事故。

  ⑸根據指揮員命令,在事故處理時擔負電話值班員、通訊員、安全崗哨等職責。

  二、入隊、退隊制度

  1.入隊制度:

 、判玛爢T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的職責、任務、宗旨。

  ⑵新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是一支救援性隊伍。

  ⑶新隊員必須是高中(含高中)以上學歷。

  ⑷新隊員年齡必須是25――35周歲之間的男性。

 、尚玛爢T必須具有煤礦井下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驗。

 、市玛爢T必須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哮喘等疾病。

 、瞬荒芟戮ぷ髡呓箙⒓泳茸o隊。

 、绦玛爢T必須經所在部門或科室同意方能參加入隊申請。

 、鸵陨蠗l件符合者,可填寫兼職救護隊入隊申請表(見附表1),經救護隊考核組考核合格后,安檢科簽字同意方能入隊。

 、砰L跑3000米。15分鐘內跑完100分。

 、茊胃芤w向上標準12個100分。

 、歉┡P撐1分鐘內60個100分。

  ⑷仰臥起坐1分鐘內60個100分。

  ⑸負重起蹲2分鐘內80個100分(背呼吸器,18公斤)。

  2.退隊制度

 、啪茸o隊員退隊需提交退隊申請表(見表2)。

 、茝谋镜V離職者,視其退出救護隊。

 、且虮韭毬毼蛔儎佣荒茉購氖戮茸o工作的,退出救護隊。

  ⑷因自身身體條件、包括感染疾病等因素而無法參加救護工作的,退出救護隊。

 、蛇B續(xù)3次事假不能參加學習、訓練的,連續(xù)2次不請假的退出救護隊。

 、式Y合上一年度的綜合考核成績,將上一年度綜合成績排名最后三名的隊員和新隊員一同參與考核,取前三名。

 、瞬荒茏袷仄渌罴宜旱V兼職救護隊有關規(guī)定的,不符合《礦山救護規(guī)程》對兼職救護隊員其它規(guī)定的,退出救護隊。

  三、隊員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新隊員管理制度:

 、判玛爢T必須明確自已是救護隊員,礦井災害必須出動,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菩玛爢T必須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隊員管理制度。

 、切玛爢T入隊試用1年(救護隊出勤1年)以上有資格申請取證培訓。

 、刃玛爢T不得隱瞞病情,否則退出兼職救護隊。

 、尚玛爢T要愛護個人裝備,個人裝備必須做到干凈整潔。

 、饰唇浽O備管理員或隊長同意,不得拆卸救護隊裝備。

  ⑺救護隊為新隊員配發(fā)好隊服、礦帽、膠鞋,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绦玛爢T因各種原因一年內離職的,應及時交回所配發(fā)的物品,否則申請人力資源科扣除相應工資。

  ⑼新隊員經安全中心培訓取得救援證書后,一年內離職,培訓費用從工資中扣除。

  2.兼職救護隊隊員管理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員必須了解兼職救護隊是礦井安全的最后保障,是一支救援性隊伍。

  ⑵兼職救護隊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羌媛毦茸o隊員必須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管理制度。

 、染茸o隊員在救援期間必須完全服從救護隊隊長,統(tǒng)一指揮,及時出動救援,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删茸o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礦井事故救援,否則追究刑事責任。

 、示茸o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礦井預案演練,否則扣除當月補貼。

  ⑺救護隊員必須保障個人裝備隨時處于備戰(zhàn)狀態(tài)。

  ⑻救護隊員在未經設備管理員或隊長同意,不得私自拆卸個人裝備。

 、途茸o隊員應妥善保管個人裝備,不得外借、損壞、改裝。⑽救護隊員有義務對礦井職工進行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⑾救護隊員有義務消除礦井一切災害隱患。

 、芯茸o隊員每月應參加隊內救護知識培訓,若有事需履行請假手續(xù)。

 、讶魏侮牻M、科室、礦領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護隊員在培訓期間、救援期間從事其它工作。

  四、獎罰制度

 、湃w救護隊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認真履行職責和任務,違者開除救護隊。

 、迫w救護隊員必須認真完成學習期間制訂的各項訓練項目,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⑶副隊長、小隊長責任不落實、工作交代不清楚、分派任務不明確、不組織學習、不組織訓練,一次罰款100元。

  ⑷不愛護儀器設備,亂砸亂丟,保護不妥當,保養(yǎng)不到位的,造成損壞的一次罰款200元,并承擔賠償損壞的設備責任,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膳嘤枌W習期間,未出勤者,扣除當天補貼。未出勤且不請假者扣除當天補貼,罰款50元。

 、鼠w能訓練時,對有抵觸情緒的、不配合行動的、放棄訓練的、考核不合格的,扣罰100元。

  ⑺應急救援時,對隱瞞災區(qū)真相、謊報災情,導致指揮失誤、造成不良后果,情節(jié)嚴重的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虘本仍畷r,在災區(qū)畏縮不前者,臨陣逃脫者、不執(zhí)行命令者一次處罰3000元,開除兼職救護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湍甓冗B續(xù)3次事假不能參加學習、訓練的,連續(xù)2次不請假的視為自動離職。

  ⑽自覺遵守李家塔煤礦兼職救護隊制定的制度,如有培訓取證后服役不滿一年離職的`需承擔相應的培訓費用。⑾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給予1000―10000元獎勵。

  五、年度計劃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每年年初必須制訂全年度學習訓練計劃,并上報礦領導審批。

 、颇甓扔媱澅仨毎爢T名冊、外出培訓取證計劃、礦井災害預案,職業(yè)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學習等內容。

  ⑶年度計劃必須對全年度學習訓練課件、預案演練、作出具體規(guī)劃。

  ⑷年度計劃里要有對全礦職工自救互救知識教育的計劃。

 、赡甓扔媱澮诿磕甑谝淮螌W習期間通知全體救護隊員。

  六、年終總結制度

  ⑴兼職救護隊每年年終必須進行全年度成果總結,并上報礦領導評審。

 、颇杲K總結必須在年終全隊考核結束后進行。

 、悄杲K總結必須對全年度參加的所有預案演練進行公布。

  ⑷年終總結必須對全年度參加的救援情況進行總結性公布。

  ⑸年終總結要對全年度參加自救互救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⑹年終總結全體救護隊員必須參加。

  七、預防性檢查制度

 、偶媛毦茸o隊應建立健全企業(yè)預防性檢查制度。

  ⑵預防性檢查制度應上報礦安檢科評審。

  ⑶預防檢查工作地面包括消防設施的檢查,消防通道的檢查,地面負責人負責的工作的檢查。

  ⑷井下包括消防設施的檢查,井下避災路線的檢查,井下避災標志的檢查,井下避災區(qū)域負責人工作的檢查,井下避難硐室的檢查。

 、删茸o隊要經常入井檢查礦井災害預防的落實情況。

 、暑A防性檢查工作要認真仔細,發(fā)現有危及井下職工生命安全的隱患時立即處理。

 、艘煜じ鞑擅骸⒕蜻M工作面的分布情況,掌握井下材料庫的地點,了解庫內材料設備品名和儲存情況。

 、堂吭虏欢ㄆ跈z查至少有兩次。

 、皖A防檢查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救護規(guī)程》的規(guī)定。

 、晤A防檢查結束后,寫出行走路線圖,對發(fā)現事故隱患,通知所管轄區(qū)隊或礦調度室。

  八、應急救援制度

 、偶媛毦茸o隊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

 、茟本仍贫劝☉斌w制和救援預案。

 、菓本仍贫葢蠄蟮V安檢科評審。

 、葹暮Πl(fā)生時,兼職救護隊接到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井口集合。

  ⑸隊長或副隊長必須至少有一人在礦24h值班,并保持電話暢通,有事必須向安檢請假,同意后方可離礦。隊員臨時外出必須向隊長請假,方可執(zhí)行。

  ⑹兼職救護隊必須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救援。

  九、事故搶險救援報告制度

  1.當發(fā)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有效地將實際情況匯報調度室。報告程序(見下頁):

  2.匯報內容必須清楚簡短,明確時間、地點、性質、遇險人數。匯報內容如下:

  現場人員礦調度室礦長室

  應急救援預兼職救護隊

  災害發(fā)生的時間和地點現場人員報告所在隊組和姓名報告災害的性質受困人數和傷亡情況

  3.救護隊救援時報告內容:

  兼職救護隊參戰(zhàn)人數

  兼職救護隊參戰(zhàn)裝備情況

  兼職救護隊呼吸器最底氧氣壓力

  兼職救護隊作戰(zhàn)行動路線

  兼職救護隊所在位置有害氣體情況,現場

  情況,隊員狀況。

  兼職救護隊用戰(zhàn)救援情況

  被困人員傷亡的狀況

  十、戰(zhàn)后總結制度

  1.戰(zhàn)后總結要求參戰(zhàn)隊員全部參加。

  2.戰(zhàn)后要求對損耗設備做出統(tǒng)計。

  3.戰(zhàn)后要對救援時發(fā)生的問題進行匯總。

  4.戰(zhàn)后要寫出行動路線圖。

  5.戰(zhàn)后要對救援情況作出書面報告材料。

  6.戰(zhàn)后要對參戰(zhàn)隊員槍案進行存檔。

  第七部分

  技術裝備儲存、檢查、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設備庫房管理制度

  1.設備庫房由設備管理員負責管理。

  2.設備庫房嚴禁煙火。

  3.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設備庫房。

  4.庫房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設備器材擺放整齊。

  5.庫房建立設備臺賬,賬目必須清晰,設備材料進出庫時必須詳細記錄。

  6.裝備必須定期檢查,無過期物品和無效設備,保證合格。

  7.對損耗的物資應及時上報兼職救護隊長。

  二、隊服管理制度

  1.隊服、礦帽、膠鞋嚴禁無故帶出救護隊。

  2.隊服要求隊員統(tǒng)一清洗.

  3.嚴禁穿救護隊隊服做救援以外的工作。

  4.上級領導檢查、演練、作戰(zhàn),救護隊培訓學習時,必須統(tǒng)一著裝。

  5.嚴禁私自改裝隊服裝備,嚴禁亂涂亂畫。

  6.隊服破損及時報告隊長。

  7.隊服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8.救護隊員離隊時要及時交回隊服。

  三、呼吸器保養(yǎng)制度:

  1.呼吸器是救護隊員生命安全的保障,救護隊員必須做到認真愛護,精心保養(yǎng)。

  2.每位救護隊員要每月對個人呼吸器進行氣密性、自補自排、定量供氧、氧氣壓力、面罩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記錄。

  3.呼吸器不用時必須用偶接頭把呼、吸兩管連接,放入箱內。

  4.呼吸器每三個月必須更換一次氫氧化鈣。

  5.每次戰(zhàn)后、訓練結束后,呼吸器氧氣必須充至18Mpa以上。

  6.全體救護隊員必須按自己的編號使用氧氣瓶,禁止敵國亂拿亂用。

  7.未經隊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呼吸器。

  8.嚴禁用鈍器打開呼吸器的呼吸艙。

  9.呼吸器的維修完全交于隊長、副隊長、或設備管理員。

  10.呼吸器每6個月必須請專業(yè)機構進行檢驗,并貼檢驗標簽。

  11.呼吸器損壞應及時匯報隊長。

  四、呼吸器校驗儀管理制度

  1.呼吸器檢驗儀由設備管理員保養(yǎng)。

  2.呼吸器檢驗儀各部件必須齊全。

  3.呼吸器檢驗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呼吸器檢驗儀水柱必須保持在0位。

  5.呼吸器檢驗儀故障必須上報兼職救護隊隊長。

  6.隊員用檢驗儀時必須隊長、或設備管理員同意。

  7.外出培訓學習攜帶校驗儀要填寫出庫單。

  五、醫(yī)療急救箱管理制度

  1.醫(yī)用箱由設備管理員保養(yǎng)。

  2.醫(yī)用箱內藥品必須保證齊全,且無過期藥品,缺少藥品及時補充。

  3.醫(yī)用箱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醫(yī)用箱內必須有止血帶、三角巾、紗布、醫(yī)用棉簽、消毒液。

  5.醫(yī)療箱附件必須有足夠的四肢夾板、軀干夾板。

  六、自動蘇生器管理制度

  1.自動蘇生器由設備管理員保養(yǎng)。

  2.自動蘇生器各部件必須齊全。

  3.自動蘇生器必須保持干凈整潔。

  4.自動蘇生器氧氣必須保持18Mpa以上。

  5.自動蘇生器內使用過的開口器、咽喉導管、引射管必須消毒才能放回箱內。

  6.自動蘇生器每6個月必須請專業(yè)機構進行檢驗,必須保持在檢驗期內。

  7.自動蘇生器故障必須上報兼職救護隊隊長

  七、小儀器管理制度

  1.小儀器由設備管理員負責保養(yǎng)。

  2.小儀器包括光干涉瓦斯檢測儀、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多氣體測定器、壓縮氧自救器。

  3.小儀器必須保持干凈整潔,儀器各部件必須齊全,且靈活好用。

  4.小儀器必須定期請專業(yè)機構檢驗,涉瓦斯檢測儀6個月檢驗一次,便攜式多參數測定器6個月檢驗一次,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6個月檢驗一次,壓縮氧自救器6個月檢驗一次。

  5.檢驗期外的儀器不得使用。

  6.小儀器損壞必須上報隊長進行維修。

  八、其它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庫其它儀器設備由設備管理員負責。

  2.其它設備包括便攜式通訊電話、心肺復蘇模擬人、氧氣充填泵、空氣采樣設備、橡膠密閉筒、新型密閉、LBD線纜、消防鍬、消防鎬、擔架、氫氧化鈣。

  3.設備管理員必須保證儀器設備的齊全完好。

  4.氫氧化鈣必須按時補充,保證無過期物品。保證數量充足。

  九、救援技術裝備臨時調用制度

  1.兼職救護隊應急救援裝備只有救護隊有權使用。

  2.如發(fā)生事故時,兼職救護隊有義務配合專職救護隊調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

  3.臨時調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時,必須填寫臨時調用表,表格內容必須有經辦人,調用人,調用時間,裝備型號及數量。

  4.調出的應急救援裝備必須是備戰(zhàn)狀態(tài)。

  5.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回庫前必須認真檢查,調用人與經辦人必須在場進行核對,將其狀態(tài)進行記錄,損壞物品另行記錄,上報領導進行修復。

  第八部分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制度

  1.煤礦下達的文件必須及時匯報隊長。

  2.各類文件必須定點歸類存檔。

  3.培訓類文件必須及時上報煤礦,并備份。

  4.制度類文件必須盡快落實執(zhí)行。

  5.活動類文件必須請示安檢科負責人。

  二、學習材料管理制度

  1.學習材料必須歸類存放。

  2.學習材料包括創(chuàng)傷急救類、儀器操作類、應急救援類、預案類、事故案例類。

  3.學習材料必須請專業(yè)救護隊審批。

  4.學習材料必須隨時對全體煤礦職工開放。

  5.兼職救護隊有義務將學習材料復印給煤礦職工。

  三、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每年必須與企業(yè)統(tǒng)一建立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兼職救護隊每年必須與企業(yè)修訂應急救援體制。

  3.隊內應急救援預案必須上報安檢科評審。

  4.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定點存放。

  5.兼職救護隊必須提前演練應急預案。

  6.兼職救護隊要經常收集其它煤礦的應急預案作為學習材料使用。

  四、應急救援圖紙管理制度

  1.應急救援圖紙必須定點存放。

  2.應急救援圖紙必須每季度更新。

  3.應急救援圖紙必須包括煤礦的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井上下對照圖、井下避災路線圖。

  4.以上圖紙由煤礦提供。

  5.兼職救護隊員必須熟悉各類圖紙。

  五、救護隊員檔案管理制度

  1.兼職救護隊必須制定隊員檔案。

  2.隊員檔案必須有隊員服役時間。

  3.隊員檔案必須有隊員培訓證書的編號。

  4.兼職救護隊隊員檔案上交礦安檢科一份,隊內存檔一份。

  5.非本礦機構,不得對外公開隊員檔案。

  6.隊員落案嚴禁涂改。

  第九部分培訓學習、訓練、考核制度

  一、出勤和請假制度:

  1.每期培訓學習進行實名制考勤。

  2.隊員出勤不得遲到早退。

  3.考勤由副隊長負責登記存檔。

  4.未出勤的隊員要進行備注。

  5.因礦上工作在外培訓、工作的隊員按出勤登記。

  6.每月隊員的救護津貼按出勤計算。

  7.因故不能出勤的隊員要提前請假,經同意后方準請假,請假條如下(見表3):

  8、兼職救護隊員出勤期間,因其它部門調用要填寫如下表格(見表4):

  請假條(表3)救護隊培訓期間,隊員不能按時出勤、或因其它事務不能參加培訓,持本表向安檢科請假。

  姓名

  隊內職務理由公事

  私事病假

  時間

  年月日

  年月日救護隊

  意見

  安檢科

  意見

  內蒙古李家塔煤礦

  兼職救護隊學習期間隊員臨時調用申請(表4)

  同志在年月日兼職救護隊培訓學習期間,因的工作,經部門(人)臨時調用,調用期間為時分至時分,在此期間不能參加救護隊的培訓學習。

  救護隊:

  安檢科:

  調用部門:

  二、培訓學習制度

  1.兼職救護隊每季度集中培訓學習5天。

  2.培訓學習包括救護理論學習,和體能訓練。

  3.培訓學習期間必須進行至少一次創(chuàng)傷急救課程。

  4.培訓學習期間必須進行至少一次佩戴呼吸器演練。

  5.每期培訓學習至少有一次礦井災害分析和救援計劃。

  6.每期培訓學習隊員都應做到認真仔細,并做好筆記。

  7.每期培訓學習期間礦上應抽調至少兩名職工參與旁聽。

  8.其它部門應該支持兼職救護隊培訓學習。

  9.培訓學習期間,救護隊員完全屬于兼職救護隊。

  三、會議制度

  1.兼職救護隊組織會議必須參加。

  2.不能參加會議的隊員要填寫請假條。

  3.兼職救護隊會議要做好會議記錄并存檔。

  四、赴外培訓取證制度

  1.兼職救護隊員必須通過相關培訓機構培訓,并取證后才能上崗。

  2.兼職救護隊員每年必須復訓一次,并經相關機構發(fā)證才能上崗。

  3.兼職救護隊員培訓取證期間按出勤記工。

  4.兼職救護隊員培訓取證期間完全服從培訓機構管理。

  5.兼職救護隊員在培訓機構不得與負責培訓的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而影響培訓取證,

  6.赴外培訓要提前安排,按時報到。

  7.赴外培訓期間嚴禁做與培訓取證以外的私人業(yè)務。

  五、考核制度

  1.兼職救護隊要進行季度性考核。

  2.兼職救護隊要進行每年年終考核。

  3.年終考核必須有救護理論考核和儀器操作考核。

  4.服役兩年、兩年以上的隊員考核未通過的退出兼職救護隊。

  5.兼職救護隊的各種考核要存檔。

  6.考核結果必須上報安檢科。

  7.兼職救護隊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考核。

  8.未能按時參加考核的隊員要進行補考。

  第十部分應急救護制度

  一、應急救援制度

  1.發(fā)生災害時,兼職救護隊接到通知必須在第一時間出警。并在井口列隊集合,由隊長迅速領取任務

  2.兼職救護隊在接到出警時必須做好記錄,記錄必須有報警單位,報警人,接警人,接警日期和時間,事故性質、事故地點:應急出去小隊。

  3.兼職救護隊在領取任務后,立即進入災區(qū),不必簽字。

  4.兼職救護隊應急出警后要隨時將受災區(qū)域情況匯報隊長。

  5.兼職救護隊長必須將地面監(jiān)控數據及時通知受災區(qū)域的救護隊。

  6.兼職救護隊在搶救傷員時必須先確定現場的安全。

  7.兼職救護隊嚴禁少于人數少于一個小隊出警。

  8.兼職救護隊在出警后嚴禁單獨行動。

  9.兼職救護隊出警到井下時必須有車輛接應。

  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1.兼職救護隊必須對礦上的各類應急預案提前演練,以做出最佳的救援計劃。

  2.煤礦組織的各類應急預案兼職救護隊必須全員參加。

  3.兼職救護隊必須存有煤礦的各類應急預案。

礦山管理制度6

  一、概述

  當今安全生產工作得到空前重視,特別是礦山企業(yè)安全更是企業(yè)的生命線,礦山安全工作始終是礦山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地下礦山由于其作業(yè)環(huán)境的特殊性,固有的危險性大,必須通過加強安全管理來降低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條件。一個礦山的安全管理是否合理,人員的安全素質如何,現場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崗位作業(yè)工人是否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開采設計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礦山能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有效控制事故的發(fā)生,本文僅對安全管理中的幾個方面進行評述。

  二、巖金地下礦山通風安全管理

  礦山通風系統(tǒng)是否合理不僅關系到井下工人的身體健康,而且對井f施工進度影響很大,不合理的通風系統(tǒng)其改造費用和防治矽肺病所發(fā)生的費用遠大于建設初期通風系統(tǒng)的一次性投入費用,因此通風系統(tǒng)的設計對地采礦山企業(yè)非常重要。

  1、通風系統(tǒng)設計

  巖金地下礦山通風系統(tǒng)設計的主要內容有:擬定礦井通風方式和通風系統(tǒng);計算和分配礦井總風量;計算礦井通風總阻力;選擇礦井通風設備;確定局部通風方式。

  以星溪金礦為例,介紹通風系統(tǒng)設計內容。星溪金礦采用平硐開拓方式,通風方式為兩翼對角抽山式,礦井總風量為各工作面的所需有效風量和各條風路上的漏風量的總和,所配給的風量必須符合關于氧氣、沼氣、二氧化碳和其他有毒有害氣體安個濃度的規(guī)定;關于最高風速和最低風速的規(guī)定;關于空氣中粉塵安全濃度的規(guī)定等。井巷通風阻力的計算宜選擇達產后通風容易和通風困難兩個時期通風阻力最大的風路,沿著這兩條風路,分別計算各段井巷的通風阻力,得出這兩個時期井巷通風總阻力。通風設備的選擇包括主扇和局扇,所選用的主扇必須既能滿足通風困難時的要求,又能做到在通風容易時使用合理。

  2、通風系統(tǒng)改造

  隨著礦山生產的不斷進行,通風系統(tǒng)會出現各種問題,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因此在礦山生產過程中有必要對原通風系統(tǒng)進行改造。仍以星溪金礦為例,原通風系統(tǒng)存在以下問題;供風量不足;風量分配不合理,有漏風現象;深部作業(yè)供風不足炮煙難以及時排出;系統(tǒng)風流不穩(wěn)定,有污風串聯現象。針對上述問題采用下列技術措施:增加礦井總供風量;增設通風構筑物,調節(jié)風量分配;采場及獨頭巷道用局扇輔助通風;淺部作業(yè)中段采用小分區(qū)通風系統(tǒng)。采用以上技術措施后通風效果得到極大改善。特別是采用小分區(qū)通風系統(tǒng)后礦井總通風阻力大大減少,深部中段供風量增加,通風效果等到很大的改善。

  三、巖金地下礦山粉塵防治

  井下作業(yè)產生的粉塵如不能及時排出、排凈,會影響井下作業(yè)人員的健康,嚴重的會引起矽肺病,因此地下礦山除加強通風管理的同時應采取其他防塵、除塵措施。以星溪金礦為例介紹防塵措施。

  1、通風除塵

  通風除塵是稀釋和排出工作地點懸浮粉塵,防止過量積累的有效措施。井下必須采用機械通風,并保證各工作面有貫穿風流,通風困難的作業(yè)點采用局扇輔助通風。盡量將風速控制在1、5~2、0rn/s之間,此時粉塵濃度將降到最低值,風速再增高時將揚起沉降的粉塵,使風流中含塵濃度增高。

  2、濕式作業(yè)

  濕式作業(yè)簡單易行,費用小,效果好是礦井防塵的重要技術措施。濕式作業(yè)主要以濕式鑿巖和灑水防塵為主,鑿巖是井下產塵的主要環(huán)節(jié),是防塵工作的重點,因此井下必須堅持濕式鑿巖,同時裝卸礦(巖)時和爆破后,必須對礦(巖)和作業(yè)面幫、頂進行噴霧灑水。此外,“水炮泥”和水封爆破加工簡單,操作方便,降塵效果顯著值得推廣!八谀唷本褪怯檬⑺乃芰洗娌糠峙谀喑涮钣谂谘蹆,經驗表明水炮泥爆破比泥封爆破工作面粉塵濃度降低40~70%,同時還能減少爆破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水封爆破是將炮眼內的炸藥先用一小段炮泥填好,再給炮眼口填一小段炮泥,兩段炮泥之間的空間用水注滿,其作用和“水炮泥”相同。

  3、個體防護

  采取以上防塵措施后,仍有少量的粉塵懸浮于空氣中,甚至不能達到衛(wèi)生標準,所以加強個體防護是綜合防塵措施的一個重要方面。個體防護的主要工具是防塵口罩,井下所有接塵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而且防塵口罩阻塵率應達到i級標準。

  四、巖金地下礦山地壓管理

  1、設計合理的采掘順序

  采掘順序是否合理,與地壓活動的關系很大,如果先采下中段或下盤的礦體,對上中段或上盤的礦體來說,就形成了“挖墻角”的懸空狀態(tài),構成了地壓活動危害的形勢。如果作業(yè)線過長,同時作業(yè)的中段數過多,則地壓活動的危害程度更大。因此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垂直方向上由上而下,水平方向上由上盤到下盤的采掘順序,生產布局中應盡量縮短作業(yè)線,實行集中作業(yè),正常作業(yè)的中段數一般不超過4~5個。適當提高回采強度,盡快地采完一個中段立即處理完一個中段的采空區(qū),使中段在采掘作業(yè)全部結束之前不受地壓活動的干擾和破壞。

  2、礦柱回采安全管理

  礦柱回采安全是礦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礦柱回采時采空區(qū)已形成,采場崩落礦石已經放空,利用崩落礦石作鑿巖平臺的可能性已不存在。因此礦柱回采時應盡量減少炸藥消耗量、減少爆破沖擊波對巖壁的破壞,不宜采用大爆破的方式。為保證深部礦體正;夭勺鳂I(yè),保證礦柱的順利回收,減少大的地壓活動,降低風險,保障作業(yè)人員人身安全,建議采用淺孔鑿巖、分層落礦、集中回收方式?偟幕夭身樞驗樽陨隙逻M行,每個頂柱回采時均采用后退式回采,人員及設備從中段運輸巷道一端進入采場,從項柱的另一端向運輸巷道方向推進工作面。根據礦巖穩(wěn)固情況,并考慮頂柱回采時鑿巖、爆破等作業(yè)條件,采用沿頂柱走向分次爆破、沿礦體厚度方向一次爆破,沿頂柱高度方向呈臺階式分層爆破。

  3、采空區(qū)處理工作

  采空區(qū)處理工作,是預防地壓活動引起礦山災害的根本措施。星金礦根據采空區(qū)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以下措施:

  (1)對埋藏深度不大的孤立小礦體或堅硬而穩(wěn)固的花崗體中的短淺礦脈,可不進行處理。

  (2)距離主礦體較遠的邊緣的孤立礦體,如果圍巖陷落后還會影響主要坑道的安全和其他礦體的開采,可采用隔離法處理采空區(qū),但采空區(qū)必須有通向地表的“天窗”,圍巖突然崩落時,空區(qū)內的氣流由天窗流向地表,防止空氣沖擊波對人員和設備的危害。

  (3)面積較大的或平行的礦脈群采空區(qū)應及時處理。地表允許崩落時可采用崩落法,將圍巖崩落到采空區(qū)中,釋放應力,改變應力集中部位,將承壓帶轉移到采空區(qū)周圍較遠的巖體中,使巖體中的應力達到新的平衡狀態(tài)。與充填法比較成本較低,但地表陷落后易造成雨水夾帶泥沙涌入坑內,必要時應在地表建立防水工程。地表不允許陷落時采用充填法,礦房最終放礦和礦柱回采以后,充填采空區(qū),利用充填料支承圍巖和夾墻,防止發(fā)生大規(guī)模的地壓活動。

  (4)采空區(qū)處理的重點是礦脈帶走向的中央,密集空區(qū)地段、構造弱面交切部位,以及鄰近主井、主石門、主溜井等礦山咽喉部位的采空區(qū)。

  五、巖金地下礦山安全管理工作

  1、提高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人一機一環(huán)境”系統(tǒng)中,人是最關鍵的因素,提高人員的安全素質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和前提條件。

  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素質是提高人員安全素質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因此首先要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素質,管理者必須具備以下安全素質:熟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具備相應的礦山安全知識和技能;具有較高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能夠在思想上、行動上體現自己對安全工作的深刻重視,并不斷地感染員工;善于抓住員工思想上的誤區(qū),善于捕捉最薄弱的環(huán)節(jié),有效喚起員工的安全意識,規(guī)范員工的日常行為。

  作業(yè)工人是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直接實踐者,其安全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安全制度的有效實施程度。提高作業(yè)工人的安全素質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加強崗位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每個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安全技能上達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的標準;加強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安全意識上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在生產過程中自覺遵守操作規(guī)程;地下開采對操作者的職業(yè)適應性和安全素質有較高的要求,依據事故頻發(fā)傾向論在人員的選用上對于不能適應井下作業(yè),不遵守勞動紀律或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的工人必須堅決將其辭退。

  2、進行制度上的整合

  礦山企業(yè)應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同時礦山企業(yè)從上到下都應以有利于安全生產為出發(fā)點,重新審理、補充其他管理制度,不利于安全生產的要廢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能是孤立的,應與礦山企業(yè)經營管理制度融為一體才能真正發(fā)揮其效能。然而定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定規(guī)矩更要守規(guī)矩,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后,礦山企業(yè)各類安全規(guī)章制度比較齊全,但實際效果如何關鍵在于各項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程度,是否真抓落實。如果沒有下功夫抓落實,將導致規(guī)章制度成為一紙空文,各類隱患將難以被發(fā)現,同時給各類事故的發(fā)生提供了溫床。

  3、落實安全檢查和整改反饋機制

  巖金地下礦山企業(yè)應定期對井下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和場所以及特殊工種崗位;根據季節(jié)變化及井下作業(yè)環(huán)境的改變進行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如防火、防雷、防暑、防氣體中毒等檢查;特種設備、設施、重大危險源等應請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檢驗、檢測。檢查中發(fā)現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應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通過復查落實整改情況,實現安全檢查工作的閉環(huán),真正消除事故隱患。

  4、嚴格執(zhí)行特殊工種執(zhí)證上崗制度

  巖金地下礦山對爆破工、安全員、絞車工、水泵工、通風工、氣體檢測工、電工等主要工種作業(yè)人員嚴格實行執(zhí)證上崗制度,嚴禁無證和沒有經過安全教育的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熟悉本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并具有較高的安全意識。

  5、加強爆破器材使用管理

  巖金地下礦山火工材料的管理是一個重要內容,應對火工材料的保管、領退登記和使用進行全過程跟蹤管理,制定一系列監(jiān)管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貫徹執(zhí)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黃金礦山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

  6、進行安全技術改進

  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同時應積極尋求技術上的改進,結合礦山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和礦體形態(tài)等情況改進施工方案和生產工藝,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措施,從而降低井下作業(yè)的危險性。

  六、結語

  加強巖金地下礦山安全管理工作,對保障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護礦產資源得到充分的開發(fā)和利用,促進黃金礦山企業(yè)的發(fā)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本文通過對巖金地下礦山提高人員安全素質、安全管理制度的整合和執(zhí)行、通風防塵、地壓管理等方面,介紹了巖金地下礦山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僅靠個別部門或僅從某個環(huán)節(jié)、某個方面去執(zhí)行都是無法實現的,必須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全面安全管理,才能實現安全生產。

礦山管理制度7

  一、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分析

  1、非煤礦山總量

  截至20xx年底,全國共有非煤礦山94753座,其中:金屬礦山8395座,非金屬礦山83431座,其他礦山2927座。20xx年,全國共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礦山。

  2、事故基本情況

  據統(tǒng)計,20xx年,全國非煤礦山企業(yè)共發(fā)生傷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別減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發(fā)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別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發(fā)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9人、上升70.4%;未發(fā)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保持了總體穩(wěn)定、趨于好轉的發(fā)展態(tài)勢。但非煤礦山傷亡事故總量過大,重大、特大事故多發(fā)的勢頭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現象嚴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3、廣西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

  20xx年,全區(qū)非煤礦山共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標137人),其中:持證礦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礦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礦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礦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總量排在全國第七位。

  20xx年,廣西非煤礦山共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標133人),同比分別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總量排在全國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欽州、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等8個市死亡人數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標。采石場事故居高不下。根據最近三年事故統(tǒng)計,廣西小型采石場(含建筑型材開采)20xx年死亡人數達97人、20xx年死亡90人、20xx年死亡64人,采石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均約占全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0-60%,采石場事故已構成廣西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主體。坍塌事故成為非煤礦山“第一殺手”。20xx年至20xx年,全區(qū)露天礦山坍塌事故分別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別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45%、44.4%和29.7%,約占全區(qū)非煤礦山事故死亡人數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

  1、從事故發(fā)生時段分析

  從全國范圍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開始逐月增加,8月份達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數同比持平,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2、從事故發(fā)生地區(qū)分析

  20xx年79起重大事故,發(fā)生在云南、貴州、四川等21個省(區(qū)),其中:云南、貴州、四川、湖南4省共發(fā)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41.8%和43.9%。11個地區(qū)(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海南、西藏、重慶、青海、寧夏、新疆兵團)沒有發(fā)生重大事故。云南、貴州、四川、湖南等10省(區(qū))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陜西、廣西、安徽、遼寧、山西、新疆6省(區(qū))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有所下降。

  3、從經濟類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發(fā)生在私營企業(yè),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65.8%和68.8%;有14起發(fā)生在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yè),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17.7%和15.9%;有6起發(fā)生在集體企業(yè),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7.6%和6.6%。此外,非法開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開采導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8.9%和8.6%。

  4、從行業(yè)分析

  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最多的是非金屬礦,共發(fā)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屬礦,共發(fā)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39.2%和38.9%。

  5、從事故類別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頂片幫等3類事故,共發(fā)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別占重大事故總起數和死亡總人數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別占重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的35.4%和30.5%。坍塌、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淹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另外,20xx年還發(fā)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19人。其中:內蒙古包頭市壕賴溝鐵礦“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遼寧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礦業(yè)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11.25”潰壩事故死亡17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1、中西部地區(qū)非煤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基礎薄弱

  從事故總量、事故地區(qū)分布情況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這些地區(qū)多數還依靠礦產資源發(fā)展經濟。同時,又存在著礦山企業(yè)規(guī)模小、數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術裝備水平低、生產工藝落后、對從業(yè)者培訓不到位、專業(yè)人員匱乏、監(jiān)管缺位等問題,這是造成事故總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礦業(yè)秩序還沒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來各類礦產品價格上漲,礦業(yè)開采利潤空間很大,在高額利潤的驅動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業(yè)鋌而走險,在沒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盜采礦產資源或無證非法開采時有發(fā)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業(yè)違法、違規(guī)生產現象嚴重

  業(yè)主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短期行為嚴重,違反設計組織施工生產,導致了重大事故的多發(fā)。采石場重大事故多發(fā)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尤其是邊坡坍塌、山體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業(yè)沒有按照規(guī)定分臺階開采或者開采臺階過高造成的。

  4、企業(yè)應急處置不當,導致次生事故多發(fā)

  尤其是一些地下礦山企業(yè),對炮煙中毒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沒有制定應急預案或者雖然制定了應急預案但束之高閣,沒有對職工進行應急培訓,也沒有組織演練,職工缺乏應急救援常識,不熟悉救護的基本方法,致使發(fā)生炮煙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的情況多發(fā)。

  5、企業(yè)超能力生產,未嚴格執(zhí)行“三同時”制度

  從冶金、有色企業(yè)發(fā)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對項目立項審查把關不嚴,企業(yè)不嚴格執(zhí)行關于設計、施工、監(jiān)理、項目管理和竣工驗收、試車等相關規(guī)定,未能按照規(guī)定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以致這些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先天不足,給日后生產留下了重大安全隱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項目發(fā)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監(jiān)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縣級安全監(jiān)管力量相對薄弱,人員數量少,具備相關專業(yè)知識的人員更少,特別是機械通風、尾礦庫、冶金、有色方面的專業(yè)人員嚴重短缺,加上經費和裝備不足,現場監(jiān)管缺位問題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監(jiān)管力量與監(jiān)管任務嚴重不匹配,工作中難免顧此失彼而出現問題,這種局面直接影響到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

  針對上述分析,我們必須從非煤礦山企業(yè)的實際出發(fā),以《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質量標準化企業(yè)考評辦法及標準(試行)》為依據,把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結合起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因此,必須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學習,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自覺性

  由于一些非煤礦山企業(yè)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責任措施不到位,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等,致使各類事故多發(fā)。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方式方法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使企業(yè)生產始終處于良好的安全運行狀態(tài)。要提高對開展這項活動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抓好企業(yè)安全質量工作的自覺性。

  2、明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指導思想主要是認真落實非煤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面加強企業(yè)安全質量工作,促使企業(yè)建立自我約束、不斷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的穩(wěn)定好轉。按照這一指導思想,企業(yè)要依據規(guī)定,制定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目標,使企業(yè)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安全生產面貌從根本上得到改善。

  3、構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必須構建和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體系。要明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目標;要分解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責任,把工作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企業(yè)的各個崗位,形成層層把關負責全員參與的責任體系;要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網絡和監(jiān)控機制,及時發(fā)現和處理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做到處處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質量工作始終處于有效的監(jiān)督控制狀態(tài);要完善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檢查、每季考評、半年總結、全年評比的安全質量考核制度。

  4、堅持“三個結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發(fā)展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要與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相結合;要與深化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要與實施“科技興安”戰(zhàn)略相結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質量標準化,提高企業(yè)本質安全水平。

  五、結語

  實踐經驗表明,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約束、持續(xù)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種有效方法,是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方式方法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強化非煤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使企業(yè)加強安全質量工作,提高企業(yè)本質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安全質量標準化就是保證企業(yè)各個生產崗位、生產環(huán)節(jié)的安全質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等規(guī)定,以適應企業(yè)發(fā)展需要,滿足職工群眾安全、文明生產的愿望。

礦山管理制度8

  為了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使得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確保公司各級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理解,保障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依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地下礦山實施指南》、《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評定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

  1、公司安委會負責建立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其中包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各崗位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辦公室必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發(fā)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具體、簡明,界定必須清晰,便于公司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科進行考核,做到考核時有據可依。

  二、說明與培訓

  1、公司安委會應就安全責任制內容對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及5相關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和交流,確保所有員工能充分理解安全生產責任制。

  2、公司安全生產科應就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向一般員工進行說明、培訓,讓所有員工明確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評審與更新

  1、公司安全生產科應關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用性,定期進行評審,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保持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適宜性。

礦山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礦山生產安全,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促進采礦業(yè)的發(fā)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它海域從事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第三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具有保障安全生產的設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加強礦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條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礦山安全工作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管理。

  第五條國家鼓勵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安全設施,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第六條對堅持礦山安全生產,防止礦山事故,參加礦山搶險救護,進行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礦山建設的安全保障

  第七條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八條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批準;不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批準。

  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必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審查。

  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由國務院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制定。

  第九條礦山設計下列項目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

 。ㄒ唬┑V井的通風系統(tǒng)和供風量、風質、風速;

 。ǘ┞短斓V的邊坡角和臺階的寬度、高度;

 。ㄈ┕╇娤到y(tǒng);

 。ㄋ模┨嵘、運輸系統(tǒng);

 。ㄎ澹┓浪⑴潘到y(tǒng)和防火、滅火系統(tǒng);

 。┓劳咚瓜到y(tǒng)和防塵系統(tǒng);

 。ㄆ撸┯嘘P礦山安全的其它項目。

  第十條每個礦井必須有兩個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間的直線水平距離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

  第十一條礦山必須有與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和通訊設施。

  第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必須按照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

  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由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驗收,并須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參加;不符合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的,不得驗收,不得投入生產。

  第三章礦山開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三條礦山開采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zhí)行開采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guī)程和行業(yè)技術規(guī)范。

  第十四條礦山設計規(guī)定保留的礦柱、巖柱,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應當予以保護,不得開采或者毀壞。

  第十五條礦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六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對機電設備及其防護裝置、安全檢測儀器,定期檢查、維修,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七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對作業(yè)場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和井下空氣含氧量進行檢測,保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對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隱患采取預防措施:

 。ㄒ唬┟绊、片幫、邊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ǘ┩咚贡ā⒚簤m爆炸;

 。ㄈ_擊地壓、瓦斯突出、井噴;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災、水害;

 。ㄎ澹┍破鞑暮捅谱鳂I(yè)發(fā)生的危害;

  (六)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在害物質引起的危害;

  (七)其它危害。

  第十九條礦山企業(yè)對使用機械、電氣設備,排土場、矸石山、尾礦庫和礦山閉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應當采取預防措施。

  第四章礦山企業(yè)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長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二十一條礦長應當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發(fā)揮職工代表大會的監(jiān)督作用。

  第二十二條礦山企業(yè)職工必須遵守有關礦山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

  礦山企業(yè)職工有權對危害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礦山企業(yè)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生產安全的合法權益,組織職工對礦山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四條礦山企業(yè)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工會有權要求企業(yè)行政方面或者有關部門認真處理。

  礦山企業(yè)召開討論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工會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五條礦山企業(yè)工會發(fā)現企業(yè)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或者生產過程中發(fā)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yè)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fā)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礦山企業(yè)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撒離危險現場,礦山企業(yè)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二十七條礦長必須經過考核,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礦山事故的能力。

  礦山企業(yè)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專業(yè)知識和礦山安全工作經驗。

  第二十八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向職工發(fā)放保障安全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九條礦山企業(yè)不得錄用未成年人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礦山企業(yè)對女職工按照國家規(guī)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分配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勞動。

  第三十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制定礦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第三十一條礦山企業(yè)應當建立由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y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二條礦山企業(yè)必須從礦產品銷售額中按照國家規(guī)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礦山安全的監(jiān)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監(jiān)督職責:

 。ㄒ唬z查礦山企業(yè)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ǘ﹨⒓拥V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ㄈz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ㄋ模z查礦山企業(y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監(jiān)督礦山企業(yè)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拖專項費用的`情況;

 。﹨⒓硬⒈O(jiān)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ㄆ撸┓、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監(jiān)督職責。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職責:

 。ㄒ唬z查礦山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ǘ⿲彶榕鷾实V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

 。ㄈ┴撠煹V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

 。ㄋ模┙M織礦長和礦山企業(yè)安全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ㄎ澹┱{查和處理重大礦山事故;

 。┓、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管理職責。

  第三十五條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礦山安全監(jiān)督人員有權進入礦山企業(yè),在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fā)現有危及職工安全的緊急險情時,應當要求礦山企業(yè)立即處理。

  第六章礦山事故處理

  第三十六條發(fā)生礦山事故,礦山企業(yè)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如實報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

  第三十七條發(fā)生一般礦山事故,由礦山企業(yè)負責調查和處理。

  發(fā)生重大礦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會和礦山企業(yè)按照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十八條礦山企業(yè)對礦山事故中傷亡的職工按照國家規(guī)定給予撫恤或者補償。

  第三十九條礦山事故發(fā)生后,應當盡快消除現場危險,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F場危險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磳β毠みM行安全教育、培訓,分配職工上崗作業(yè)的;

 。ǘ┦褂貌环蠂野踩珮藴驶蛘咝袠I(yè)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安全檢測儀器的;

 。ㄈ┪窗凑找(guī)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

 。ㄋ模┚芙^礦山安全監(jiān)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如實反映情況的;

 。ㄎ澹┪窗凑找(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礦山事故的。

  第四十一條礦長不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的,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未取得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yè)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調整配備合格人員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四十二條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拒不執(zhí)行的,由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第四十三條礦山建設工程的安全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并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拒不停止生產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第四十四條已經投入生產的礦山企業(y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強行開采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管理礦山企業(yè)的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進;逾期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礦山企業(yè)主管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礦山企業(yè)主管人員對礦山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礦山安全監(jiān)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國務院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準施行。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和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條本法自年5月1日起施行。

礦山管理制度10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guī)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干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干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出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并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fā)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設備科鑒定處理。

 。9)設備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系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礦山管理制度11

  1、廠礦(車間)安全員在廠礦礦長(車間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廠礦(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協助廠礦礦長(車間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guī)定,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2、參加廠礦(車間)制訂、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負責編制廠礦(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4、搞好本廠礦(車間)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考核工作,具體負責新入廠人員的`廠礦(車間)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崗位安全教育的執(zhí)行情況。

  5、組織好本單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動,經常組織預防事故演習。

  6、參加廠礦(車間)擴建、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對竣工和設備改造、工藝變動安全設施的驗收。

  7、檢查落實各級動火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8、每天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并進行考核;對緊急情況和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9、負責廠礦(車間)安全設施、防護器材、滅火器材和事故隱患管理,掌握廠礦(車間)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10、參加廠礦(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統(tǒng)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11、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

  12、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礦山管理制度12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guī)范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干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制度、設備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發(fā)現違章作業(yè)、冒險蠻干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fā)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yè),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會使用、維護設備,并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設備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工具和作業(yè)地點,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班組長匯報,在設備檢查時要設置明顯的檢修標志牌。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7)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yè)。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wèi)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huán)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后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后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guī)范者,不準下井。

  (4)下井后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yè),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qū)。

  (7)作業(yè)前應了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范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qū)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設備;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不冒險蠻干,發(fā)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fā)現頂、幫松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并設置警戒和照明標志。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嘩、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后,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對象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huán)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xù)工作崗位或非連續(xù)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設備狀況是否完好,環(huán)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yè)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系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yè)時,必須通過電話、信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系,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fā)生觸電事故或設備動作發(fā)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guī)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信號等標志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后、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后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并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設備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設備上的儀表及信號標志(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設備規(guī)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fā)生,預防帶病作業(yè),避免人員及設備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fā)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后小結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虬踩唸蟮榷喾N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tǒng)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了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fā)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周期根據礦山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設備檢修,作業(yè)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針對季節(jié)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fā)生事故的規(guī)律對易引發(fā)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于節(jié)假日(春節(jié)、元旦、國慶節(jié)、五一節(jié)等)前后,是事故多發(fā)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yè)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針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設備、設施、作業(yè)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yè)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fā)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guī)程”(即技術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設備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電氣裸露設備是否采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設備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設備是否按規(guī)定的要求安裝、設備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運行、有無超負荷運行作業(yè)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wěn)定狀況,作業(yè)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wěn)固;通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筑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筑施工場地是否按規(guī)定設置圍墻和鐵柵門,設置安全標志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置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俎D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谲囕v的前后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接部位是否有松動現象

 、茌喬鈮菏欠穹弦(guī)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huán)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購S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趶S房內的.溫度、濕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yè)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輳S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哂幸兹家妆锲返牡攸c,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huán)。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項目、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guī)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guī)定,礦山企業(yè)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標準,結合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六、設備管理制度

  設備是礦山企業(yè)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yè)必須制定詳細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設備的要求。

  (2)新設備的安裝規(guī)定。

  (3)設備操作規(guī)范。

  (4)設備使用期限。

  (5)設備的更新。

  (6)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yè)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對事故時有發(fā)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礦山管理制度13

  鶴壁市石材礦山公司,根據礦山荒料開采及發(fā)料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礦山發(fā)料。

  一、礦山開采出荒料后,調料人員根據調料規(guī)定對所有荒料進行統(tǒng)一編碼登記造冊,一式兩份,一份由調料人員保管,一份由礦長保管。

  二、調料員接到調料單或發(fā)貨單后,按單要求發(fā)料,并開具調料結算單,將荒料發(fā)至倒料點(在礦山的荒料由調料員保管,倒料點的荒料由吊車司機保管)。

  三、倒料點工作人員,在接到礦山荒料后,進行認真登記,按單發(fā)料、裝車,并在單據上填注日期、車號。

  四、礦長在接到公司調料單后,及時將調料單復印并傳真至礦山調料員及倒料點,監(jiān)督管理發(fā)料工作。

  五、礦長定期檢查調料員荒料登記冊及倒料點荒料登記冊,并制定調料員與倒料點的.對帳制度。

  六、嚴格執(zhí)行公司各項制度,杜絕荒料丟失及倒賣荒料情況發(fā)生,如出現荒料丟失或有倒賣料行為,對礦山相關責任人罰款XX-3000元/次,對知情不報者罰款1000-XX元/次,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者一經發(fā)現立即開除。

礦山管理制度14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礦山正常生產,防止人身安全和財產遭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設備歸口管理:

  管理:由礦長對設備進行統(tǒng)一管理,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日常管理。

  使用:由礦長指定設備的操作人員,操作者對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與生產效率負責。

  維修: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存在隱患,由維修人員進行維修,較大設備維修前應報告礦長。維修時設備操作者要在現場協助和監(jiān)護。

  礦山所有員工應在職責范圍內,積極做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努力把設備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

  2.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確保安全可靠性。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裝置齊全,設備性能符合設備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3.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工藝規(guī)程,正確使用設備,防止不按使用范圍、操作規(guī)程和超負荷使用設備現象發(fā)生。

  4.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認真執(zhí)行設備的維修和計劃,做好定期檢修和定期檢驗工作。

  5.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設備改造和更新,對安全性能不好的設備重點進行更新改造。

  6.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示,提示操作者等人員注意存在的危險。

  7.維修時安全措施:維修時,由維修人員采取在控制柜等處懸掛警示牌、安排專人監(jiān)護、對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認真檢查等措施后,方可進行維修。設備維修完成后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開機,確保維修作業(yè)安全

  8.認真做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礦山管理制度15

  為了防止礦山事故的發(fā)生,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按照《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有效保護礦山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檢測、評估、整改制度

  一、根據國家標準和法規(guī)對企業(yè)的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

  二、制定場地應急計劃,并對全體職工進行重大事故預防、事故應急的教育和訓練。

  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操作管理人員進行預防事故專業(yè)培訓。

  四、定期向安監(jiān)部門呈交危險源狀況安全評價報告。

  五、發(fā)揮職工群眾監(jiān)督力量,查隱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產安全,發(fā)現生產和管理上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反常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單位一旦發(fā)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申請對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七、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時,應成立隱患管理小組,

  小組由法定代表人負責,履行好隱患管理職責:

  1、掌握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分布,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現場管理;

  2、制定應急計劃,并報當地政府和安監(jiān)部門備案;

  3、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模擬重大事故發(fā)生時應采取的緊急處臵措施,必要時組織救援設施、設備配套和人員疏散演習;

  4、隨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護用品完好有效。

  八、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難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整改完成后應報告安監(jiān)主管部門并申請審查驗收。

  九、對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積極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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