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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考勤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課堂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課堂考勤管理制度1
一、為維持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紀律觀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課堂考勤采取班級日查,學院抽查,每月匯總的總體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學生會學習部下發(fā)課堂考勤表,同時收集上月考勤結果。
四、班長應以課堂出勤情況為依據,認真、負責、準確地對本班學生出勤情況進行考勤。
五、每學期初,各班學習委員應主動將記分冊送交任課老師,任課老師應對學生出勤情況進行考核。
六、學院分團委、學生會定期組織主要干部對各班課堂出勤進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課者,請假后方可離開。
八、一節(jié)課可直接向任課老師請假,一節(jié)課以上,兩天以內,應向班主任請假,準假后應及時通知班長并將假條交任課老師處。
九、學生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內,應說明情況,班主任簽字同意后,送分團委書記處審批后,交任課老師處
十、學生請假七天以上(含七天),應由班主任簽字證明情況屬實后,交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審批后,交任課老師處并送教務處備案。
十一、學生每學期曠課1/3以上者,取消本課程考試資格。
十二、每月學習部考勤匯總后,在團學周報上公布。曠課人員全院通報批評。
十三、課堂考勤由學生會學習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課堂考勤管理制度2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xié)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tǒng)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tǒng)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課堂考勤管理制度3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jié)中(三)的第8條規(guī)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记跈z查和抽查中出現:
1) 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tài)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 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 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 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 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 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 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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