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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掛牌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現(xiàn)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設備掛牌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設備掛牌管理制度 1
一、上鎖掛牌的形式
1、單個隔離點單人作業(yè):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隔離點進行上鎖,將標牌掛在個人鎖上。
2、單個隔離點多人操作:所有作業(yè)人員將個人鎖鎖在隔離點上,或者使用集體鎖隔離點上鎖,集體鎖鑰匙放置于鎖箱內,然后所在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鎖箱實行上鎖,將標牌掛在集體鎖和個人鎖上。
3、多人隔離點多人作業(yè):用集體鎖對所有隔離點進行上鎖掛牌,集體鎖鑰匙放置于鎖箱內,所在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鎖箱實行上鎖,將標牌掛在集體鎖和個人鎖上。
二、鎖具要求
1、通用要求:所有安全鎖及標牌由公司提供,電氣、維修、巡檢等人員安全鎖分別統(tǒng)一規(guī)格和顏色,安全鎖鑰匙必須是單獨的。
2、隔離裝置:防止危險能量和物料傳遞或釋放的機械裝置,如電路隔離開關、保險開關、管道閥門、盲板、機械阻塞或用于隔離能源的類似裝置。
3、安全鎖是用來鎖住能量隔離設施的安全器具,在防爆區(qū)域的安全鎖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4、上鎖點清單
根據(jù)辨識出的危險能量和物料及可能產生的危害,編制隔離方案,明確隔離方式、隔離點及上鎖點清單。上鎖點清單包含以下信息:
。1)每一上鎖點的位置,必須詳細到能夠被找到。
。2)操作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共同檢查確認后簽字。
。3)操作人員對上鎖點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4)確認工作許可證及相關許可(如,管線打開、動火、挖掘...)已開具但沒有簽發(fā)。
。5)確認是否已停車、置換、蒸煮、沖洗、排空等。
。6)確認能量已經徹底隔離。
三、解鎖要求
1、解鎖時,原則上應按照“先工藝后電氣”和“先低壓后高壓”的順序進行。
2、操作人員在上鎖程序中最先上鎖,最后解鎖。
3、作業(yè)人員在上鎖程序中最后上鎖,最先解鎖。
四、鎖具、鑰匙及警示標牌的管理
1、屬地各作業(yè)區(qū)/科室的安全鎖應統(tǒng)一規(guī)格和顏色。
2、鎖具的.鑰匙要編號、定置管理。備用鑰匙要由專人保管,嚴禁私自配制備用鑰匙。備用鑰匙只能在非正常解鎖時使用,其他任何人員都不能接觸到備用鑰匙。
3、上鎖應使用專門鎖具,鎖具應耐用且設計應使得采用非正常方式移除時需要用非比尋常的力或技術。此外,鎖具應具備個人鑰匙控制/組合鑰匙控制能力。
五、警示牌管理
1、危險警示標牌的設計應與其他標牌有明顯區(qū)別。警示標牌應包括標準化用語(如“危險,禁止操作”或“有人工作,禁止操作”)。
2、危險警示標牌應標明員工姓名、聯(lián)系方式、上鎖日期、隔離點及理由。
3、危險警示標牌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滿足上鎖使用環(huán)境和期限的要求。
4、使用后的標牌應及時擦除掛牌信息(銷毀),避免誤用。危險警示標牌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險能量、物料等的上鎖掛牌隔離點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六、其他管理要求
1、上鎖掛牌應由操作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本人進行,并保證安全鎖和標牌置于正確的位置上。特殊情形下,本人上鎖有困難時,應在本人目視下由他人代為上鎖。安全鎖鑰匙須由作業(yè)人員本人保管。
2、使用安全鎖時,應隨鎖附上“危險,禁止操作”的警示標牌,上鎖必掛牌。在特殊情況下,如特殊尺寸的閥或電源開關無法上鎖時,經確認,并獲得書面批準后,可只掛上警示標牌而不用上鎖,但應采用其他輔助手段,達到與上鎖相當?shù)囊蟆?/p>
3、作業(yè)前,參與作業(yè)的每一個人員都應確認隔離已到位并已上鎖掛牌,并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整個作業(yè)期間(包括交接班),應始終保持上鎖掛牌。
4、為確保作業(yè)安全,作業(yè)人員可要求增加額外的隔離、上鎖掛牌。作業(yè)人員對隔離、上鎖的有效性有懷疑時,可要求對所有的隔離點再做一次測試。
5、員工除非經過所在部門培訓并授權,否則不允許執(zhí)行上鎖掛簽程序。
設備掛牌管理制度 2
1、目的
在安裝、檢修、維護、清潔設備或設施時,為防止因設備意外啟動、運轉或能源的釋放造成傷害,隔離并鎖定電能、熱能、勢能、化學能、機械能等能量源。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生產車間(以下簡稱各單位)任何時候執(zhí)行與工藝、電氣、機械或設備等隔離、斷開有關的作業(yè),為避免設備設施、系統(tǒng)區(qū)域內危險能量蓄積或物料意外釋放,都要進行能量隔離并執(zhí)行上鎖掛牌程序。
生產裝置大檢修期間,對系統(tǒng)整體隔離、置換后,局部作業(yè)可不用上鎖掛牌,執(zhí)行相應的操作標準或作業(yè)規(guī)程。
3、鎖具要求
3.1通用要求:所有安全鎖及標牌由公司提供,由車間進行保管,電氣、維修、巡檢等人員安全鎖分別統(tǒng)一規(guī)格和標注,安全鎖鑰匙必須是單獨的。安全鎖、標牌、鑰匙、數(shù)量和領用人的清單張貼在車間主任的辦公室內。
3.2隔離裝置:防止危險能量和物料傳遞或釋放的機械裝置,如電路隔離開關、保險開關、管道閥門、盲板、機械阻塞或用于隔離能源的類似裝置。
3.3安全鎖是用來鎖住能量隔離設施的安全器具,
3.3.1個人鎖:用于鎖住單個隔離點或鎖箱的標有個人姓名或編號的專用安全鎖,每人只有一把鎖且只有一把鑰匙。
3.3.2集體鎖:用于鎖住隔離點并配有鎖箱的安全鎖,可以是一把鑰匙配一把鎖,也可以是一把鑰匙配多把鎖,但必須保證一把鎖只能由唯一的鑰匙分開。
3.4標牌:標牌的設計應與其他警示標牌有明顯區(qū)別,內容包括員工姓名、電話、所在單位以及上鎖理由、日期。標牌與安全鎖配套使用,一次性標牌使用后集中銷毀,避免誤用。
4上鎖掛牌步驟
4.1準備:通知相關設備或工藝的負責人和操作人員,說明上鎖掛牌的原因,確認設備可以安全關閉且不影響操作運行。
4.1.1辨識作業(yè)區(qū)域內危險能量和物料的來源及類型,選擇匹配的隔離裝置如開關、閥門、盲板或其它裝置,確應上鎖掛牌的位置,并填寫上鎖點清單。
4.2停機:在控制室和有關裝置上說明上鎖掛牌的原因,如機器正在運行,操作者通過正常停車步驟停車。
4.3隔離:關掉啟動裝置的`動力和其他動力隔離裝置,將啟動裝置和其他動力隔離裝置可靠地置于“關閉”位置上。對電器隔離點由電氣專業(yè)人員上鎖掛牌,作業(yè)人員確認。
4.4上鎖掛牌
4.4.1單個隔離點單人作業(yè):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隔離點進行上鎖,將標牌掛在個人鎖上。
4.4.2單個隔離點多人操作:所有作業(yè)人員將個人鎖鎖在隔離點上,或者使用集體鎖隔離點上鎖,集體鎖鑰匙放置于鎖箱內,然后所在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鎖箱實行上鎖,將標牌掛在集體鎖箱的個人鎖上。
4.4.3多人隔離點多人作業(yè):用集體鎖對所有隔離點進行上鎖掛牌,集體鎖鑰匙放置于鎖箱內,所在作業(yè)人員用個人鎖對鎖箱實行上鎖,將標牌掛在集體鎖箱的個人鎖上。
4.4.4掛牌上鎖設備要求:對低壓設備,必須將相應的MCC柜抽出到試驗位置,然后再掛牌上鎖;對電氣室中壓柜的上鎖,首先由檢修人員通知電工,在電工的陪同下進入相應電氣室,首先在上鎖登記表上登記,對要上鎖的中壓控制設備電工把斷路器搖到試驗位置,合上相應中壓柜的地刀,然后有現(xiàn)場檢修人員在電工指定的位置上鎖,將相應的中壓柜上鎖。鑰匙由上鎖人員自己保管;現(xiàn)場轉換開關的上鎖,由檢修人員將現(xiàn)場轉換開關打到檢修位置,然后由檢修人員自己掛牌。
4.5確認零能態(tài):上鎖掛牌后屬地單位與作業(yè)單位共同確認能量已隔離或去除,如觀察壓力表、視鏡或液面指示器確認貯存的危險能量已去除或已適當?shù)刈枞;目視確認組件已斷開、轉動設備已停止轉動;檢查電源導線已斷開。當有一方對隔離、上鎖的充分性或完整性有任何疑慮時,均可要求對所有的隔離再做一次檢查。
4.6測試:測試方法考慮正常啟動方法及其他的運轉方式,測試人員避免自己處于風險之中或造成另外的危險,對于一些暴露于電氣的工作危險的工作任務,用肉眼檢查是否已斷開電源導線。對設備進行試驗前,應清理該設備周圍區(qū)域人員和設備,在進行試驗時,應屏蔽所有會阻止設備啟動或移動的限制條件。
4.6.1在測試后一定要把操作狀態(tài)回到中間或者關閉狀態(tài),測試結束后在上鎖點清單上簽字確認。
4.7作業(yè):初始作業(yè)時假定系統(tǒng)仍有能量殘留,并據(jù)此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和選擇作業(yè)位置,在作業(yè)過程中,需要對設備進行試運轉、試送電,此時必須對上鎖掛牌狀態(tài)進行再確認,作業(yè)人員在任何時候都有權要求再次進行確認、測試。
4.8變動:如果作業(yè)人員發(fā)生變動,前來接替作業(yè)的人必須先上鎖,然后被接替的人才能取下鎖。
4.8.1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fā)生安全鎖和標牌需要摘掉,在重新上鎖掛牌后必須進行測試。
4.9解鎖:維修完畢在開啟設備以前,必須檢查、確認是否有人員處在危險的位置,在維修工具取走以后,防護裝置要重新放回原來的位置,清點人數(shù),然后把安全鎖和掛牌去掉。
4.9.1解鎖依據(jù)先解個人鎖后解集體鎖、先解鎖后解標牌的原則進行。
4.9.2只有上鎖掛牌的人才有權在工作完成后解鎖摘牌。
4.10非正常解釋:當執(zhí)行上鎖掛牌人員不方便或者不可能去掉安全鎖和標牌鎖,必須取得安全鎖所有人的允許或經屬地單位和作業(yè)單位雙方主管確認后方可拆鎖。
4.10.1如果留有備用鑰匙,應制定備用鑰匙控制程序,原則備用鑰匙必須在其他辦法解鎖的時候才能使用。其他任何時候,除備用鑰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觸到備用鑰匙,嚴禁私自配制備用鑰匙
5、附則
5.1本規(guī)定如與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相違背,以國家法規(guī)為準。
5.2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組織實施。
設備掛牌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檢修標準化作業(yè),排除檢修作業(yè)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避免人員行為的隨意性,杜絕作業(yè)涉及人員之間因聯(lián)系和確認不到位造成操作失誤,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確保設備檢修作業(yè)時人員安全,同時明確操作牌使用、停送電掛牌要求,規(guī)范辦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熱軋部作業(yè)部根據(jù)《寶鋼公司檢修安全掛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特制定《熱軋作業(yè)部檢修安全掛牌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寶鋼熱軋作業(yè)部各單位及在熱軋作業(yè)部從事檢修活動的外協(xié)單位。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 設備工程室職責
(一)負責制(修)訂本管理制度、跟蹤,并進行專業(yè)檢查。
(二)檢查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并監(jiān)督安全專業(yè)對本制度的檢查情況。對發(fā)現(xiàn)問題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考核意見。
第四條 安全環(huán)保室職責
(一)負責檢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指導、協(xié)調。
(二)檢查安全掛牌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發(fā)現(xiàn)問題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考核意見。
第五條 各處室、分廠職責
(一)負責落實項目的`停機、隔離、卸能、氣體置換、檢測、插安全銷、掛牌等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設備的狀態(tài)安全。
(二)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日常安全檢查、指導、督促。
(三)可根據(jù)本單位的生產作業(yè)及設備檢修特點,制定本部門實施細則。
(四)負責向外協(xié)單位明確檢修安全掛牌管理要求。
第三章檢修用操作牌的種類和使用范圍
第六條 檢修用操作牌共分四種:
(一)第一種為設備操作牌(附件2),設備操作牌是操作設備的憑證,生產崗位人員必須持有某設備操作牌,才擁有操作該設備的權力,無設備操作牌進行操作設備屬違章行為。每臺(套)設備只允許有一個設備操作牌。
(二)第二種為檢修牌(附件3),由熱軋作業(yè)部制作發(fā)放檢修單位保管,沒有更換操作牌而對設備檢修(或停機檢查)屬于違章行為。
(三)第三種為禁止牌(附件4),標識內容為“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在電磁站相應設備停電后,將該牌規(guī)范懸掛已停電設備相應開關或手柄處。
(四)第四種為電氣工作票(附件5),停送電人員填寫相應的電氣工作票完成后,并與檢修方一起確認現(xiàn)場并登記(附件8),即表示已完成相應設備停電工作;檢修工作結束后,停送電人員將填好的電氣工作票返給檢修方,并與檢修方一起確認現(xiàn)場并登記(附件8),確認所有禁止牌摘除后才具有該設備送電的權利。
第七條 各單位為進一步強化檢修安全管理,在上述四種檢修用操作牌(票)基礎上,增加的安全措施,在各自范圍有效。
第八條 此制度與《熱軋作業(yè)部電氣工作票管理制度(第一版)》中的規(guī)定相互配合使用。
第四章 安全掛牌管理要求
第九條 對于高壓電氣操作,統(tǒng)一執(zhí)行能源與環(huán)境部下發(fā)的《寶鋼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電氣操作票管理辦法(第二版)》(首京唐能環(huán)發(fā)(20xx)56號文)。
第十條 所有在線設備檢修,檢修方必須在檢修前領取相應設備操作牌。
第十一條 凡是對轉動設備、傳輸設備、移動設備及相鄰轉動和移動部位的設備或區(qū)域進行檢修,人的身體或身體的某一部分進入轉動部位或相鄰轉動和移動部位的轉動、移動范圍,可能導致絞入、卷入、夾擊、碰撞、擠壓、剪切等機械傷害的作業(yè);以及對帶電的高低壓電氣設備實施的可能導致觸電傷害的作業(yè),必須辦理停電手續(xù),可靠切斷能使設備轉動或移動以及使電氣設備帶電的電源,使設備處于完全靜止或不帶電狀態(tài)。
第十二條 檢修任務確認后,檢修方攜帶檢修牌與點檢方一起同生產方辦理交換牌,生產方將設備操作牌交換給檢修方后,必須將檢修牌掛在原設備操作牌相同位置,三方登記(附件7)。同一設備存在多方檢修時,從第二個檢修方開始,生產方仍收取檢修牌掛在原設備操作牌相同位置,但只進行臺帳登記,不再發(fā)放設備操作牌。
第十三條 檢修方取得設備操作牌后,如需要進行設備停電,向生產方提出停電請求,由生產方組織辦理停電事項,并執(zhí)行《熱軋作業(yè)部電氣工作票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guī)定,填寫相應工作票(附件5),并進行登記(附件6)。
第十四條 停電工作至少兩人完成。停送電人員在完成設備停電后,必須在電磁站已停電設備相應開關或手柄處掛禁止牌,填寫電氣工作票(附件5),同時與檢修方一起登記確認(附件8)。同一設備存在多方檢修時,都必須辦理停電手續(xù),且每次必須增掛禁止牌。
第十五條 檢修作業(yè)完成,經檢修方、點檢方現(xiàn)場確認后,檢修方交還電氣工作牌和設備操作牌;由生產方組織送電工作,停電方確認該設備所有禁止牌摘除,同時收到生產方送電指令后方可送電,送電工作至少兩人完成;生產方確認好所有電氣工作票全部收回,并收回所有設備操作牌,檢修方取走檢修牌后,生產方才能操作設備。
第十六條 檢修方辦理交換牌、停送電請求人必須是同一人,遇特殊情況出現(xiàn)為不同人時,或者當檢修方遺失操作牌或送電牌(票),必須由相關檢修方領導同意并簽字(附件9),并經檢修區(qū)域現(xiàn)場負責人(點檢方)現(xiàn)場確認已無人作業(yè)后方可辦理送電、換牌手續(xù)。
第十七條 不同單位或同一單位不同班組在同一設備上作業(yè)時,必須各自獨立辦理交換牌、停送電手續(xù),嚴禁任何人利用他人停電的機會進行設備的檢修作業(yè)。
第十八條兼有風、水、電、汽、油或其它動力源的設備檢修時,生產崗位人員要將相應的動力源關閉,并在關閉點掛禁止標志;對煤氣、氮氣等危險介質采取卡盲板措施。
第十九條 停送電人員嚴禁在未見到要求停送電人和設備操作牌時通過電話、對講機或口頭約定方式停送電。
第二十條 檢修現(xiàn)場負責人必須等待停電辦理人辦理完停電手續(xù)并告知可開始作業(yè)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二十一條中夜班及部分節(jié)假日期間,設備點檢人員無法及時到現(xiàn)場的時間段內,進行交換牌的辦理方法如下:
1.如更換側導板等需維檢單位執(zhí)行的操作等工作,由各區(qū)域的班長代替點檢方進行簽字確認。
2.如進行設備搶修、臨時維修工作,由生產作業(yè)長或各區(qū)域班長代替點檢方進行簽字確認。
3.中夜班由設備調度行使點檢方責任。
第五章 考核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對不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考核責該單位專業(yè)分1~5分,考核責任人100元~500元。對不按本制度執(zhí)行,發(fā)生設備、安全等事故的,按照寶鋼各類事故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
設備掛牌管理制度 4
1. 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工作,控制生產檢修工作的安全風險,預防設備的異常啟動導致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對電氣柜進行掛牌是保障檢修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結合生產線的工藝特點,特制定掛牌作業(yè)管理制度。
2. 掛牌操作程序
2.1. 第一步
2.1.1. 班長填寫掛牌工作單。
2.2. 第二步
2.2.1. 班長與設備檢修責任人確定檢修內容。
2.2.2. 預計檢修時間。
2.3. 第三步
2.3.1. 班長與設備檢修責任人共同辨識風險(機械傷害、觸電、粉塵傷害、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等)。
2.3.2. 班長與設備檢修責任人共同確定掛牌的設備和位置,并通知電氣負責人辦理停電手續(xù)。
2.4. 第四步
2.4.1. 通知中控室停機。
2.4.2. 釋放能量。
2.5. 第五步
2.5.1. 班長和電工斷電掛牌(斷電由電工進行),掛牌內容為“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2.5.2. 班長和電工確認掛牌的有效性,簽字確認。
2.5.3. 班長和電工將鑰匙放入上鎖站。
2.5.4. 班長將設備現(xiàn)場開關置“0”位置。
2.5.5. 班長在設備現(xiàn)場開關處掛牌,掛牌內容為“設備在檢修,禁止按鈕”。(該牌禁止任何人員摘除,只有檢修完成后,鎖站鎖都已解除,在試車之前,由班長親自摘除)
2.6. 第六步
2.6.1. 班長通知設備檢修責任人及參與檢修的人員到掛牌。
2.6.2. 每個參加檢修的人員都必須掛牌。
2.7. 第七步
2.7.1. 設備檢修責任人為安全負責人。
2.7.2. 檢修工作開始。
2.8. 第八步
2.8.1. 工作結束,清理現(xiàn)場。
2.8.2. 班長和設備檢修責任人清點現(xiàn)場。
2.9. 第九步
2.9.1. 班長再次確認現(xiàn)場安全無誤后,摘除設備現(xiàn)場開關處的掛牌,電工送電。
2.9.2. 試車。
2.10. 第十步:關閉掛牌工作程序。
2.11. 第十一步:特殊情況
2.11.1. 實施上鎖掛牌的員工不在場,在部門主管的授權下,可以由其他員工為其解鎖,并遵循以下原則:
a) 必須確定實施上鎖掛牌的員工不在現(xiàn)場。
b) 必須盡量聯(lián)系該員工并通知他解鎖的情況。
c) 確保在該員工在返回現(xiàn)場之前知道他的鎖被解除。
2.11.2. 檢修工作完成,班長由于其它原因不在現(xiàn)場,由班長以上的`領導代行其職責。
2.12. 第十二步:交接班
2.12.1. 交接班時,接班的員工要閱讀工作單并現(xiàn)場查看,核實上鎖和掛牌的實施情況。接班班長檢查完后,要在工作單上簽字。
2.12.2. 在交接班時,完成工作的那個班解除個人鎖和牌同時通知下一班人員將自己的鎖和牌安裝上并簽字。
設備掛牌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設備的管理,明確設備的狀態(tài)和責任人,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設備的掛牌管理。
三、掛牌分類及含義
。ㄒ唬┰O備狀態(tài)牌
“運行”牌:表示設備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
“停機”牌:表示設備因各種原因暫時停止運行。
“維修”牌:表示設備正在進行維修。
“待修”牌:表示設備出現(xiàn)故障,等待維修。
。ǘ┰O備責任牌
標注設備的名稱、型號、編號。
明確設備的責任人及其職責。
四、掛牌要求
狀態(tài)牌和責任牌應懸掛在設備顯眼的'位置,確保清晰可見。
掛牌應準確反映設備的實際狀態(tài),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換相應的牌子。
責任牌上的責任人信息應準確無誤,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更新。
五、管理流程
。ㄒ唬┰O備運行
操作人員在啟動設備前,確認設備完好,掛上“運行”牌,并在責任牌上填寫相關信息。
(二)設備停機
設備停機時,操作人員應根據(jù)停機原因掛上“停機”“維修”或“待修”牌。
。ㄈ┰O備維修
維修人員在對設備進行維修時,掛上“維修”牌,維修完成后,經檢驗合格,更換為“運行”牌。
。ㄋ模┰O備巡檢
巡檢人員在巡檢過程中,應檢查設備的掛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六、監(jiān)督與檢查
設備管理部門定期對設備掛牌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掛牌制度的執(zhí)行。
對未按規(guī)定掛牌或掛牌不準確的情況,應及時督促整改,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七、附則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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