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管理制度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廢舊物資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1
1、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消防培訓,熟悉所管物資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熟悉物質的`安全防火知識及滅火方法等。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有明顯的禁牌,庫房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3、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高壓水銀燈照明;嚴禁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4、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混存。
5、庫內貨物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
6、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允許住人和設辦公室。
7、倉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照明燈具、電線、開關等電器,發(fā)現電線老化,破損或絕緣不良等要及時維修處理。庫內不得隨意拉設臨時電線。
8、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確認無問題后,切斷電源方可鎖門離開。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2
一、倉庫的保管員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三、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四、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
五、倉庫內禁止吸煙、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同意。
六、倉庫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七、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同時立即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xié)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3
1、沒有有效收、發(fā)料單據,倉庫不得收發(fā)物料。具體參照《領(發(fā))料作業(yè)橫向控制卡》處理;
2、按規(guī)定時間收發(fā)物料,緊急、特殊情況以“服務生產”為原則處理(固定領發(fā)料時間);
3、物料進出倉時應嚴格計量、計數,不得以估算物料量作為收發(fā)依據;
4、未經有效批準不得超量收料(供應商送的備品除外),也不得超量發(fā)料或發(fā)貨;
5、領發(fā)物料后(含領、發(fā)、退、補料等),應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賬務、單據、登卡等處理等工作;
6、倉庫備(發(fā))料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并注意于收、發(fā)料時采取措施予以保證;
7、物料的進出倉由倉管員主導,其他人不得擅自對物料進行處理,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倉庫;
8、倉庫主管應隨時對下屬倉管員收發(fā)情況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9、研發(fā)部取打樣板物料時必須辦理正常的領料手續(xù),按《領發(fā)料作業(yè)橫向控制卡》執(zhí)行。
10、儲存應遵循三項基本原則:
a、防火、防水、防壓;
b、定點、定位、定量;
c、先進先出;
11、對存在色差的物料應做好標識工作,相似物料要分開區(qū)域擺放;
12、不良品與良品必須分倉或分區(qū)儲存、管理,并做好相應標識;
13、對庫存時間超過12個月未動用的物料,制定、參照《呆廢料處理作業(yè)流程》進行處理。
14、倉庫須按公司財務部、PMC部要求進行盤點配合,并負責呈報盤點結果。具體參照《盤點控制卡》執(zhí)行;對于盤點有誤差的物料,倉管員不得私自調賬;
15、倉管員在發(fā)現庫存出現異常狀況時,應對異常物料實施抽查、抽盤作業(yè);
16、倉管員每天必須自查10款以上物料的'賬物卡情況,倉庫主管應隨時對倉庫物料進行抽查盤點,作為考核下屬工作績效的一種手段。
17、倉庫人員不得監(jiān)守自盜,嚴禁公物私用;倉庫人員不得收受供應商禮金與物品;
18、在倉庫范圍內嚴禁抽煙,違反者樂捐200元/次,責任倉管員樂捐50元/次;
19、對于盤點中出現的問題依具體責任劃分進行處理、追究;對所有的樂捐納入員工基金。
20、考核指標:帳物卡相符率,由財務部、PMC物控員每周統(tǒng)計,每月匯總。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4
1、物資入庫
(1)物資入庫時,保管員必須認真驗收,嚴把質量關、價格關、數量關,經檢驗質量合格、數量無誤后,方能辦理入庫手續(xù)。
。2)物資入庫,應先進入待驗區(qū),未經檢驗合格不準放入倉庫的存貨區(qū),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后,保管員憑發(fā)票所開列的名稱、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存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4)不合格品,應隔離堆放,嚴禁使用。如保管員工作不認真,導致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投入使用,造成的影響應由保管員全權負責。
。5)托收而貨未到,或貨已到而無發(fā)票,均應向經辦人反映查詢,直到消除懸事掛賬。
。6)各部門的余料入庫,倉庫保管員根據余料的名稱、數量開具入庫單,注明某部門的退料。
2、物資的儲存保管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物資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guī)劃設置倉庫,并根據倉庫的條件考慮劃區(qū)分工,使用量大且頻繁的貨物應就近擺放,使用量小的物資可以選擇較遠的貨架進行存放。
。2)物資堆放一般是需要在堆垛安全、合理、可靠的前提下,根據貨物特點,推行五五堆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擺放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驗材料以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因此必須要做到“人各有責,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不得采取“發(fā)生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使公司財產不發(fā)生保管責任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fā)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資,未經部門領導的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衛(wèi)制度,禁止非本庫存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yè)需經保衛(wèi)科批準。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3、物資出庫
。1)所有發(fā)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2)物資出庫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出庫,四減數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出庫原則造成物資失效、霉變、大料小用、優(yōu)料劣用以及差錯等損失,保管員應負經濟責任。
。3)物資出庫按月平均單價計量出庫。領料單應填明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領料數量或材料用途,領料人簽字。屬計劃內的材料應有材料計劃,屬限額供料的材料應符合限額供料制度,屬規(guī)定審批的材料應有審批人簽字。同時,超費用領料人未辦手續(xù),不得發(fā)料。
。4)發(fā)料必須與領料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5)對于部門領料,屬部門定員領料,必須是固定崗位人員領取。其他部門領料,必須由部門的領導簽字才可發(fā)料,否則,造成物料損失,由管理員承擔經濟責任。
。6)對于專項申請用料,除計劃采購員留作備用的數量外,均應由申請單位領用。常備用料,凡屬可以分割折另的,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都應折另供應,不準一次性發(fā)料。
4、其他有關事項
(1)創(chuàng)造“五好”倉庫(安全、優(yōu)質、方便、多儲、低耗)是每個保管員努力的方向,每月對倉庫進行一次檢查,以促進創(chuàng)“五好”倉庫的開展。
(2)允許范圍內的差錯、合理的自然損耗所引起的盤盈、盤虧,每月都可以上報,以便做到賬、卡、物、資金四一致。
。3)記賬要字跡清楚,日清月結不積壓,托收、月報及時。
(4)保管員調動工作,一定要辦理交接手續(xù),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關憑證,要列出清單三份,注明情況,雙方簽字,需領導見證,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人事部存檔一份,事后發(fā)生糾葛,仍由原移交人負責賠償。對失職造成的虧損,除原價賠償外,還要給予紀律處分。
。5)庫存盈虧反映出保管員的工作質量,力求做到不出現差錯。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物資倉庫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據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劃》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由本單位物資部門負責人負責。
2、物資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防火工作。
3、對倉庫保管員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新職工須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4、物資倉庫應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物資倉庫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guī)定,應采取相應的隔熱、散熱措施。
6、倉庫內不準放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與儲存物品水平距離不小于50厘米。
7、庫房內禁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分區(qū)存放,嚴格執(zhí)行其特殊管理規(guī)定。
9、物資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對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經常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執(zhí)行將嚴格按照企業(yè)內部管理規(guī)定實行獎懲,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6
一、認真執(zhí)行計劃采購、驗收、領發(fā)規(guī)定和報損、報廢財產轉移制度。
二、庫房做好按計劃采購,確保業(yè)務需要,一般物資庫存量2—3個月(緊俏商品例外)。
三、經常關心庫房內物品數量,熟悉進貨渠道,確保供應。庫房物資堆放整齊、妥善保管,做到先進先出,防止積壓,浪費,嚴禁呆滯物資。
四、庫存每半年盤點一次,年終總結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單據齊全、手續(xù)完備。
五、庫房物品不經科長批準,不準私自發(fā)放。
廢舊物資管理制度7
第一章倉庫建筑
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審核和驗收。
第二條倉庫、貨場、生活區(qū)、維修工房必須分開布置。
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yè)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采用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qū)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墻與倉庫隔開。
第六條倉庫區(qū)域內應當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車通道。
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設備,并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jiān)測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儲存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儲存限額。
第二條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筑設計和消防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
第三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第五條遇水容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條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八條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第九條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準入庫或歸垛。
第十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qū),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yè)時,事先須經安環(huán)部和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環(huán)部派信進行現場監(jiān)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yè)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
第十二條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第十三條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
第十四條庫區(qū)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煙。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qū)。
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發(fā)揮技防監(jiān)視器的作用。并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三章裝運管理
第一條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第二條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qū)的機動車輛,必須戴防火罩,并不準進入倉庫。
第三條運輸易燃、可燃物品的'車輛,一般應當將物品用苫布苫蓋嚴密,隨車人員不準在車上吸煙。
第四條對散落、滲漏在車輛上的化學易燃物品,必須及時清除干凈。
第五條各種機動車輛在裝卸物品時,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物品。各種車輛不準在庫區(qū)、倉庫內停放和修理。
第六條倉庫、堆場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徹底進行安全檢查。
第四章電源管理
第一條倉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需要安裝時,應當嚴格按照有關的《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和消防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第三條各類倉庫的電線主線應架設在倉庫外,引進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塑料套管內,電器線路和燈頭安裝在倉庫通道的上方,與物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倉庫房頂架電線。
第四條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罩,不應當使用60瓦以上的燈泡。
第五條倉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庫區(qū)如需架設臨時電線,必須經安環(huán)科和公司領導批準,使用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到期及時拆除。
第六條每個倉庫單獨安裝開關箱,并設在倉庫外,且安裝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第七條在庫區(qū)及倉庫內使用電器機具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
第八條電器設備除經常檢查外,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fā)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fā)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或更換。
第九條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倉庫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條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
第二條門衛(wèi)金屬火爐距可燃物不應當小于一點五米。金屬煙囪距可燃墻壁、屋頂不應當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應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應小于三十厘米。煙囪穿過可燃墻壁、窗戶時,必須在其周圍用不可燃材料隔開。(公司應沒有火爐)
第三條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木片、刨花、廢紙等可燃物。
第四條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著的火爐應有人負責管理。
第五條從爐內取出的熾熱灰燼,必須用水澆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第六章消防設施
第一條倉庫區(qū)域內應當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
第二條倉庫、貨場應根據滅火工作的需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條消防器材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完整好用。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火栓、滅火機等消防設備采取防凍措施。
第四條倉庫應當裝設消防通訊、信號報警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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