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學校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經學校研究,特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一、設施設備包含的'內容
1、學校房屋建筑設施;
2、學生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3、水、電、暖設施;
4、實驗、微機、音樂、美術等教學設備。
二、建立學校設施設備安全檢查機構,由校長、總務主任、教導主任、教導副主任等成員組成。
三、確定常規(guī)檢查時間。
1、每學期開學之前和結束之后進行檢查;
2、每月中旬定時檢查;
3、大風、大雨之后及時檢查;
4、大型活動之前全面檢查。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房屋是否有損壞、變形;
2、檢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檢查供、排水是否暢通;
4、檢查用電電路是否損壞;
5、檢查防火規(guī)定是否落實;
6、檢查溝、坎、梯、欄是否有隱患;
7、發(fā)現(xiàn)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五、安全檢查記錄。安全檢查必須按要求做好記載,建立檢查情況匯總檔案。
六、落實整改。相關部門根據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確因某種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主管部門,立即封閉設施設備,停止使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適用范圍
1、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和施工機具。
二、一般規(guī)定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xiàn)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yè)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公司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簽,組織設備的進場,監(jiān)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zhí)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guī)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guī)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yǎng)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yǎng),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1)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2)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3)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yǎng)
(1)一級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yè)后進行“十字作業(yè)”保養(yǎng)(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2)二級保養(yǎng):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yǎng)除一級保養(yǎng)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tǒng)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3)三級保養(yǎng):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維修人員完成。
(4)設備的各級保養(yǎng)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yǎng)失誤及使用中發(fā)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yǎng)進行。
(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xiàn)不平衡的狀態(tài),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狀態(tài)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4)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yè)修理人員完成。
(5)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yǎng)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26日報公司。公司監(jiān)督檢查以上修理執(zhí)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1)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2)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墻)、卷揚機穩(wěn)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機的驗收必須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92)標準執(zhí)行。
3、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jié)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tǒng)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1)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2)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3)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4)纜風繩和附墻桿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墻桿件后方可使用升降機。
(5)操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吊的規(guī)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wěn)定性;
(4)安全?垦b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yè)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guī)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yè)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lián)系。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4)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yè)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yè)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5)發(fā)現(xiàn)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yè)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6)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fā)現(xiàn)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更換;
(7)采用摩擦式卷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yè)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9)作業(yè)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一)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yǎng),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提升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yǎng)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
(3)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保養(yǎng)、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二)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1)維修和保養(yǎng)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yè)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tǒng)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4)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三)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qū)域被圍住。
b、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于良好的狀態(tài)。
c、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guī)定的載荷,并符合地方安全規(guī)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裝期間絕對不準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b、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jié)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c、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d、利用設置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桿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3)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a、安裝吊桿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b、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c、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qū)域內活動。
d、除非加節(jié)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e、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f、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jié)處拆除后,才能驅動吊籠。
(4)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護
(1)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2)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3)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護身欄桿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態(tài),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4)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態(tài),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5)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xiàn)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xiàn)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fā)生;
(2)能理解和應用所制定的規(guī)定、條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能經受緊張狀態(tài),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4)受過專業(yè)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5)持證上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2)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3)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yǎng)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4)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什;
(5)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jié)時在吊籠頂部設置的安裝吊桿應拆除;
(6)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7)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置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8)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9)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10)發(fā)現(xiàn)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xiàn)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11、保養(yǎng)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qū)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2)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置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wěn)妥停在緩沖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3)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wěn)在緩沖彈簧上并將總電源切斷。
12、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3)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于要起吊的載荷;
(4)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置處于安全狀況,并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5)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間,絕對不準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b、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d、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jié)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e、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jié)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f、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jié)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h、安裝吊桿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i、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桿上;
j、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k、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l、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m、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墻架等不安全區(qū)域內活動。
13、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1)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臺風襲擊后,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2)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3)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yǎng)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4)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qū)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5)在對處于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6)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說明書和有關規(guī)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圖;
(2)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范圍的平面示意圖;
(3)塔吊工作范圍所需防護措施;
(4)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5)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況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7)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8)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1)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2)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裝拆;
(3)裝拆作業(yè)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1)裝拆塔機的施工企業(yè),必須具備裝拆作業(yè)的資質,并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2)施工企業(yè)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yè)班組并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3)進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yè)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并經過企業(yè)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4)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yè)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裝拆塔機的作業(yè),必須在班組長的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xiàn)場的安全監(jiān)護人員,監(jiān)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塔機的裝拆區(qū)域應設立警戒區(qū)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2)作業(yè)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yè)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作業(yè)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yè);
(4)行走式塔機就位后,應將夾軌鉗夾緊;
(5)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并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xiàn)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6)對整體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后,方能起扳;
(7)對安裝、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guī)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guī)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1)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guī)定;
(2)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并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3)起吊作業(yè)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吊”的規(guī)定: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吊;超負荷和斜吊不吊;細長物件單點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6級以上強風區(qū)無防護措施不吊;散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要求規(guī)定執(zhí)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wěn),操作盡量避免急剎車或沖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回轉范圍不應超過90°;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并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鉤、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后,方能離崗;
(6)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7)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yè),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并經企業(yè)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后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jié)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后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jié)后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zhí)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著裝置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9)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作業(yè)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fā)揮正常作用。
本規(guī)定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jiān)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xiàn)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
(2)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guī)范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
這些規(guī)范包括《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9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則》(gb10055-1996)、《施工升降機檢驗規(guī)則》(gb10053-1996)、《龍門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機》(jgj88-1992)、《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等。
在施工現(xiàn)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yè)人員,從事拆裝作業(yè)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yè)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tǒng)一指揮。協(xié)同作業(yè),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3)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xié)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4)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tǒng)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yè)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yǎng)、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yè)。
(5)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yè)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xiàn)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1)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2)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證。
(3)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guī)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xiàn)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4)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臺帳、運轉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5)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操作證。
(6)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
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yǎng)、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xiàn)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yè)的單位,必須取得《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承接業(yè)務(《許可證》分為一、二兩極)。拆裝作業(yè)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jié)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yè)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zhí)行實施。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
一、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沒有接受過操作技能培訓,不懂設備結構原理和性能的人員(即非公司指定的調機技術人員),不得調較機器,設備保全工作規(guī)范。
2、開機前應確定所有的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安全桿位置、安全檔塊、安全門極限開關、安全滑輪及緊急停止開關〉若有異常,須迅速報告并及時處理,開機前沒有檢查或冒險開機者,承擔所有安全責任,管理、經理連帶處分。
3、嚴禁在帶負載情況下啟動電機,機器啟動后必須1分鐘空轉運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業(yè)。
4、開機前應將塑化溫度預熱到設定值后再待3—5分鐘后方驅動螺桿進行熔膠作業(yè),嚴禁用手及身體其它部位觸摸加熱部分。
5、各電氣箱,消防栓門前不允許堆放任何物件,確保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6、任何人不得將正常運行的機器突然切斷電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則將會損壞機器。
7、操作時只能先鎖好模后再進射臺,不可先進射臺后鎖模。
8、上班時應檢查機器設備是否運轉正常,工藝參數是否合適,模具是否穩(wěn)固在設備上,冷卻裝置〈模具冷卻,落料口冷卻,動作油冷卻〉與潤滑裝置是否正常。
9、機器動作時切勿爬到機器頂上或伸手進入安全門內作業(yè)。
10、停機時應將熔膠筒內的膠料射凈,不得留有余料,不準在機械處于受力狀態(tài)關掉電熱和電源開關,管理制度《設備保全工作規(guī)范》。
11、所有的機器設備用電均須可靠地接地與接零,各導線接線端子、桿座等應規(guī)范接法,絕緣可靠。
12、機器動作時一定要遵守適應的.鎖模程序。尤其是低壓保護裝置必須調較到絕對可靠。
13、清洗熔膠筒時要保證物料的相熔性,杜絕材料過熱分解,應確實遵守《換料作業(yè)規(guī)則》。
14、換模時應嚴格遵守《換模作業(yè)規(guī)程》。
15、破碎作業(yè)時,破碎品須逐一進行破碎,嚴禁整箱(袋)一次性倒入破碎,以免造成碎料機過載或混入異物損壞刀片。
二、設備作業(yè)時檢查與調整之工作事項:
1、干燥機、鼓風機,電器功能及干燥工藝參數設定〈溫度、時間、風量〉之檢查。
2、潤滑系統(tǒng):各磨擦部位之潤滑狀況〈潤滑油脂潤滑及注油機〉之檢查。
3、液壓動作系統(tǒng):動作油之油量及油溫(35度—65度)油壓泵之異音異狀各電磁閥、油缸油管之檢查。
4、電熱系統(tǒng):溫度設定與實際值,電熱器加熱升溫狀況,溫控on/of的動作,射嘴恒溫器是否正常之檢查。
5、安全檢查:
5.1安全門打開時鎖模動作是否停止。
5.2確認緊急停止按鈕之動作是否失靈。
5.3系統(tǒng)壓力最大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140kg/cm2。
5.4低壓保護動作著重檢查與調整低壓起點位置及鎖模確認位置。
5.6射出結構動作:射膠熔膠動作之確認,射出壓力流量,位置,時間以及螺桿回轉之確認,調整料管下方有無雜物堆放,螺桿夾塊緊固之檢查。
5.7冷卻系統(tǒng):冷卻水管裝置之檢查,通入冷卻以在確認漏水是否,油冷卻器管路是否暢通。
5.8冷凍系統(tǒng):冷凍水溫度設定值與實際冷卻效果之檢查。
5.9電器系統(tǒng):
5.9.1電器箱之工作環(huán)境:如溫度、濕度、防塵等檢查。
5.9.2排風扇運轉狀況之檢查。
5.9.3電機運轉狀況之檢查。
5.9.4各極限開關和轉換開關、各定時器設定之檢查。
5.9.5操作面板及參數設定之檢查。
5.10開鎖模結構,機鉸動作是否平穩(wěn)、圓滑、無異聲,動定模板是否平衡,四根哥林柱受力是否平均。
5.11頂出結構:檢查頂出次數及行程控制等。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盒班組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四、駕駛員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yè)。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對車輛運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六、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xiàn)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運行記錄、維修檔案等管理制度。
(2)配備所需專業(yè)技術人員,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共用設施設備管理和維修人員持證上崗。
(3)設備及機房環(huán)境整潔,無雜物、灰塵積垢,無鼠、蟲害發(fā)生,機房環(huán)境符合設備要求。
(4)建立供電、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電、供水系統(tǒng)配置人員24小時值班。
(5)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智能化設施、設備運行正常,有記錄并按規(guī)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標準時間排除故障,保證系統(tǒng)工作正常。
(6)消防系統(tǒng)設施齊全,完好無損,確保隨時啟用。
(7)消防管理人員掌握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時處理設施、設備的`各種問題。
(8)制訂有突發(fā)火災的應急方案,設立消防疏散示意圖,照明設施,引路標志完好,緊急疏散通道暢通,無火災安全隱患。
(9)給排水設備、閥門、管道工作正常,無跑、冒、滴、漏現(xiàn)象,按規(guī)定時間對二次供水蓄水池設施、設備進行清潔、消毒。二次供水衛(wèi)生許可證、水質化驗單等證齊全。水池、水箱清潔衛(wèi)生無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圍無污染隱患。排水系統(tǒng)通暢,汛期無泛水,地下室、設備房無積水浸泡發(fā)生。遇有事故,維修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搶修,保證無大面積跑水、泛水,長時間停水現(xiàn)象。建立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維護周到,公用管線統(tǒng)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無架空管線,無礙觀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大廈范圍內的道路暢通,路面平坦。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5
總則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酒店設安全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酒店副總擔任,以協(xié)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辦負責。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yè)的有關勞動安全規(guī)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須報總經辦備案。
五、在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見附件一)進行妥善處置。
六、酒店勞動安全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方針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
3、聽取各部門安全方面的情況匯報,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xié)調各部門安全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zhí)行情況,對出現(xiàn)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yè)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八、部門負責人安全職責:
1、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
2、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xiàn)場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fā)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xiàn)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九、主管(領班)安全職責:
1、認真執(zhí)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規(guī)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保持工作地點的衛(wèi)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yè)。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xiàn)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員工安全職責:
1、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guī)章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xiàn)象的發(fā)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xié)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對個人安全負責。
十一、總經辦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管理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分類匯集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辦,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二、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jiān)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總經辦存檔。
十三、各崗位安全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四、總經辦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總經辦,由安全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五、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總經辦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guī)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zhí)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xiàn)的違反安全作業(yè)現(xiàn)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十六、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fā)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fā)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fā)放由財務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總經辦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根據酒店安全和防止職業(yè)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fā)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相關執(zhí)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7、凡專業(yè)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guī)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十七、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xiàn)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十八、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十九、本規(guī)定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根據國家頒發(fā)新的法律法規(guī)及形勢發(fā)展,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guī)定做適時修改。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
一、作業(yè)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jié)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lián)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yè),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lián)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jié)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lián)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7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對所有安全設施器具必須統(tǒng)一造冊,專人管理。
2、定期對安全設施、器具進行維護、更換,保證其隨時處于安全有效的狀態(tài);
3、根據生產的情況,及時加強設施、器具的投入,不斷提高安全保證水平。
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對所有的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定具體考核標準;
2、對所有設備都要進行潤滑的"五定"管理,即定點、定質、定時、定量、定人,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五定"潤滑要求,并做好運行記錄;
3、設備缺陷的處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詳細記錄及時逐級上報,在處理每項預防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三、設備檢修制度
1、檢修人員必須經安監(jiān)部門專業(yè)技術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持有特殊工種作業(yè)證后,方可上崗。
2、一切檢修項目應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指揮、調度,落實檢修安全防護措施。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設備、容器管道前,必須清洗、泄壓、排爆、排毒干凈,經取樣分析合格,并在與其它設備相連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業(yè)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存在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進入設備作業(yè),應辦理設備作業(yè)證,如設備停電后,必須在電源開關處理后掛標示牌、上鎖或取下熔斷絲。設備如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須穿戴適用的防護用品、防毒面具,并設作業(yè)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聯(lián)絡。
6、高處作業(yè)(2米以上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固定好腳手架,并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jiān)護。
7、檢修完畢后,一切安全設備恢復正常狀態(tài),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盲板抽加情況,并做好設備記錄。
四、電氣檢修安全制度
1、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由質監(jiān)部門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的人員擔任。
2、電氣作業(yè)人員上崗,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下熔斷絲,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經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牌或送電。
4、必需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yè)實踐的人員擔任。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連接正確,保護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6、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器設備通用要求》(BG3836.1)執(zhí)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8
1、上班前后應檢查各爐灶所使用的有關元件,是否開關靈活(如水開關、油開關、風門開關、油嘴是否有堵塞等),嚴防有水或油滲漏現(xiàn)象,若發(fā)現(xiàn)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維修;
2、爐灶鼓風機、排風扇等,在開機時應緦聆聽是否運轉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能轉動或有火、煙、臭味時,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以免有燒壞電機現(xiàn)象或是著火現(xiàn)象發(fā)生,并急報工程部人員檢修好后,方可再次通電使用;
3、蒸柜灶的使用保養(yǎng)到責任人,定期清洗。一般時間為每10天用草酸浸泡5個鐘頭以上,清洗干凈,徹底除去膽內結垢。每天檢查自動補水系統(tǒng)、蒸汽通汽管開關等,是否完好,若有開關堵塞或余漏,要維修好才能使用,以免因蒸汽流失而影響使用效果或堵塞產生爆炸事故;
4、爐灶開始使用后及關爐后尚有熱氣時,不能用水淋進爐芯,否則會引起爐芯爆破和損壞;
5、爐頭外表周圍若發(fā)現(xiàn)有燒黑或漏火現(xiàn)象時,應及時報修,防止爐灶嚴重燒壞;
6、清潔衛(wèi)生進行時,嚴禁用水淋進爐芯、鼓風機、供電系統(tǒng),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及事故;
7、廚房內所有使用的開關使用后要蓋好或關緊門蓋,防止油煙受潮損壞或引起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8、面點房設備、鹵水加熱設備等,嚴禁用水或濕布擦拭,防止引起漏電事故;
9、廚房用煤氣的爐灶、高壓鍋等設備要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使用時絕對不能離開崗位,小心使用;
10、清潔衛(wèi)生時嚴禁用消防用水管清洗,消防水管的高水壓會沖壞有關用電設備或毀壞消防設備。
以上管理條例請各操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xx礦設備檢修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檢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xx礦內、外部檢修作業(yè)(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審批
第三條作業(yè)區(qū)日常設備維修、維護作業(yè)不必單獨制定安全措施、該項檢修活動的安全作業(yè)標準即為安全措施;當日常檢修活動因環(huán)境、環(huán)節(jié)發(fā)生變化或安全作業(yè)標準內容不能涵蓋該項檢修全部作業(yè)活動及危險源時,由檢修作業(yè)區(qū)設備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作業(yè)區(qū)主管領導審批。
第四條系統(tǒng)檢修、臨邊或臨危環(huán)境的檢修、有吊裝作業(yè)或較大規(guī)模的檢修、多工種或多人參加的檢修以及大型設備調運、安裝、調試作業(yè)前,由作業(yè)區(qū)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礦職能部門審批。
第五條各類搶險、事故搶修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如遇夜間進行檢修,由作業(yè)區(qū)值班負責人制定安全措施,礦當值的管理、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簽字,值班負責人交底簽字后,方可進行檢修。
第六條外協(xié)檢修單位檢修安全技術措施由外協(xié)單位制定、實施、檢查、控制。
第七條編制檢修施工安全措施前,應先編制、審批施工組織方案,根據方案和檢修作業(yè)活動的危險源編制安全措施并由相關科室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也可以合并為作業(yè)指導書,但審批程序必須得當、即先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后審批安全措施。
第八條檢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安全互保對子、作業(yè)活動主要危險源及控制措施等內容,報審的安全措施必須有編制人、施工(檢修)負責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批意見及簽字。特殊作業(yè)必要時由有關部門會簽。
第九條報審的安全措施,檢修項目所需時間在4小時以下時,應當在項目實施前一天報給作業(yè)區(qū),經作業(yè)區(qū)管理人員審核后,由主管領導或安全員批準后執(zhí)行;4小時以上項目,應當在項目實施前三天上報給安全監(jiān)察科,經安全監(jiān)察科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三章檢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條檢修作業(yè)前必須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檢修作業(yè)可在班前會中依照該項檢修作業(yè)危險源辨識清單、安全作業(yè)標準進行安全交底,并要將該項檢修有關的注意事項、安全防范要點進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檢修安全措施檢修施工項目時,必須組織所有參加檢修的人員專門開會交底,交底過程中可以組織人員討論、對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詳細的內容要重點說明、對有遺漏的`地方要進行補充并記載。
(三)有較大危險的檢修及系統(tǒng)檢修前,作業(yè)區(qū)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書面考試,確保檢修人員對安全交底內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協(xié)檢修單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協(xié)單位負責進行,安全監(jiān)察科負責向檢修單位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條安全交底過程要詳細記錄,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須簽字確認。
第四章檢修現(xiàn)場管理
第十二條檢修前,檢修負責人和相關的指定負責人應共同到達現(xiàn)場,進一步確認是否具備安全檢修條件,并對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進行評估,確認具備安全條件后方可允許檢修。
第十三條嚴格執(zhí)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檢修現(xiàn)場負責人要對停電情況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檢修負責人與設備操作人員,用檢修牌換回操作牌,并將檢修牌掛于操作手柄、按鈕或操作臺上。
第十四條檢修過程中需要試車時,檢修負責人必須與崗位操作人員互換檢修牌、操作牌,換牌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確認檢修人員撤離、采取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試車。如需再次進行檢修作業(yè)時,必須從新履行停送電、掛牌手續(xù)。
第十五條檢修現(xiàn)場有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yè)以及在危險作業(yè)場所檢修時,必須由專業(yè)(持有效證件)人員進行指揮;同時,要指定專人對吊裝等危險作業(yè)進行現(xiàn)場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檢修現(xiàn)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明確安全互保對子,需要監(jiān)護作業(yè)的檢修,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必須嚴格履行監(jiān)護職責,不得以任何原因離開監(jiān)護崗位。
第十七條檢修使用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保證接線整齊、牢靠,嚴禁亂搭接線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檢查確認。
第十八條檢修現(xiàn)場的設備、備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擺放、保持安全距離。檢修過程中拆除的欄桿、孔蓋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位。
第十九條在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和帶金屬絲的線尺,操作人員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必須裝設臨時遮攔或將鄰近線路停電。
第二十條禁止帶電檢修或搬動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若須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第二十一條固定安裝的絕緣設備,不準拉設臨時線,裝設臨時線時必須用絕緣良好的絕緣線,要采取懸掛和沿墻敷設,臨時線裝置必須有單獨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第二十二條電焊機必須安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一次線長度不大于3米、二次線長度不大于30米,一次線到電焊機間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停電。
第二十三條特種檢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有檢修人員必須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作業(yè)標準等安規(guī)制度,檢修作業(yè)中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第二十四條工作完畢后,及時清理現(xiàn)場、恢復安全設施,由專人負責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了適應生產發(fā)展的需要,使安全管理逐步實現(xiàn)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進一步規(guī)范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武鋼集團昆鋼股份煉鋼廠所屬科室、作業(yè)區(qū)所轄設備設施。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煉鋼安全規(guī)程》(aq20xx-2004)
3術語、定義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生產建設工作中必須使用的設備設施,通過安全管理,為保證安全生產,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的規(guī)則。
4職責
4.1設備能源管理科負責依據《煉鋼安全規(guī)程》(aq20xx-2004)制定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督促作業(yè)區(qū)及相關方對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4.2安全環(huán)保監(jiān)督管理科對設備設施的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進行監(jiān)督,并對安全隱患整改提供資金支持。
4.3各科室、作業(yè)區(qū)負責配合本專業(yè)系統(tǒng)設備設施安全管理的實施,負責對安全隱患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5管理內容
5.1廠房
5.1.1冶煉與澆注廠房內產生大量熱量及有害氣體、煙塵,設計應考慮良好的通風散熱與采光條件,轉爐、鐵水貯運與預處理、鋼水澆注等熱源點上方,應有良好的通風道;熱源點周圍的建、構筑物應考慮高溫影響,采取相應的隔熱防護措施。
5.1.2廠房結構應考慮風、雨、雪、灰等動(靜)載荷及各種自然因素影響,主廠房屋面四周應設欄桿,并在適當位置設置清掃通道等;廠房應合理布置登上屋面的消防梯與檢修梯。
5.1.3煉鋼主廠房,應設置貫通各跨間,并與各跨間進出口及主工作平臺相通的安全走廊,其寬度不小于1m。
5.1.4橋式起重機司機室與摩電道,原則上應相對布置;若兩者位于同一側,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5.1.5應根據設計規(guī)定的安全標志設置要求和實際生產情況,在廠房內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和有關建筑物適當部位,設置符合規(guī)定的安全標志。
5.1.6廠房、煙囪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險設施,應按國家標準安裝避雷設施,設施要確保有效。
5.2建、構筑物
5.2.1各種建、構筑物的建設,應符合土建規(guī)范的各項規(guī)定;各種設備與建、構筑物之間,應留有滿足生產、檢修需要的安全距離;移動車輛與建、構筑物之間,應有0.8m以上的安全距離。
5.2.2易受高溫輻射、液渣噴濺危害的建、構筑物,應有防護措施;所有高溫作業(yè)場所,如爐前主工作平臺、鋼包冷熱修區(qū)等,應設置通風降溫設施。
5.2.3防火設施的設置,應遵守gbj16等消防法規(guī)、標準的規(guī)定;主控室、電氣間、電纜隧道、可燃介質的液壓站等易發(fā)生火災的建、構筑物,應設自動火警報警裝置,作業(yè)區(qū)應設置消防水系統(tǒng)和消防通道。
5.2.4廠房內梯子應采用不大于45°的斜梯(特殊情況允許采用60°斜梯與直爬梯),梯子設置應符合gb4053.1、gb4053.2的規(guī)定。轉爐、連鑄主平臺,兩側應設梯子。
5.2.5操作位置高度超過1.5m的作業(yè)區(qū),應設固定或移動式平臺;固定式鋼平臺應符合gb4053.4的規(guī)定,平臺負荷應滿足工藝設計要求。
高于1.5m的平臺,寬于0.25m的平臺縫隙,深于1m的敞口溝、坑、池,其周邊應設置符合gb4053.3規(guī)定的安全欄桿(特殊情況例外),不能設置欄桿的,其上口應高出地坪0.3m以上。
平臺、走廊、梯子應防滑。易受鋼水與液渣噴濺的平臺工作面,應采用耐火材料鋪設。
5.2.6轉爐的爐下區(qū)域,應采取防止積水的措施;爐下漏鋼坑應按防水要求設計施工,其內表應砌相應防護材料保護,且干燥后方可使用;爐下鋼包車、渣盆車運行區(qū)域,地面應保持干燥;爐下熱潑渣區(qū),周圍應設防護結構,其地坪應防止積水;爐渣沖擊與挖掘機鏟渣地點,應在耐熱混凝土基礎上鋪砌厚鑄鐵板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
5.2.7不允許滲水的坑、槽、溝,應按防水要求設計施工。
5.2.8煉鋼爐、鋼水與液渣運輸線、鋼水吊運通道與澆鑄區(qū)及其附件的地表與地下,不應設置水管(專用滲水管除外)、電纜等管線;如管線必須從上述區(qū)域經過,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5.2.9易積水的坑、槽、溝,應有排水措施;所有與鋼水、液渣接觸的包、槽、工具及其作業(yè)區(qū)域,不應有冰雪、積水,不應堆放潮濕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2.10作業(yè)區(qū)域電纜隧道應設火警自動報警裝置,并應根據需要設置自動滅火裝置;長度超過7m的電纜隧道,應設置通風氣樓。
5.2.11密閉的深坑、池、溝,應考慮設置換氣設施,以利維護人員進入。
5.2.12廢鋼處理設施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落錘破碎間(場)應設封閉型防護結構,廢鋼爆破應采用泄壓式爆破坑。
5.2.13廠區(qū)緊急出入口、通道、走廊、樓梯等,應設應急照明,其設計應符合gb50034的規(guī)定。
5.3煉鋼相關設備
5.3.1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渣盆
5.3.1.1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的殼體上,應有排氣孔。
5.3.1.2包體耳軸,應位于包體合成重心以上0.2~0.4m的對稱中心,其安全系數應不小于8,并以1.25倍負荷進行重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5.3.1.3使用中的設備,耳軸部位應定期進行探傷檢測。凡耳軸出現(xiàn)內裂紋、殼體焊縫開裂、明顯變形、耳軸磨損大于耳軸直徑的10%、機械失靈、磚襯磨損超過規(guī)定,均應報修或報廢。
5.3.1.4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修砌后,應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溫度方可使用。
5.3.1.5用于鐵水預處理的鐵水包與用于爐外精煉的鋼水包,應經常維護包口,包口嚴重結殼,應停止使用。
5.3.1.6渣盆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其盆內不應有水或潮濕的物料。
5.3.1.7鋼水包滑動水口,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清理、檢查,并調試合格。
5.3.1.8鐵水包、鋼水包內的自由空間高度(液面至包口),應滿足工藝設計的要求。
5.3.1.9鐵水包、鋼水包內的鐵水、鋼水有凝蓋時,不應用其它鐵水包、鋼水包壓凝蓋,也不應人工使用管狀物撞擊凝蓋。有未凝結殘留物的鐵水、鋼水包不應臥放。
5.3.1.10吊運裝有鐵水、鋼水、液渣的包,應與鄰近設備或建、構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凈空距離。
5.3.2鐵水包、鋼水包、中間包烘烤器及其它燒嘴
5.3.2.1采用煤氣燃料時,熄火設施應設置供設備維修時使用的吹掃煤氣裝置,煤氣吹掃干凈方可修理設備。
5.3.2.2烘烤器區(qū)域應懸掛“禁止煙火”、“當心煤氣中毒”等警示牌。
5.3.3地面車輛
5.3.3.1作業(yè)區(qū)內的有軌車輛,軌道面應與作業(yè)區(qū)地坪一致。
5.3.3.2車輛運行時,應發(fā)出紅色閃光與轟鳴等警示信號。
5.3.3.3鋼水包車、渣盆車的停靠處,應設兩個限位開關。
5.3.3.4所有車輛,均應以設計載荷通過重車運行試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起重設備
5.3.4.1起重機械及工具,應遵守gb6067的規(guī)定;使用起重機械與工具,應有完整的技術證明文件和使用說明;橋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應經有關主管部門檢查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3.4.2起重設備應經靜、動負荷試驗合格,方可使用,試驗負荷等應按表1規(guī)定執(zhí)行。橋式起重機等負荷試驗,采用其額定負荷的1.25倍。
表1起重設備試驗規(guī)定
名稱試驗負荷試驗時間 分鐘試驗周期 月
靜負荷動負荷
起重電葫蘆1.25ph1.1ph1512
手搖卷揚機1.25ph1.1ph1512
鏈式起重機1.25ph1.1ph1512
滑式及復式滑車1.25ph1.1ph1512
千斤頂1.25ph1.1ph1512
鋼絲繩及鋼鏈2ph-156
麻繩及棉紗繩2ph-156
注:ph為設備的額定負荷。
5.3.4.3鐵水包、鋼水包龍門鉤的橫梁、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應定期進行檢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吊鉤本體應作超聲波探傷檢查。
5.3.4.4鋼絲繩、鏈條等常用起重工具,其使用、維護與報廢應遵守gb6067的規(guī)定。
5.3.4.5起重機應由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人員指揮,同一時刻只應一人指揮,指揮信號應遵守gb5082-85的規(guī)定。
吊運重包鐵水、鋼水、液渣,應確認掛鉤掛牢,方可通知起重機司機起吊;起吊時,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并盡量遠離起吊地點。
5.3.4.6起重機啟動和移動時,應發(fā)出聲響與燈光信號,吊物不應從人員頭頂和重要設備上方越過;不應用吊物撞擊其他物體或設備;吊物上方不應有人。
5.3.5其他設備
5.3.5.1高溫工作的水冷件,應提供事故用水應急備用。
5.3.5.2易受高溫或鋼水、液渣噴濺影響的設備,應進行防護。
5.3.5.3人員接近有可能導致人身傷害事故的設備外露運動部件,應設置防護罩。
5.3.5.4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驗收和使用,應遵守壓力容器有關規(guī)范的規(guī)定。
5.4轉爐設備與相關設施
5.4.1轉爐的爐容比應合理。
5.4.2氧氣管道應在軟管接頭前設置長1.5m以上的銅管,氧槍軟管接頭應有防脫落裝置。
5.4.3轉爐采用鋼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爐口,應加強經常性檢查,以防止焊縫漏水釀成爆炸事故。
5.4.4轉爐煤氣回收,應設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連續(xù)測定和自動控制系統(tǒng);回收煤氣的氧含量不應超過2%;煤氣的回收與放散,應采用自動切換閥,若煤氣不能回收而向大氣排放,煙囪上部應設點火裝置。
5.4.5轉爐煤氣回收系統(tǒng),應合理設置放散、吹掃等設施。
5.5連鑄
5.5.1確定鑄機彎曲半徑、拉速、冷卻水等參數時,應確保鑄坯凝固長度小于冶金長度。
5.5.2連鑄澆注區(qū),應設事故鋼水包、溢流槽、中間溢流包。
5.5.3結晶器應配置事故供水系統(tǒng),一旦正常供水中斷,即發(fā)出警報,停止?jié)沧?事故供水系統(tǒng)啟動,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保證鑄機的安全;應定期檢查事故供水系統(tǒng)的可靠性。
5.5.4連鑄主平臺以下各層,不應設置油包、氣瓶等易燃、易爆品倉庫或存放點,連鑄平臺上漏鋼事故可能波及到的區(qū)域,不應有水或潮濕物品。
5.5.5澆注之前,應檢查確認設備處于良好待機狀態(tài),各介質參數符合要求;澆注準備工作完畢,拉矯機正面不應有人,以防引錠桿滑下傷人。
5.5.6澆鑄前應對結晶器進行水壓試驗,合格結晶器在安裝前應擺放在專用臺架上,以防異物落入進出水口內。
5.5.7采用煤氣、乙炔和氧氣切割鑄坯時,應安裝煤氣、乙炔和氧氣的快速切斷閥;在氧氣、乙炔和煤氣閥站附近,不應吸煙和有明火,并應配備滅火器材。
5.6動力供應與管線
5.6.1供電與電氣設備
5.6.1.1供電應由兩路獨立的高壓電源,當一路電源發(fā)生故障或檢修時,另一路電源應能保證作業(yè)區(qū)正常生產用電負荷。
5.6.1.2重要計算機應設置不間斷電源(ups)。
5.6.1.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性氣體、粉塵等的場所,應采用密閉電器設備;有爆炸危險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采用防暴型電氣設備。
5.6.1.4轉爐傾動設備應設有可靠的事故斷電緊急開關。
5.6.1.5電纜不應架設在熱力與燃氣管道上,應遠離高溫、火源與液渣噴濺區(qū);必須通過或鄰近這些區(qū)域時,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電纜不得與其他管線共溝敷設。
5.6.1.6作業(yè)區(qū)域變電所與火災、爆炸危險或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粉塵的設施之間,應符合相關規(guī)定。
5.6.2動力管線
5.6.2.1作業(yè)區(qū)域內各類燃氣管線,應架空敷設,并應在作業(yè)區(qū)域入口設總管切斷閥;作業(yè)區(qū)域內架空燃氣管道與其他架空管線的`最小凈距,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5.6.2.2氧氣、煤氣管道及其支架上,不應架設動力電纜、電線,供自身專用者除外。
5.6.2.3氧氣、煤氣管道,應架設在非燃燒體支架上;當沿建筑物的外墻或屋頂敷設時,該建筑物應為無爆炸危險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
5.6.2.4煤氣、氧氣等可燃氣體管線,應設吹掃用的蒸汽或氮氣吹掃接頭;吹掃管線應防止氣體串通。
5.6.2.5各類動力介質管線,均應按規(guī)定進行強度試驗及氣密性試驗。
5.6.2.6不同介質的管線,應涂以不同的顏色,并注明介質名稱和輸送方向;各種氣體、液體管道的識別色,應符合gb7231規(guī)定。
5.6.2.7閥門應設功能標志,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
5.6.3給排水
5.6.3.1生產線消防給水,應采用環(huán)狀管網供水;環(huán)狀或雙線給水管道,應保證更換管道和閘閥時不影響連續(xù)供水。
5.6.3.2最低溫度在-5℃以下的地區(qū),間斷用水的部件應采取防凍措施。
5.6.3.3供水系統(tǒng)應設兩路獨立電源供電,供水泵應設置備用水泵。
5.6.3.4安全供水水塔(或高位水池),應設置水位顯示和報警裝置;應使塔內存水保持流動狀態(tài),并應定期放水清掃水塔。
5.6.3.5采用噴嘴噴淋水的給水管,應裝設管道過濾器,避免較大粒徑懸浮物帶入噴水管。
5.6.4氧氣
5.6.4.1氧氣管網的設計、作業(yè)和檢修,應符合gb50030、gb16912的規(guī)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6.4.2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銹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使用之后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5.6.4.3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于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5.6.4.4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采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采用火烤、錘擊解凍。
5.6.5乙炔
5.6.5.1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柜,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5.6.5.2煤氣進入作業(yè)區(qū)前的管道,應裝設可靠的隔斷裝置。
在管道隔斷裝置前、管道的最高處及管道的末端,應設置放散管;放散管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m,且應引出廠房外。
5.6.5.3作業(yè)區(qū)域煤氣管道的強度試驗和嚴格性試驗,應符合gb6222的要求。
5.6.5.4煉鋼作業(yè)區(qū)域煤氣間斷用戶,不宜使用高爐煤氣或轉爐煤氣。
5.7爐渣
5.7.1渣場采用渣包熱潑液渣工藝時,應防止熱潑區(qū)地坪積水。
5.7.2采用渣盆傾翻固體渣工藝的中間渣場,砸渣砣作業(yè)時人員不應靠近作業(yè)區(qū),防止落物傷人。
5.7.3采用鋼渣水淬工藝時,應確保沖渣水量大于最小的水渣比;發(fā)現(xiàn)沖渣水量小于規(guī)定值時,應停止水淬,以防爆炸。
5.8修爐
5.8.1修爐作業(yè)施工區(qū)要求
5.8.1.1施工區(qū)應有足夠照明,危險區(qū)域應設立警示標志及臨時圍欄等。
5.8.1.2有可能泄露煤氣、氧氣、高壓蒸汽、其他有害氣體與煙塵的部位,應采取防護措施。
5.8.1.3施工區(qū)域耐火磚磚垛高度應不超過1.9m,重質耐火磚磚垛高度不超過1.5m,垛間應留寬度大于1m的人行通道。
5.8.1.4施工區(qū)域至作業(yè)區(qū)外部,應臨時建立廢磚清運、耐火材料輸送的專用通道,以保證安全有序、物流暢通。
5.8.1.5高處作業(yè)人員應佩戴安全帶。
5.8.1.6搭建修爐腳手架應經檢查連接牢固,腳手架離工作面0.05~0.1m,負荷不應超過279kg/m2,其上物料不應集中放置;傾斜跳板寬度應不小于1.5m,坡度不大于30°,防滑條間距應小于0.3m。
5.8.2轉爐修爐
5.8.2.1應事先全面清除爐口、爐體、汽化冷卻裝置、煙道口煙罩、溜料口、氧槍孔和擋渣板等周圍的殘鋼和殘渣,然后進行拆爐。
5.8.2.2應認真執(zhí)行停電、掛牌制度;修爐時,爐體上方和下方不應有人作業(yè)或停留。
5.8.2.3在爐體內外作業(yè),除執(zhí)行停電掛牌制度外,還應將爐體傾動制動器鎖定。
5.9.煤氣設施、設備管理要求
5.9.1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氣設施和設備必須經過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安全規(guī)程后,方能投入運行,煤氣設施的驗收應有煤氣使用部門和專業(yè)部門參加。
5.9.2煤氣設備、管道應明確劃分管理區(qū)域,并建立嚴格的安全責任制。
5.9.3建立煤氣設施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將設備圖紙,技術文件,設備驗收報告,竣工說明書,竣工圖等完整資料歸檔保存。
5.9.4建立煤氣設施運行情況的運行記錄。
5.9.5煤氣設施應進行定期檢查。對于設備腐蝕情況,管道壁厚等每年重點檢查一次,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以備查閱。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tǒng)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9)檢修現(xiàn)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tǒng)一指揮、監(jiān)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設備管理
第一條:油庫設備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設備、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設備、鍋爐、消防設備及裝卸油設備、油料配送運輸設備等。
第二條:油庫設備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設備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設備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設備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設備臺帳管理,每一設備獨立設卡、帳,包括設備編號、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制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設備技術狀態(tài)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設備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tài)必然會發(fā)生變化,為了保持設備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設備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設備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回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設備檢修規(guī)程》(Q/SH039-014-88)的規(guī)定,對油庫設備的檢查周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周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接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jié)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桿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桿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范文網)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里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設備(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yǎng)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2)棧橋、欄桿、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①變壓器運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運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勰妇、電位、連接點有無異常。
、茏儔浩鞯拈T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wèi)生環(huán)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設備導電部分運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運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銹蝕、游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跈z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桿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志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泄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xiàn)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guī)定,線路周圍環(huán)境清潔。
9、防爆電氣設備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周期。
(1)防爆電氣設備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guī)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周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銹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jié)、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xiàn)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jié)假日及換節(jié)時令定期檢查。
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設備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設備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設備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yè)、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
第九條:油庫的設備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設備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
第十條:對設備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設備完好記錄,均在設備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設備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設備、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fā)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設備、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涂料,其性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銹涂油防腐,涂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guī)程,保證安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大型施工設備的裝拆工作,必須由具備相關裝拆資質的單位來承擔裝拆工作。沒有裝拆資質的.單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務,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ǘ┐笮褪┕ぴO備裝拆前應編制裝拆施工方案,并經總工審批簽字后才能實施,并應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三)拆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yè)。作業(yè)前還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方可進行裝拆作業(yè)。
。ㄋ模┭b拆時對作業(yè)場所應做臨欄,并設警示牌。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裝拆時要指配專業(yè)安全技術人員在旁監(jiān)護。
。ㄎ澹┭b拆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惭b好的施工設備應進行驗收,能正常運轉、安全靈敏,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為合理控制醫(yī)療器械的經營過程中的管理,防止醫(yī)療器械過期失效,確保醫(yī)療器械的'儲存養(yǎng)護質量,根據《醫(yī)療器械監(jiān)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醫(yī)療器械凡應標明有效期的,未標準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偽劣醫(yī)療器械處理。
〈三〉醫(yī)療器械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yǎng)護,根據醫(yī)療器械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碼存放。
〈四〉未標準有效期的入庫質量驗收時應判定不合格醫(yī)療器械。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五〉在近期6個月的產品應在貨位上設置近效期標志或標牌。
〈六〉近效期醫(yī)療器械產品,配送中心倉庫各連鎖門店,按月填寫效期崔銷報表,報總部業(yè)務部和總經理,以便于掌握近效期情況,進行崔銷或與供貨方調解。由于工作疏忽沒有及時上報,造成損失,責任由部門自負,按有關罰則處罰。
〈七〉有效期不是6個月的,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
〈八〉及時處理過期失效產品,嚴格杜絕過期失效產品發(fā)出流入市場醫(yī)療器械安全管理制度醫(yī)療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15
1、 各類設備設施與工具的采購、入庫、安裝、驗收、使用、維護、檢測、報廢等環(huán)節(jié),應明確主管部門及其各自的職責。
2、 設備設施的主管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對各種設備防護設施、工具的型號、規(guī)格、總數量、分布情況建立完整的臺帳(特種設備應建立檔案),隨時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調撥、報廢等現(xiàn)狀,做到帳物相符,總帳與分帳相符。
3、遵循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性原則,并達到本質安全狀態(tài),即各類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設計和完善有效的防護裝置和設施,在發(fā)生機電故障或人為輕微的失誤時,仍能保證操作者和設備設施的系統(tǒng)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統(tǒng)控制危險的十項原則,即: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lián)鎖、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加強、減少接觸時間,合理布局,用自動代替手工等。
5、遵循系統(tǒng)可靠性原則。即對設備防護設施進行系統(tǒng)檢測時,應做到動態(tài)檢測與靜態(tài)查核相結合,以正確判斷設備危險是否得到控制,設備設施防護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
6、齊全各類設備設施的.圖紙資料,包括各類動力管道、配電線路,接地與防雷系統(tǒng),廠房建筑等圖紙資料。
7、凡是要求定期檢測的設備設施與工具,應做好檢測,并建立齊全報告或記錄的臺帳。
8、設備科應對各類設備防護設施做好日常的巡檢、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消除,設備設施的使用部門亦應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安全有效,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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