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因工作環(huán)境或任務導致的傷害和疾病。它通過規(guī)定各類勞動保護設備的選用、使用、維護和更換流程,降低作業(yè)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體現企業(yè)對員工權益的尊重和保障。
內容概述:
1、適用范圍:明確制度覆蓋的部門、崗位及工種,確保所有可能面臨安全風險的員工都得到適當的保護。
2、勞保用品分類:列舉如防護眼鏡、頭盔、防護鞋、呼吸器、手套等各類勞保用品,并詳細說明其用途。
3、采購標準:設定選購勞保用品的質量、性能、品牌等標準,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定。
4、發(fā)放與領。阂(guī)定勞保用品的'分配方式、周期,以及員工領取和登記流程。
5、使用與保養(yǎng):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和保養(yǎng)勞保用品,延長其使用壽命,保持良好的防護效果。
6、檢查與更換:設定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更換破損或過期的勞保用品。
7、違規(guī)處理:設立對未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行為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2
勞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它涵蓋了從采購、發(fā)放、使用到報廢的全過程。主要內容包括:
1、勞保用品的種類與標準:定義各類勞動保護用品的類型,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塵口罩等,并明確其適用的'工作環(huán)境和標準。
2、采購與驗收:規(guī)定采購流程,包括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質量檢驗等,以及驗收標準和程序。
3、發(fā)放與使用:設定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原則,如按需分配、定期更換等,并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
4、儲存與保管:確定儲存條件,防止勞保用品損壞或失效,以及合理的庫存管理。
5、檢查與維護: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確保勞保用品性能良好,并提供維修保養(yǎng)指南。
6、廢棄處理:規(guī)定過期或損壞勞保用品的處理方式,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
內容概述:
1、法規(guī)遵從:確保所有的管理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勞動保護法規(guī),如《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政策。
2、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勞保用品使用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使用技能。
3、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記錄系統(tǒng),追蹤勞保用品的生命周期,并定期提交使用情況報告。
4、審核與評估:實施內部審核機制,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持續(xù)改進管理。
5、應急響應:制定應急措施,應對勞保用品突然短缺或失效的情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3
1.目的: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使用規(guī)定。
2.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1)公司倉儲科按規(guī)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分發(fā)個人防護用品。
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護目鏡的使用規(guī)定:
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研發(fā)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guī)定
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研發(fā)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guī)定:
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huán)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guī)定
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研發(fā)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規(guī)定
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鞋;
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guī)定
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qū)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tǒng)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qū)域內工作。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qū)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lián)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qū),予以更換。
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guī)定
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qū)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yè),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qū)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使用中若發(fā)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退出現場。
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guī)定
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qū)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特殊工種按規(guī)定穿戴勞保用品。
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yè)時,安全部統(tǒng)一安排防護用品。
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fā)放。
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guī)定
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yè)和搶救使用。
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4
1 各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
1.1 各種勞保用品由(行政科)總務定期進行申購。勞保用品存于倉庫,倉管員應根據本節(jié)之發(fā)放標準定量發(fā)給各部門。
1.2 為了防止浪費的情形,各部門勞保用品領用均須以舊換新的方式,否則倉管人員有權不予發(fā)放。
1.3 各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發(fā)放對象及扣款辦法另行規(guī)定。
2 各種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辦法
2.1 所有人員在領取勞保用品后,在上班時間內,均須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則對違規(guī)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2.2 手套使用辦法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5
為加強對勞保用品的規(guī)范管理,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裝、短袖衫和夾克衫等)、雨鞋、絕緣鞋等。
二、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必須統(tǒng)一穿工作服,佩戴工號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凈整潔,工號牌不得涂改。在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內(1年),工號牌損壞或丟失,須到辦公室交費補辦。
四、發(fā)放勞保用品時,由員工本人簽字領取;員工離職時,所有勞保用品須洗凈退還中心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五、工作服為中心財產,員工應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內(以下次更換時間為準)非正常損壞,由使用人賠償;使用期滿后由中心收回。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6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防止因職業(yè)危害導致的傷害。這一制度涵蓋了一系列環(huán)節(jié),包括勞保用品的采購、發(fā)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報廢等。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明確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和供應商選擇,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和行業(yè)規(guī)定。
2、發(fā)放與使用:制定合理的發(fā)放標準,根據員工工種和工作環(huán)境,確保每位員工得到適當的勞保裝備,并指導正確使用。
3、維護保養(yǎng):規(guī)定勞保用品的日常清潔、檢查和保養(yǎng)方法,延長使用壽命。
4、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勞保知識培訓,提高員工對勞保用品重要性的`認識及正確使用方法。
5、記錄與檢查: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tǒng),定期進行現場檢查,確保制度執(zhí)行的有效性。
6、更換與報廢:設定更換周期,對破損或失效的勞保用品及時更換,嚴格報廢流程。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7
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jié)約成本,提高效率,規(guī)范流程,明確責任,倡導健康優(yōu)質、綠色環(huán)保、勤儉節(jié)約的現代化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分類
辦公用品分為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非消耗性辦公用品、消耗性辦公用品。
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儀、汽車等;
2、 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計算器、電話機、訂書機、剪刀、紙刀、白板等;
3、 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中性筆、膠棒、釘書釘、墨盒、a4紙、白板筆等。
二、辦公用品入庫
1、辦公用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對于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門、物品采購人及內勤人員共同對辦公用品進行驗收,行政部負責登記入庫;
2、對不符合要求的,由該物品采購人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xù)。
三、辦公用品發(fā)放
1、公司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注明物品領用日期、品名、數量、領用人以及所在部門,待填寫完整無誤后,方可領取;
2、為了降低資金成本,按照“物盡其用”的原則,辦公用品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按需領取;
3、辦公用品領用、使用要執(zhí)行以舊換新制度,做到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
四、辦公室用品歸還
1、公司各部門歸還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歸還登記表》,注明辦公歸還日期、歸還品名、數量、所在部門并確認簽字,待填寫完整無誤后,由內勤人員進行核對,方可歸還;
2、新入職員工,在入職當天發(fā)放配套的辦公用品,如在入職后一個月內離職,須將其所領取的辦公用品歸還。
五、辦公設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設備(電腦、傳真機、電話機、桌、椅等)由行政部統(tǒng)一購買。
2、要求各部門將所需的'辦公設備連同辦公用品一并進行申購,由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予行政部門進行合理采購。
六、辦公用品的維護
1、凡領取辦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員工,將遵循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請愛護并保管好公司的財物。
2、嚴禁個人浪費和人為損壞,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筆記本、中性筆),如發(fā)現挪作私用的罰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辦公用品損壞的,責任人應按照該物品市場價進行賠償。
3、員工離職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門合作對其辦公用品(消耗品除外)進行檢查,若有損壞的,從其當月應發(fā)工資中按該物品市場價扣除相應金額,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門再做發(fā)放。
4、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由該部門員工共同負責看管使用,人為因素丟失或損壞,由該部門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理。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更好地對職工進行勞動保護,規(guī)范勞保用品的管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部門所有職工。
3.術語
3.1勞保用品: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防護用品,按照崗位需要配給,不能視為福利。
3.2公用勞保用品:按崗位配發(fā)的勞保用品,不具體到單個人。
3.3個人勞保用品:按崗位和人配發(fā)的勞保用品,具體到個人。
3.4消耗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隨著使用的次數而減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類型。
3.5易損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不隨使用的次數而減少,但質量隨著使用次數而逐漸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類型。此類型物品的使用壽命與使用環(huán)境、使用頻次、個人的使用習慣以及保養(yǎng)、愛惜程度密切相關。
4、職責
4.1生產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統(tǒng)一管理。
4.2供應部負責勞保用品的采購。
4.3各工序主管負責勞保用品的發(fā)放。
5、工作程序
5.1配發(fā)標準
5.1.1部門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性質制定出不同崗位的勞保用品配發(fā)標準(限額),上報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5.1.2對臨時突擊而調換崗位的職工,根據崗位標準配發(fā)勞保用品。任務完成后,使用的勞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轉為個人勞保用品的方式進行處理。
5.2申購
各工序根據配發(fā)標準、職工情況、勞保用品的實際損耗程度、下月的生產計劃等,制定下月的勞保用品采購申請,于每月月底報生產部匯總,公司批準后轉供應部采購,同時報倉庫備案。
5.3采購
供應部根據批準的勞保用品采購申請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購,并入庫。
5.4發(fā)放
5.4.1部門倉管員根據批準的勞保用品采購申請于每月月初到倉庫領取勞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據配發(fā)標準進行發(fā)放,職工領用勞保用品時應履行領用登記手續(xù)。
5.4.3勞保用品發(fā)放時一律以舊換新。凡不交舊品者,需按原品購入價值的50%交納款項后,方可領用新品。
5.5使用
5.5.1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勞保用品,應該配帶的地方、應該配帶的時候必須配帶。
5.5.2勞保用品在使用過程中,應正確使用,杜絕野蠻違章使用勞保用品;應做好清洗、保養(yǎng)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狀態(tài)。對失效、無法使用的.勞保用品必須立即更換。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調整崗位而增加的勞保用品,由職工提出,報部門經理批準后下發(fā)。
5.5.4使用過程中丟失勞保用品的,應及時補領新品,但需按新品價值的50%上繳款項。
5.5.5公用勞保用品必須在交接班時明確其使用狀態(tài),公用勞保用品的管理必須責任到人。
5.5.6職工離職時,對領用不足10天的勞保用品應交回公司,應交而未交的將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對生產用工作服領用不滿3月而離職的,每件扣交60元;滿3個月的,則工作服歸個人所有,不再扣款。
6、報廢回收
各工序嚴禁隨意丟棄報廢的勞保用品,必須集中收集,由部門領料員每月集中進行回收處理。
7、檢查監(jiān)督
7.1由部門經理和各工序主管對勞保用品的申報、發(fā)放、使用、回收等環(huán)節(jié)進行檢查監(jiān)督。
7.2對違反勞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將按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9
一、職業(yè)病防治措施
影響職業(yè)病的因素
。1)粉塵
(2)噪音
。3)油漆及揮發(fā)性溶劑
。ㄒ唬┓蹓m、油漆、建筑垃圾應采取的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huán)保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棄物、噪音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
。2)創(chuàng)造文明工地
1、施工現場做封閉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條布將現場四周圍起來,書寫文明創(chuàng)建標語。
2、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標明標識。
3、應時刻保持工程項目部現場臨時辦公室的整潔有序,各項管理制度齊全,崗位責任制,安全責任制,網絡計劃圖,施工平面圖,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等懸掛上墻。各項制度的執(zhí)行及施工進度的推進情況用色控曲線標注,使其一目了然。
4、現場臨時倉庫內各種袋(桶、箱)裝材料碼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墻上懸掛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員職責。
5、施工人員入廁到就近的公共廁所。入廁后例行程序及時沖洗,以保持其干凈潔。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塵。
7、對施工機械(如電鋸等)產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關環(huán)保部門的規(guī)定組織施工。
8、施工現場設一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各單位在施工現場的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等。
9、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必須符合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現場應佩帶胸卡。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間照明。
10、在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生活設施符合通風、衛(wèi)生、照明等要求,職工的飲食供應符合飲食要求。保持整潔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施工協(xié)議,加強規(guī)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嚴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牢記在心,杜絕安全隱患。
12、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至有關部門指定的傾倒的地點,在接近工程移交時,及時拆除臨時設施,移交時做到現場整潔,窗明幾凈,地無污漬。
(二)噪音防治措施
1、方案
(1)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衛(wèi)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衛(wèi)制度、工地場容場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駐外施工人員行為準則(見附件)。
。2)加強工地保衛(wèi)工作。配備足夠的保衛(wèi)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以保護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等項目,不受損壞或被盜。并提供足夠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對第三者的保護,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為止。
同時,門閘安裝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時間關上及鎖上,每個出入口在開放時任何時間內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員看守。
。3)不允許任何未經同意的來訪者在現場逗留,并備有一本來訪者登記薄,并為來訪者提供安全頭盔。來訪者進出現場只可利用一個進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業(yè)主、總承包方、設計、監(jiān)理公司等人員可自由進出施工現場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員均需辦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權人員不允許到現場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丟失,對半成品及成品的損壞或在工地上受到傷害等不測因素的發(fā)生。
。5)為便于保安人員履行職現,能辨別本公司施工人員與外單位人員,工地施工人員統(tǒng)一著裝(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總包商授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一律實行登記制,必須由項目經理部派員陪同,并備戴安全帽后方可進入現場。
。7)在工地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向工地總包方匯報,必要時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并積極配合偵破。
2、防擾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現場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況,精心安排施工進度計劃及優(yōu)化施工方案,以對該等臨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損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擾和不便。
。2)項目經理部需精心組織,科學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將噪聲大的施工項目安排在白天,并將噪聲大的設備進行防噪處理。
。3)現場工程指揮部要認真對待人為噪聲的發(fā)生,制定相關的施工管理制度,現場嚴禁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現場工程指揮部要充分認識到環(huán)保方面的擾民問題。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設備要設置除塵裝置,清運垃圾必須使用噴灑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機或封閉專用垃圾道運輸,嚴禁從窗口傾倒垃圾。細散顆粒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遮蓋,現場專用道路要經常噴灑水,從而把粉塵污染擾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揮部要認真制定有關行為擾民的問題。不允許在施工入口處進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車輛要在現場內停放,如工人衣潔不整,則不允許在休息時逛街,教育員工要時刻注意企業(yè)形象。
總之,項目經理部一定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污染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大氣污染法》,《鄭州市環(huán)境噪音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guī)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導我們的施工。
二、安保用品發(fā)放管理制度
1、在有粉塵的環(huán)境下施工必須佩戴防塵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須佩戴防毒面具。
3、電焊工在施工前必須佩戴墨鏡和手套。
4、所有勞動保護用品由各項目部負責在施工佩發(fā)。
5、各項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據人數到倉庫領取。
6、倉庫要管好勞動保護用品,對不合格或過期的及時檢查及時報廢。不足部門及時報計劃購進。
7、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業(yè)佩安全帶。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0
一、各棟號工程的勞動保護用品,由其材料員按計劃購買。具體發(fā)放標準由項目經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訂,并認真實施。
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購買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推薦或合格產品。嚴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影響工人的安全與身心健康。否則、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在特殊和劇毒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人員,應嚴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各種安全防護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補貼,確保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四、在一般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各工種人員、項目經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足夠數量、質量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公司工會和安全科、技術科,將定期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與質量,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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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障員工安全:勞保用品是預防工傷事故的第一道防線,正確使用能有效減少職業(yè)傷害。
2. 遵守法規(guī):符合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3. 提升生產效率:健康的員工能更好地投入工作,降低因傷病造成的停工時間。
4. 塑造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勞保管理體現企業(yè)對員工的關懷,有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和員工滿意度。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2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研制、生產、經營、發(fā)放、使用和檢驗單位必須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yè)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負責申報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進口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檢驗。
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質量監(jiān)督檢驗,對尚未具備檢驗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委托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檢驗。
各級檢驗機構對自己的檢驗結果負責。
第五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勞動防護用品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jiān)督檢查職責。
研制和生產
第六條勞動防護用品的研制應執(zhí)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地方標準。
研制的產品須經勞動部或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場。
第七條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yè)應具有必備的生產條件和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手段,并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進行生產。
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yè)應申辦相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的立項、申報、取證按《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辦理。
第八條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yè)應對產品質量負責,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出具產品合格證。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yè)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技術監(jiān)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
第九條種勞動防護用品在出廠前應按批量接受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或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的抽檢。檢驗合格的,檢驗機構按批量配給安全鑒定證。
經營
第十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定點經營,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yè)可以直接銷售本企業(yè)產品。銷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相應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第十一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審查合格的發(fā)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
定點經營的申報和審批辦法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二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ㄒ唬┚哂泄ど绦姓芾聿块T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ǘ┚哂信c經銷產品相適應的經營場地、資金和貯存條件;
。ㄈ┙洜I管理人員熟悉國家勞動防護用品有關標準以及各項規(guī)定;
(四)經銷人員熟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商品知識,能為用戶正確介紹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特點和使用常識;(五)具備切實可行的商品驗收、保管、定期檢查和失效報廢制度,并能為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第十三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可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不得經營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偽劣或不合格產品。
第十四條進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許可證制度。安全許可證由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頒發(fā)。
進口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我國勞動防護用品國家標準。尚沒有國家標準的產品可按我國認可的標準進行檢驗。
發(fā)放和使用
第十五條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教育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七條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十八條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yè)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罰則
第十九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yè)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其不合格產品,并予以銷毀。
第二十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yè)未辦理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止生產,并可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經營單位銷售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沒收其產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用單位沒有按國家規(guī)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按勞動部《違反行政處罰辦法》(勞部發(fā)[1994]532號)有關條款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級檢驗機構檢驗的結果與事實不符,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責令限期更正;給受檢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檢驗機構應予以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該檢驗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guī)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勞動人事部頒發(fā)的《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監(jiān)督檢驗管理辦法》(勞人護[1987]3號)同時廢止。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3
辦公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環(huán)境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時提升工作效率。這一制度涵蓋了勞保用品的采購、發(fā)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廢棄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規(guī)定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供應商選擇及采購流程。
2、發(fā)放管理:明確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對象、發(fā)放頻率、登記記錄等。
3、使用與維護: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設定定期保養(yǎng)與檢查機制。
4、更換周期:設定勞保用品的使用壽命,規(guī)定何時進行更換。
5、廢棄處理:制定勞保用品的廢棄標準和環(huán)保處理方式。
6、培訓與監(jiān)督: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其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定。
7、責任追究:對違反規(guī)定的個人或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有效發(fā)揮其勞動防護作用,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臺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圍內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3、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職責
3.1、供應處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發(fā)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入庫、發(fā)放、建立臺帳等。
3.2、供應處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與回收、臺帳建立等,同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負責。
3.3、報集團供應部或區(qū)域批準自行采購大勞動保護用品,供應處在詢價時要求供貨單位提供樣品,會同財務處、總經辦、生技處比質、比價,共同選擇供貨廠商。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3.4、各處室負責本處室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和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負責勞保用品的發(fā)放審核和臺帳建立。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jiān)督和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5供應處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制定勞保用品臨時采購發(fā)放標準,并負責落實。
4、勞動保護用品的發(fā)放
4.1、新進人員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上崗前配發(fā)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fā)放春秋工作服各兩套。
4.2、勞保用品到貨后,供應處及時通知各二級單位領用。
4.3、各二級單位按申報計劃由計劃申報員開具領料單,由各處室領導、安全員、供應處審核登記后,到供應處領用。
4.4、供應處對領料單開出的勞保用品數量、品種等進行核實,按要求發(fā)放,并做好廢舊勞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時建立相應的發(fā)放臺帳和回收臺帳。
4.5、轉崗崗位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fā)的保護用品,經生技處、安全員核實后予以補發(fā)。
4.6、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yè)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fā)放,不得重復發(fā)放。
4.7、因生產、檢修等作業(yè)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公司安全員確認,公司領導批準后發(fā)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后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4.8、小勞保實行計劃管理,由各單位計劃報公司安全員審核后,由供應采購并按計劃發(fā)放。生技處根據生產情況,可適當增報計劃用于備庫。
4.9、調職員工勞保的發(fā)放要按照新崗位的發(fā)放標準,勞?S崗位轉移。新崗位發(fā)放標準實施后,原崗位勞保發(fā)放時間有延續(xù)性,原崗位未配齊的勞動保護用品予以補發(fā)。
4.10、各工種職員不管什么原因脫離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停發(fā)當月有關勞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發(fā)工作服、防護鞋,回崗位后原發(fā)勞動保護用品順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邏)崗人員的制服,由總經辦提交專項申請,供應處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發(fā)放。
5、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必須按換裝時間和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各級管理部門和員工均有權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或舉報,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guī)定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5.2、印有企業(yè)標志的職員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讓他人,否則,因此造成企業(yè)形象損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5.3、職員的.耐用勞保用品和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滿后,由公司安全員進行鑒定,對確已失去勞動防護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員統(tǒng)計數量上報換領計劃,制作報廢清單交供應處倉庫回收。
5.4、供應處會同生技處定期對交舊勞保用品報公司領導審批,進行集中銷毀或調劑生產一線處回收利用。
5.5、外單位來公司支援生產的崗位人員,由公司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xù),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按同工種臨時配發(fā)必要的勞保用品。
5.6、外來公司參觀人員的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總經辦統(tǒng)一領用并保管,非集團內的外來培訓人員安全帽等勞保用品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后,由總經辦統(tǒng)一辦理借用手續(xù)。
5.7、各種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損壞,且未到發(fā)放期限需領用的,每頂20元,由其本人到財務處交費,憑財務收據辦理補領手續(xù)。
5.8、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已失去防護作用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供應處進行鑒定后給予重新發(fā)放,供應處同時向供應商索賠。
5.9、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環(huán)境導致已失去防護作用的(如污染、腐蝕,燙損等),經公司安全員、生技處、供應處鑒定后,報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舊換新。
5.10、為保護職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職員在生產崗位操作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著裝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著統(tǒng)一發(fā)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著統(tǒng)一發(fā)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體以臺州氣候為準)。
5.11、倉庫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勞保用品,防止發(fā)霉、變質;并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庫存情況,對缺供或大量積壓情況應隨時反映。為確保人身安全,對庫存過期的勞保用品一律不準發(fā)放,由供應處統(tǒng)計,經生技處審核后,供應處報公司領導審批,再進行實物處理,同時供應處與財務處一起進行賬面核減。
5.12、員工退休、辭職、調離或因其它原因離開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如數回收,勞動保護用品管理部門要嚴格發(fā)放、回收手續(xù),防止在過程中流失;因失職導致新、舊勞保用品流失的,予以嚴肅處理。
6、附則
6.1《職員崗位勞保用品發(fā)放及工種明細表》
6.2《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
6.3本辦法由供應處歸檔管理并享有解釋權。
6.4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鐵六局集團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安〔20xx〕90號)和《中鐵六局集團公司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辦〔20xx〕18號)文件規(guī)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從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yè)危害、保護企業(yè)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單位應配備的必需防護裝備。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是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防護用品和一般防護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較短,或價值較低(單價在20xx元以內)、容易損壞、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用具物品。
第三條、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管理,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關于“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計劃、統(tǒng)一采購、統(tǒng)一發(fā)放”的規(guī)定。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發(fā)、停發(fā)、少發(fā)和延期發(fā)給職工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隨意擴大發(fā)放范圍、提高標準,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條、發(fā)放標準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要嚴格執(zhí)行《中鐵六局集團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安〔20xx〕90號)規(guī)定,職工由于工作需要從事多種作業(yè)時,按高工種標準發(fā)給勞動防護用品。標準中未列入的工種、新派生的工種由安質部比照相鄰工種標準制訂發(fā)放標準。
第六條、相關部門職責
1、項目物資部是勞動防護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購發(fā)放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從公司物資部門采購、發(fā)放、統(tǒng)計。
2、項目安質部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標準,提報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計劃,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監(jiān)督檢查工作。
第七條、勞保用品的采購管理
項目部物資部負責勞務用品的采購管理,嚴格按照公司規(guī)定從指定供應商處采購。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授權采購的,必須在簽署銷售準入證的.單位內貨比三家,詢質比價,選擇有資質、符合國家及企業(yè)產品標準的生產廠家進行采購。授權采購的特種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合格,符合國家及企業(yè)安全質量標準。授權采購的勞保用品實行會簽制度,由物資部門簽訂采購合同,經項目部相關部門和項目領導會簽評審后實施。
第八條、勞保用品的驗收管理
安質部要與物資部共同負責勞保用品的驗收,做好驗收記錄。項目物資管理小組和架子隊隊長、材料員負責在使用過程中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絕緣用品、防毒用具等應按規(guī)定時間定期檢驗、鑒定,及時更換、報廢。項目安質部、物資部和架子隊安全員、材料員負責對班組自帶的勞保用品進行驗收和檢驗,對于使用不合格勞保用品的班組提出書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報項目部經理。第九條、勞保用品的發(fā)放管理
項目部采取全員定期、按期發(fā)放職工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即全員統(tǒng)一規(guī)定時間發(fā)放,到周期后再進行下一次的發(fā)放。以公司安監(jiān)部下發(fā)的發(fā)放計劃時間為準。對于特種勞保用品的發(fā)放由物資部門按標準進行發(fā)放,出現報廢時由安質部提出需用計劃,使用人憑需用計劃表到物資部門領取。物資部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帳和職工個人使用卡片,員工在調動時,該卡片應隨即調轉新單位。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管理臺帳,以電子版報公司物資部備案。第十條、勞保用品的結算管理
勞保用品采用“一次攤銷法”,即物資部門憑公司內部的發(fā)(領)料單或發(fā)票點收后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報銷。項目部本部人員的費用列入項目部安全生產費,架子隊人員的費用列入架子隊安全生產費,納入架子隊費用考核范疇。項目部擅自采購的防護用品和未經安質部簽認的,財務不得報銷。
第十一條、特種勞保用品的報廢管理
項目物資管理小組和架子隊隊長、材料員負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鑒定、報廢管理,物資部門負責收回和報廢處理。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計劃
低值易耗品實行購買前申請制度。項目部各部門和架子隊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計劃(包括品名、規(guī)格型號、數量、預計單價、金額等)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實施采購。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采購
低值易耗品實行無庫存管理,由辦公室依據批準的需用計劃負責實施采購。低值易耗品采購要到正規(guī)商家、廠家或批發(fā)市場,貨比三家力求質優(yōu)價廉,嚴禁采購不符合使用標準的偽劣產品。
第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結算
低值易耗品采購必須開具正式發(fā)票并辦理實物驗收后,由經辦人持發(fā)票及細目單報項目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報銷。
第十五條、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項目部本部部門的費用列入項目
部科目,架子隊的費用列入架子隊費,納入架子隊費用考核范疇。第十六條、辦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門。辦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發(fā)、保管臺賬及卡片,各使用部門要建立保管卡片并進行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保管人員因崗位變動或調離項目部、退養(yǎng)、退休時,應將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八條、保管人應自覺愛護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隨意損壞或丟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損壞的,報辦公室確認,經主管領導審批后,予以維修;因本人使用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當事人按照核定的價格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屆滿或因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銷(賠償)單”并說明原因,經辦公室組織物資管理小組確認,報項目經理審批后,予以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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