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后工資調低了怎么辦?
網友的困惑:
我是2006年3月進入公司上班的,于2007年1月至3月休產假,2006年的系數工資為1.6,產假過后我的工資系數就為1.3,在此期間產假只發(fā)了450元/月的補貼,現公司給予轉崗安排,原為管理人員,現轉為車間工人,
產假后工資調低了怎么辦?
。我未同意公司的轉崗,F我可以要求公司給予三個月產假工資的發(fā)放,并要求其發(fā)放在職期間的0.3系數的差額嗎?若公司是違法的,我可以辭職并要求公司給予二個月的經濟補償嗎?[答復:]
這個關于女職工三期內是否可以調崗調薪問題還真復雜。調崗調薪本已是一件很復雜事兒了。企業(yè)對員工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薪資水平,是企業(yè)用工自主權的體現,這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yè)自主經營的關鍵所在,同樣也是企業(yè)的活力之一?墒沁@一權利非常容易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及國家對弱勢職工的保護政策相沖突,此時在法律允許框架內調整顯得尤為重要。
調崗調薪如何調,國家無法具體規(guī)定,因此出了個原則:充分合理性。企業(yè)在能夠證明自己的調整具有充分合理性時,這個調整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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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后工資調低了怎么辦?》(http://www.szmdbiao.com)。這是唯一的導向標。女職工懷孕了,國家沒有說不能調整工作崗位,相反針對少數懷孕女職工不適合做的工作,國家倒是明文規(guī)定應該調離?墒遣粚儆谶@些崗位上的員工可以調嗎?按照前面說的原則,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時可以調。比如,該女職工原先是部門負責人,那懷孕休息期間,總得有人頂起這個職責,不可能事事都遠程遙控,那把她調離原先崗位,安排一個責任少一些的'崗位,未嘗不可。
那調離后,是否可以降低工資呢?這就非常敏感了!依照一般的做法,崗位調整了,總得按照新崗位的工資來做?墒沁@位女職工調離的原因是懷孕,如果也按照新崗位的工資調,豈不是擺明了擠兌她么?如果有這樣的擔心,那最好不要調整。一旦調了呢?那是非只好由仲裁或法院的裁判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去吧,我在這里實在無法作出一個明確的判斷。
不過有兩點是肯定的:
1、產假期間工資如果當地有生育保險,應由生育保險承擔,沒有的話則由公司承擔。如果生育保險承擔了,公司還發(fā)450元補貼,是很好的福利;如果保險沒有承擔,公司只發(fā)450元補貼,是絕對的違法。
2、雖然公司在你產假后調整了工資系數,但對于這點只是你對公司調薪決定的持有異議,并不代表公司有未按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所以不能以此為由辭職還要求給補償金。在一些地方的仲裁實踐中,工資調整2個月內沒有提出異議的,一般就認可了這次調整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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