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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學的建構論文
論文關鍵詞:翻譯學 建構的翻譯學 交往行為 言語行為理論
論文摘要:本文考察了國內翻譯學建構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從四個方面對南京師大呂俊教授所構想的“建構的翻譯學”進行了分析和解讀,然后得出結論:“建構的翻譯學”可以成為“翻譯學”建構的理論框架,翻譯學的建構并不是一場不可圓的夢。
張經浩先生1999年在《外語與教學》第十期發(fā)表了題為“翻譯學:一個未圓且難圓的夢”一文。此文一出,翻譯界的一些學者立即予以反駁(如劉重德,侯向群,賀微,穆雷,韓子滿)。他們從翻譯學的概念、學科性質、國內外翻譯研究的歷史及現狀等多方面進行論述,以說明“翻譯學”不是一個虛無縹緲的“夢幻”;翻譯可以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再來討論翻譯可不可以為“學”的問題。我們要討論和解決問題是:翻譯學是否已經建構起來了?如果沒有,如何建構?本文認為:翻譯學作為一門獨立而完整的學科尚未完全建立,所以說“夢”未圓;但由于國內外學者的努力和不懈探索,翻譯學已具“雛形”,有待成熟,所以說此“夢”可圓。其中南京師大呂俊教授“建構的翻譯學”的提出使構建翻譯學的“夢想”越來越接近現實。
一、國內翻譯學構建的現狀
我國譯學在學科理論建設上取得了不小的進步。楊自儉教授認為進步有以下幾點:首先,“譯界部分學者的理論研究意識已經覺醒,并開始了初步的理論探索!睋䲢钭詢教授統計,從黃龍的《翻譯學》(1988)問世以來,國內就出版了40多種研究翻譯理論的著作(包括翻譯史、譯論史及有影響的論文集);第二,“譯學建設的指導方針和標準已得到較多人的承認,并發(fā)揮了導向作用!逼渲袆⒅氐隆钭詢、許鈞、穆雷、劉四龍等教授對譯學建設的方針和標準都有論述,且基本達成共識;第三,“對譯學的研究對象和性質的認識逐步加深了!蓖踝袅肌⒆T載喜兩教授對翻譯的對象問題進行了闡述;黃龍、劉毖慶、呂俊等教授就譯學的性質也進行了探討。他們認為:翻譯學是一門獨立的、開放的、綜合的人文社會科學;第四,“翻譯學的基本范疇和相關的重要范疇有了更進一步的研究,學科的多種理論框架在逐步形成。楊自儉教授指出,我們不能拿學科成熟的標準來評價“初步構建”的理論框架;任何一個學科的發(fā)展都有一個漫長的過程,初期的缺點和錯誤不能否定它的開創(chuàng)性或奠基性的價值;第五,對理論與實踐的關系問題有了較科學的認識。張南峰倡導純理論研究;謝天振教授分析了譯學研究與翻譯理論認識上的三個誤區(qū),并指出理論不光有指導作用而且還有認識作用。我們不能要求純理論能夠解決翻譯實踐中的具體技巧問題。
在肯定我國譯學所取得的成果的同時,我們必須冷靜地看到我們在譯學建設中所存在的問題。楊自儉教授把它歸納為:嚴格說真正的理論研究還太少;理論研究隊伍小而弱;國家有關部門對譯學建設重視不夠;學風譯德問題。楊教授把“真正的理論研究”放在首位表明了“真正的理論研究”對譯學建設的重要性。理論自覺性差、原創(chuàng)性理論研究少、新的學術范式急待建構是我國譯學理論研究的現狀。因此,爭取理論創(chuàng)新、建構新的學術范式是建構翻譯學的當務之急。呂俊教授在分析、批評、吸收國內外翻譯學理論的基礎基礎上,以新的研究范式創(chuàng)造性地提出了“建構的翻譯學”的構想。
二、建構的翻譯學
(一)建構的翻譯學是在分析、批判、吸收以前國內外翻譯研究基礎上提出的一種“建構性”的翻譯學
呂俊教授認為,我們的翻譯研究經歷了三個階段,即語文學研究階段、結構主義研究階段和解構主義研究階段。他分別對以上三個階段不同研究范式在哲學基礎、理論基礎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和評價,指出了各自的不足。他認為,語文學范式的缺陷是缺乏系統的理論指導,把翻譯活動看成是一種靈感與悟性的表現,不注重規(guī)律性的研究與探討,是非理性的;其哲學基礎帶有一定的主觀主義、神秘主義色彩。他說:“所以說翻譯研究本身也難以形成系統性的理論,僅成為靠主觀知覺判斷進行的活動。那么翻譯學的設想也絕不可能形成。結構主義現代語言學研究范式以語言學為理論基礎、目的一工具理性為哲學基礎,是科學主義的翻譯觀。但是其不足之處是:過分強調了語言的共性,忽視了差異性;增強了二元對立的思想,并在二元對立的基礎上突出了其中的一元,只注重語言層面的分析從而抹殺了人的主觀創(chuàng)造性。解構主義提出了解釋哲學,批判了結構主義工具理性與語言中心論和二元對立的觀點,給人們一種新的視覺,讓人們剖析舊的理性,認識其不足。但解構主義思潮是一種非理性的思想,它是一種懷疑主義理論,是沒有建構性的,只有破壞性和消解性。
綜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語文學研究和解構主義研究都是非理性的。由于“一門獨立的學科不能缺少理性的支撐……所以它們不能成為翻譯學建構的基礎。而結構主義雖然是理性的且有語言學作為其基礎,但由于它是封閉的,“把許多與翻譯相關的要素,如主體要素,語境要素等排除在外,使得它的實踐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3)因此它也不能成為翻譯學的基礎框架;谶@一現狀,尋找既可避免語言決定論的極端,又可克服主體過分張揚的極端的一種新的理論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只有這樣的理論觀念才是翻譯學建立中所需的理論。這種理論必須是理性的、具有重建性質的、回歸語言學本體的,即“建構的翻譯學”的理論基礎。
(二)“建構的翻譯學”是一個全新的翻譯研究知識體系
建構的翻譯學是在對結構主義語言學翻譯研究范式與解構主義翻譯學研究范式的批評與反思基礎上的一種理性建構的翻譯研究新模式。它的哲學基礎是實踐哲學,理性基礎是交往理論,真理觀是共識性真理,語言學基礎是言語行為理論。
1.哲學的實踐轉向對翻譯研究的意義
二十世紀中葉以來,哲學界涌現了許多新潮,如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伽達默爾的哲學解釋學等等。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對語言間題的關注,并把語言看成是人存在的形式,如海德格爾的“語言是人類存在的家園”。但我們認為,對人的存在的最本質思考只停留在語言間題上是顯然不性的。馬克思早就指出人的存在的本質在于社會實踐,他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一文中指出“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F在無論是西方還是中國,都在重新認識馬克思關于實踐哲學的思想,從而掀起了一次哲學界中新的轉向,即從包括意識哲學在內的理論哲學向實踐哲學轉向。
哲學的實踐轉向不僅幫助了我們走出了原文與譯文文本的對立關系,而且走出了觀念性文本,開始從現實生活世界出發(fā),從人類社會實際的度角來觀察翻譯活動,把它看成是一種人類交往實踐的重要形式,是一種文化間的互動性活動。認識這一點,我們才有可能去尋找不同文化間交往的普遍性規(guī)律以及探討合理的交往模式。翻譯觀的改變會帶動語言觀的改變。實踐哲學反對把語言神秘化的語言本體論傾向,而是把語言關注點放在實際使用中的語言,即言語間題上。而翻譯中的語言問題恰恰也是實際使用的語言,即言語。我們只有研究交往過程中為達到相互理解而必須遵循的言語規(guī)則,才能正確地解釋文本中的語言同題。這種語言觀的改變就使原來的語義—句法模翻譯模式改變成語義—語用模式。
實踐哲學把社會實踐活動看成人類特有的活動方式,實踐的過程就是人對象化自身而又使對象人化的過程。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又是能動的主體,可以超越自然。人是社會的一部分,受社會塑造,但又有超越社會改造社會的能動性。翻譯活動是一種觀念性的活動,是精神創(chuàng)造活動,也同樣是人類的社會實踐活動。譯者與原文作者是主體間的對話活動,他們對話所生成的意義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它們必須接受社會的檢驗,受社會規(guī)范的制約。因此,“在翻譯活動中,譯者絕不是完全自由的,其譯文要受社會理解的檢驗。2.建構的翻譯學的理性基礎是交往理性
任何一門學科都是一種理性的構建。結構主義語言學范式是以理性為基礎的,但它的理性是目的—工具理性,不適合涉及價值和情感的人文學科。人既是個體的人又是社會的人。人們都是社會的成員,共性在人們的知識領域中占主導地位。只有這樣人與人之間才能理解、溝通,社會才得以維持。翻譯既然是一種社會性活動,就應遵循社會規(guī)則和規(guī)范,既遵循理性原則。在交往活動中理性原則是交往理性。
交往理性就是使交往活動合理。哈貝馬斯認為:“交往的合理性概念包括三個層面:第一、認識主體與事件的或事實的世界的關系;第二、在一個行為社會世界中,處于互動中的實踐主體與其他主體的關系;第三、一個成熟而痛苦的主體(費爾巴哈意義上的)與自身的內在本質、自身的主體性、他者的主體性的關系。因此,合理的交往必須符合普遍有效性要求。它們是:對自然實存世界的斷言式陳述要真實;對社會世界成員的調節(jié)式交往內容要正確;對個體主觀世界的內心感受表達話語要真誠。另外,也要求言說者所使用的語言本身可領會,即要求句子的語義語法正確。只有這樣,交往活動的參與者在公認規(guī)范的話語背景下,才能相互理解、共享知識、彼此信任、相互依存。
人際交往中還要求言說者使用最得體、恰當的語言,即必須遵循語言規(guī)則之外的協調性原則。協調性規(guī)則是人們在長期社會實踐中逐漸形成的社會規(guī)范,帶有契約性性質,人們只有遵守這些規(guī)范與規(guī)則才能順利的進行交往,這就是交往倫理問題!八粌H可以用來處理翻譯中語言的施為層面與表達層面的關系,還可用來處理國際見間文化交流的不平等現象,進而有助于建立平等交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知識共享的良好翻譯模式。
3.建構的翻譯學的真理觀-共識性真理觀
語文學范式的研究是建立在心靈真理觀上。心靈真理觀是心靈的產物,心靈真理只能憑直覺體驗的方法去證悟。結構主義范式的研究以符合論真理觀作為基礎!斑@種真理觀沒有把人的‘緣在’轉到社會實踐上,而是轉到語言上,從而過分夸大了語言的作用”。建構的翻譯學以共識性真理為基礎。共識性真理有下特點:第一,這種真理觀以現實的生活世界為背景!吧钍澜,作為交往行為者‘一直已經’在其中運動的視野,通過社會的結構變化整個地約束和變化”。[9]1740其次,這種真理觀預設了主體際性,因為共識本身就預設了互為主體性和主體間的差異性.再次,共識性真理觀把語言視作客觀與現在性條件。最后,它是一種對話性的和開放的真理觀。共識性是一種主體間性與主客間性的內在統一。從而超越了單純主客關系的符合論真理觀和只存在于語言之中的本體論真理觀。
共識性真理觀要求我們知道如何才能建立起主體間合理的交往規(guī)范,以達成共識。因此,它改變了翻譯研究的范式,對翻譯活動以及翻譯研究產生了巨大影響。首先,它有助于樹立正確的翻譯倫理觀。建構的翻譯學認為通過建立以哈貝馬斯的商談倫理學思想為指導的國際間認可的,并通過一定國際公約固定下來的翻譯倫理規(guī)范,有助于真正促進國際間平等交流,終結不對稱的文化間交流。其次,共識性真理觀有利于翻譯研究的語用學轉向。建構的翻譯觀是普通語用學的翻譯觀。這種翻譯觀不再把翻譯活動囿于文本之中,而是放到不同文化之間的國際交流與交往的人類社會實踐大背景之中。最后,這種真理觀也為翻譯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翻譯標準。它們是:尊重知識的客觀性;理解的合理性與解釋的普遍有效性;尊重原文的定向性。我們認為,所有這些都應該是建構翻譯學的參照系。
4.建構的翻譯學的語言學基礎—言語行為理論
結構主義語言觀的封閉性與靜止性帶來的是封閉與靜止的結構主義的翻譯模式;以元語言學為基礎的解構主義研究無法觸及具體語言問題,也無法解決翻譯中具體的語言現象和解決語言中出現的矛盾。建構的翻譯學的語言學基礎是言語行為理論。
言語行為理論強調必須遵循兩套規(guī)則,即語言的構成性規(guī)則和協調性規(guī)則。語言的構成性規(guī)則在結構主義語言學中已給了充分的強調。構成性規(guī)則強調所說出句子的正確性。但我們知道,在交往中,只會說出正確的句子是遠遠不夠的,他必須還得選用得體的句子,必須符合人們普遍遵守的語法規(guī)范才行。交往的理性使翻譯研究回歸理性道路。
言語交往理論使翻譯走向真正的開放。言語交往理論既強調了主體的意向性,把意義看作是意向性的滿足,又包含了交往的人際關系,從而把言說主體引向人際關系。這就做到了語言系統外部因素既與語言運作相關聯,又與現實世界相關聯,同時它們之間也彼此以言語行為為主線互相聯系起來!斑@才是真正意義的開放,而不是解構主義翻譯研究范式的沒有關聯的開放。
另外,言語交往理論使翻譯研究從語義—句法模式向語義—語用模式的轉變;并把交往論理學的觀念引進了翻譯研究。這兩點我們在上面已經論述過。
三、建構的翻譯學可以成為構建翻譯學的基本框架
正如呂俊教授所言,任何學科的建立都需經由以下兩個主要步驟,翻譯學亦不例外。即:(1)論題的確立,學科的界說,體系的建構,特點分析,分類研究;(2)向理論層面的深人和方法的建構,其目標是更好地解釋實踐活動和指導實踐活動。我們已經在以下問題上已經達成了共識:翻譯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這一論題已確立;翻譯學是一門綜合性的、跨學科的學科。呂俊教授的建構的翻譯學在批判和吸收以往國內外翻譯研究經驗的基礎上,解決了知識論理論和文化哲學理論的問題。這些高層次理論知識也是引導翻譯學建立的深層理論。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以建構的翻譯學理念來構建翻譯學是可能的。構建翻譯學的“夢想”一定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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