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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高素質職業(yè)化法官的幾點思考
如何造就高素質職業(yè)化法官隊伍?不久前,全國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鄭重指出,走職業(yè)化之路是法治國家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的唯一選擇,是有效解決法官整體素質問題的一個重要突破口,是人民法院加強隊伍建設的一條光明大道,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針對性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法官職業(yè)化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長期的戰(zhàn)略任務。目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很多,需要我們增強使命感和緊迫感,以與時俱進的觀念、新的視角和方法,深刻認識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特點和規(guī)律,加強法官隊伍職業(yè)化建設,使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有一個質的提高。
一、造就職業(yè)化的法官隊伍,最根本的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更新觀念。
觀念更新,是指改變原有的對于事物的固有理念,從而使自己的認識提高到一個新的與時代和實踐相符合的境界。觀念是心靈的核心,決定著人的思維方式、情感方式、行為方式。有句名言說得好,“知識不如能力,能力不如素質,素質不如觀念”。觀念新,思路才能新,觀念與時俱進,抓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思路、方式方法才能與時俱進。觀念是在實踐中形成的,屬于思想意識范疇,制約著人們的行為。
如果思想觀念保守滯后,法院隊伍職業(yè)化建設就會步履蹣跚,發(fā)展緩慢。就本質而言,任何改革都首先是觀念更新,而后才是具體操作。只有重視觀念轉變,改革才能真正取得成效并最終獲得成功。從當前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的實踐看,更新觀念尤顯重要。比如,對法官職業(yè)定位認識觀上的模糊,在一些人眼中,法院等同于行政機關,人人都可以進法院;法官被看成是一種大眾化的職業(yè),人人都可以當法官。在法院內部,人多力量大、人多辦案多、人多效率高的思想比較普遍,這一點在機構改革中表現(xiàn)突出,有些部門只想增加人員,不想減少人員。強調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考慮的人員夠不夠。有的整天埋怨案件多、任務重,而從不自責素質低、能力差,等等。這些都是思想觀念滯后的反映。
更新思想觀念,最根本的就是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叭齻代表”重要思想展示了充滿生機與活力的認識問題的科學方法,只有理解了它的思想精髓,掌握了它的思想方法,才能形成指導法院提高隊伍素質所需要的與時代脈搏共振的思想觀念。要徹底摒棄法官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錯誤認識,牢固樹立法官既是人民的公仆,更是社會精英的觀念;徹底摒棄法官職業(yè)大眾化的錯誤認識,牢固樹立法官職業(yè)重于其他職業(yè),其素質要求也遠高于其他職業(yè)的觀念;徹底摒棄法官越多越好的錯誤認識,牢固樹立精英審判才能提高效率的觀念。
二、造就職業(yè)化的法官隊伍,最關鍵的是采取有效措施,培樹法官堅定的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法官最基本的價值觀念,法律對法官來說,不僅是謀生的一種手段,而是為之獻身的一種事業(yè)。如果沒有法律信仰,法律就會成為僵死的教條和隨意處置的什物。法律信仰是對法官的一種內心約束,促使法官把維護公平和正義作為一種信念,深深植根于心靈,確立法官對法律職業(yè)的不可動搖的忠誠。只有這樣,才能使法官樹立“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的博大胸懷,做到任爾東西南北風,獻身審判事業(yè)不放松;才能使法官樹立“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奉獻精神,做到面對一切來自外界的干擾,都能保持司法操守和獨立性。
法律信仰決定法官的執(zhí)法動機和價值目標。法官只有獲得了法律信仰的精神支持,才能具有堅強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護法品格。對法律終極價值的追求,帶動了內心嚴格的理性自律,從而產生巨大的精神動力。在這種動力的推動下,法官才會孜孜不倦地、兢兢業(yè)業(yè)地從事這一職業(yè),并在案件的審判中獲得職業(yè)崇高感和成就感。法律信仰是法官在從事審判工作中基于對法律的認識、理解和領悟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神圣崇敬,是對法的理性認同和全身心投入,正如劉旺洪同志在《依法治國與公民法律觀念》一文中所說的,是“理性化的法的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的理性”?梢,法律信仰既是法官道德選擇的基點,更是法官獻身審判事業(yè)的精神支柱。
當前,我們的法官隊伍之所以整體上的素質不是很高,甘于為法獻身的法官還不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確立堅定的法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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