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杏花等訴上海市長寧區(qū)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要求履行法定職責案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發(fā)布時間」1997-10-27原告:徐克平,男,1957年12月11日生,漢族,上海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第二汽車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201室。
原告:王志興,男,1956年2月1日生,漢族,上海日申面包房工作,住本市幸福路7號202室。
原告:陳建平,男,1953年4月2日生,漢族,上海先鋒藥業(yè)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203室。
原告:袁祖培,男,1932年1月28日生,漢族,上海體育館退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205室。
原告:張亞華(訴訟代表人),女,1935年6月6日生,漢族,上海市盧灣區(qū)茂名南路幼兒園退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206室。
原告:馬榮貴,男,1959年11月11日生,漢族,上海凱士比泵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207室。
原告:朱照根,男,1923年11月20日生,漢族,上海延安制藥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1室。
原告:陳奉生(訴訟代表人),男,1956年3月25日生,漢族,太平洋陶瓷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2室。
原告:趙永寬,男,1919年11月2日生,回族,上海先鋒藥業(yè)公司退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3室。
原告:嵇新芳,女,1958年3月24日生,漢族,上海家畜血吸蟲病研究所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4室。
原告:沈顯琴,女,1932年6月25日生,漢族,上海保溫瓶瓶膽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5室。
原告:陳在東,男,1954年10月25日生,漢族,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靜安區(qū)辦事處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6室。
原告:朱雪梅,女,1948年1月26日生,漢族,上海輪胎橡膠(集團)公司正泰橡膠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307室。
原告:陸尚富,男,1955年5月2日生,漢族,上;鸩駨S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401室。
原告:湯協(xié)德,男,1956年11月28日生,漢族,市政一分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402室。原告:王文君,女,1952年5月17日生,漢族,求精玻璃儀器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403室。
原告:陳廣豐,男,1940年7月27日生,漢族,上海市匯寶房地產發(fā)展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405室。
原告:孫立國,男,1955年1月4日生,漢族,上海市靜安區(qū)藥材經營總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406室。
原告:孟繁奇,男,1959年2月4日生,漢族,上海十鋼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407室。
原告:輝繼志,男,1952年10月1日生,漢族,上海先鋒藥業(yè)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1室。
原告:趙光裕,男,1949年11月5日生,回族,上海第一機床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2室。
原告:徐仁海,男,1954年1月10日生,漢族,上海市吉普車修配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3室。
原告:宣杏花(訴訟代表人),女,1956年12月28日生,漢族,上海大眾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4室。
原告:唐毅,男,1951年9月1日生,漢族,上海順風進出口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5室。
原告:方惠明,男,1952年2月17日生,漢族,上海順風房地產經營開發(fā)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6室。
原告:季涇清,男,1930年7月13日生,漢族,上海市盲童學校離休,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507室。
原告:宋根桃,男,1944年12月19日生,漢族,上海鐵路局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601室。
原告:陳國勝,男,1952年6月15日生,漢族,上海醫(yī)藥工業(yè)研究院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602室。
原告:徐仁河,男,1958年5月22日生,漢族,上海新錦華(集團)商都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603室。原告:郭志堅,男,1961年10月24日生,漢族,上海富陽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604室。
原告:周伯培,男,1947年12月2日生,漢族,上海第七紡織機械廠工作,住上海市幸福路7號605室。
原告:馮士雄(訴訟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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