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對學校安全責任如何劃分
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fā)布意見,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央廣網北京5月6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fā)布意見,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教育部表示,按照《意見》的要求,學校會逐步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風險分擔機制,有效解決目前實踐中存在的學校承擔過重安全責任的問題。為什么要給學校承擔的“安全責任”減負?
教育部政策法規(guī)司副司長王大泉表示,學校安全工作是基層教育部門和學校面臨的難點任務。當前,我國學校安全形勢總體穩(wěn)定。但是,安全教育與預防應對機制、管理體系、處置機制以及責任劃分等仍存在問題。一旦發(fā)生事故,學校往往承擔過重甚至是不應承擔的責任,造成學校安全壓力過大,甚至因為安全問題因噎廢食,個別地區(qū)甚至出現取消體育課中有風險的教學項目,減少校外活動等現象。
如何為學校松綁,避免學校因噎廢食?王大泉介紹,《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構建多元化的事故風險分擔機制,有效分擔、化解學校應當承擔的事故賠償責任。健全學校安全事故應對機制,完善處理預案,及時妥善處理并回應社會關切。要求健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和處理制度,既依法嚴肅追責,同時對學校無責任的事故又要澄清事實、及時說明,避免由學校承擔不應承擔的責任,引導通過法治途徑和方式處理事故糾紛。要利用現代保險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風險分擔機制,在中小學推廣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探索建立學生傷害事故的人民調解機制,積極構建保障學校依法處理安全事故的支持體系。
放眼海外,其他國家對學校安全責任如何劃分?校園里都采取哪些措施來保障安全?
澳大利亞:對學校安全責任劃分細致為學生購買保險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
全球華語廣播網澳大利亞觀察員胡方介紹,澳大利亞對于學校安全責任的劃分較為細致,通常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法律上,需要遵循《民法通則》、《1972年兒童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多部法律規(guī)范,而對于學生在學校內受到的傷害的具體責任劃分,也是視具體情況來分析。比如正常校內上下課補課時間或校外活動時間,學生受到傷害,一般學校擔負的責任就會較大,而如果是在學校已經明確通知清空校園而學生仍然無故逗留時發(fā)生的意外,往往學校需要擔負較小的責任。另外,如果是學生在校外已經受到了傷害,而家長以及學生本人并沒有告知校方,而在學生之后參加學校例行體育課程而導致的傷害加劇,也不會被劃歸為學校責任。
胡方還介紹,在判定責任劃分時,澳大利亞往往會考慮普遍能力的問題。由于一個班級的學生比較多,教師不可能一對一去照看,也并不具備醫(yī)學專家的素質,因此在發(fā)生意外之后,教師只要在發(fā)生前所做的行為符合一個正常照顧者的合理行為,而在意外發(fā)生之后,作出正確的急救措施并及時通知家長,那么并不能苛求這個教師作出更多超出正常能力范圍以外的事情。學校和教師在這種事情發(fā)生的時候,責任就并不會過大。
澳大利亞的學校并不會因為擔心孩子發(fā)生意外而限制某些可能存在一定危險性的課程或活動,例如在中學里每周都有的活動課,很多學校都會安排學生在校外進行,部分活動項目甚至可以被認為是輕度極限運動,比如攀巖活動等。當然,家長如果對自己的孩子不放心,隨時可以寫不贊成信,要求自己的孩子不參加這些項目。
此外,澳大利亞的學校和其他一些機構都購買了充分保險,學生發(fā)生意外,如果涉及到責任和賠償問題,學校都可以通過保險公司來解決;另一方面,學生家長也并不會因為出現學校無故推卸責任而無處投訴的情況,澳大利亞政府專門設立了法律援助機構,家長可以通過網站直接對他們認為的孩子在校內遭受意外而處理不公的問題進行投訴。
【對學校安全責任如何劃分】相關文章: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03-11
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11-02
學校門衛(wèi)責任03-08
施工安全責任03-29
裝修安全責任03-10
開車如何安全掉頭04-11
XC實驗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10-11
施工安全責任范文03-29
企業(y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03-15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