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本教育的教師觀:從[纖夫]到[牧者]
進取是人的本性,兒童因為有了主動追求的特質(zhì),可以自己完成其提升的核心部分。兒童需要教師的幫助.但是這種幫助不是核心部分的,而是非核心的、輔助性的。整體而言,教師的幫助,其意義僅僅是激發(fā)和引導,教師的作用就像是在點燃火把,而不是像過去的觀念那樣是灌滿一壺水。這也就決定了教師可以成為“生命之牧者”,即從拉動兒童的“纖夫”轉(zhuǎn)變?yōu)樯摹澳琳摺。教師的職能應該是兒童學習生活的組織者,要規(guī)劃兒童文化發(fā)展路徑,幫助兒童順利地進行自主學習,組織兒童的學習生活,保護兒童的自主學習。因此,教師的核心能力應是組織兒童自主有效地學習、生活的能力,而要形成這種核心能力,應當具備愛心和激情,具備以兒童發(fā)展為核心的教育專業(yè)思維以及對自身教學領域的融會貫通。正確認定教師的核心能力,就能抓住教師專業(yè)發(fā)展的要害。
(摘自《課程·教材·教法》2006.12 郭思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