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北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首次適用“分案審理”制
北京青年報訊 職高學生小張在幾個無業(yè)青年的慫恿下,參與了一場持械聚眾斗毆案。因為小張屬于未成年人犯罪,昨天上午小張在北京門頭溝法院少年法庭單獨受審,而與小張同案的幾個成年人則是由該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此案是北京市司法機關首次適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審理”制度。
2006年10月,17歲的職高學生小張,被無業(yè)青年賈某等約到校外見面。到達地點后,小張看到十余人聚集在一起要打架,在賈某等人的慫恿下,小張持鎬把參與了這場聚眾斗毆。按照刑法規(guī)定,持械聚眾斗毆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jù)介紹,按照以往的方式,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團伙犯罪,法院一般都將案件安排在少年法庭審理。開庭時由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齊受審,很容易發(fā)生未成年人迫于成年被告人的壓力和懼怕成年被告人,不敢說真話,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此外,由于未成年人年齡、心理都處在成長期,挽救、教育的方式與成年人也大不相同。司法機關推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審理”的目的,是根據(jù)未成年被告人身心特點,采用更加適合未成年人的方式對其進行感化、教育和挽救。
昨天,合議庭根據(jù)小張的認罪態(tài)度和以往表現(xiàn),當庭從輕判處小張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兩年。
■分案審理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2007年4月,門頭溝法院與區(qū)檢察院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對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實行分案起訴、分案審理的規(guī)定(試行)》。
分案審理制度:即檢察院對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分別以兩個案件制作起訴書提起公訴,法院由少年法庭和刑庭法庭分庭審理檢察院分案起訴的案件。作者:李罡
【北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首次適用“分案審理”制】相關文章:
百分制的意思, 百分制的解釋04-30
北京高考首次采集照顧信息 報名提供材料04-28
審理04-29
北京新西城首次高考:設12條綠色通道04-26
北京中考零分作文《北京的符號》04-30
北京高招首次志愿填報封存 有4次補錄機會05-01
山東分糧制惠及失地農(nóng)民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