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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案例及評析1:好心惹來的麻煩
一所原某部屬幼兒園,因生源、經(jīng)營等問題決定轉(zhuǎn)包給另一個機構承辦。轉(zhuǎn)包事宜由部委主管領導和承辦機構在當年10月開始商討,雙方簽訂協(xié)議后幼兒園開始改建。承包方投入了40多萬進行全面裝修改造,使幼兒園的辦園條件發(fā)生了巨大變化,無論是室內(nèi)的設備還是室外的設施,都采用了當前最好的,例如塑膠地毯、大型玩具、感統(tǒng)訓練室、木地板等。為此,幼兒園曾在新年春節(jié)期間停園近兩個月。但自始至終,幼兒園并沒有向家長宣布原部屬幼兒園解散、原有幼兒退園的消息,而是對幼兒園的轉(zhuǎn)制低調(diào)處理。至5月,幼兒園的硬件軟件(招聘各類優(yōu)秀教師和特長教師、引進教育模式等)改造已基本完成,幼兒也正式改為 ×××實驗嬰幼園,并向家長宣布,原有部屬幼兒園已經(jīng)倒閉,新園將不承擔舊園的任何債務和承諾,并要按照新標準收費,原在園幼兒每入每月加收100元贊助費,作為享受新設備的補貼;新招收幼兒將每年交納贊助費和特長教育費5000元。為了照顧原有幼兒,將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不向原有幼兒加收 5000元贊助費。本部屬單位新舊幼兒所有新加費用均減半,作為對該部委投入的回報。
園方認為自己的做法可以算是仁至義盡,但仍有部分家長有怨言,甚至抵制交費。他們認為幼兒園悄悄改制,沒有征得家長的同意,原有的合同就被該部委單方面撕毀,侵犯了他們的利益,而且既然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就不該加收100元,為此一些家長立告到上級相關部門。但幼兒園認為沒有關門解散是幼兒園和該部委對孩子負責、對家長負責,而且現(xiàn)在的幼兒園和原部委只是租用場地的關系,沒有其他任何隸屬關系,因此沒有義務為原部委履行合同,因此堅持現(xiàn)行辦法。為此,雙方僵持了近一個月,雖然大多數(shù)家長陸續(xù)交了費,但仍然有幾位家長不停地和幼兒園周旋,甚至在幼兒園吵鬧,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幼兒園承辦者認為當初如果徹底停辦,勒令所有幼兒回家,就不會有今天的困難局面,認為自己是好心辦了壞事,好心惹了麻煩。
分析與思考
幼兒園改制是目前幼教體制改革中常見問題,如何立足本園實際進行切實可行的改革,是幼兒園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能夠得以生存下去的關鍵所在。但是在改制的過程中,往往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會出現(xiàn)比較多的問題。
案例中改制后的園議長原是基于為家長服務的考慮,才做出“原在園幼兒每人每月100元贊助費,作為享受新設備的補貼;新招收幼兒將每年交納贊助費和特長教育費5000元,為了照顧原有幼兒,將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不向原有幼兒加收5000兒贊助費;本部屬單位新舊幼兒所有新加費用均減半,作為該部委投入的回報”的決定,但是這樣的決定卻遭致了部分家長的怨言。主要的原因在于幼兒園的改制沒有事先讓家長知曉。這就給我們一個警醒:幼兒園的改制不僅僅是幼兒園和上級主管部門的事情,也是有關家長的事情。家長是幼兒無服務對象之一,他們也應該了解幼兒園發(fā)展的規(guī)劃和方向。
案例中還存有另外一個應該引起注意的問題:接管方和幼兒園原來的上級主管部門之間在改制過程中權責關系等的明確問題譬如,案例中提及的場地、對家長負責等等問題,這些在制定改制措施時,都應該給予具體的規(guī)定,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以后不因此而出現(xiàn)糾紛。
案例編寫孫莉莉評析羅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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