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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介紹信
勞動仲裁介紹信
申請人:饒##,男,1968年##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原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武漢市洪山區(qū)##號。
被申請人:武漢##有限責任公司,住武漢市洪山區(qū)##。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長。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yīng)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x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證明;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jīng)濟補償金8855元;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yīng)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規(guī)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04年2月至2009年6月養(yǎng)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yǎng)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y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y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yè)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yè)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04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09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09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xiàn)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洪山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附:申請書副本X份;書面證據(jù)材料X頁。
[2015年勞動仲裁介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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